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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专栏 | 国企改革进入“关键历史阶段” “三年行动方案”行将推出

作者:李锦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9-11-13 13:34:34

摘要:11月12日下午,中国政府网公布消息《刘鹤主持召开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研究部署下一步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这是国企改革的重大部署,是具有历史阶段性的重大消息。

李锦专栏 | 国企改革进入“关键历史阶段” “三年行动方案”行将推出

李锦

牵一发动全身的国有企业改革将拉开新的一幕。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将步入务实笃行向纵深发展的新境界。

11月12日下午,中国政府网公布消息《刘鹤主持召开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研究部署下一步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这是国企改革的重大部署,是具有历史阶段性的重大消息。意味着国企改革进入关键历史阶段,这个以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方向的三年行动方案行将推出,新三年国企改革的目标、时间表、路线图,是国企改革的“行动纲领”,值得期待。

“国企改革进入关键的历史阶段”是个重要判断

刘鹤是分管国企改革的国务院领导,还是去年10月9日召开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讲过话,平时很少公开表态。当时,他的讲话有两句话给人印象很深。一句话是以“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的思路,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大胆务实向前走;一句话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的关键阶段。这“两个一”,意味着他把国有企业改革的落实视为重中之重。

一年前,刘鹤强调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突出抓好混合所有制改革,突出抓好市场化经营机制,突出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抓好改革授权经营体制,突出抓好国有资产监管。要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点难点问题上,集中力量攻坚克难。而国务院国改组三次会议,认为这些方面只是“取得了新的成效”,调子显得留有余地。如果制定国有企业改革新的三年行动方案,势必对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出台的前四年进行回顾总结,甚至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来的六年进行回顾总结。

未来三年是关键的历史阶段,这是对前四年说的。当前,国际形势严峻复杂,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国内经济处于爬坡过坎阶段,央企、国企尤其要切实发挥顶梁柱、压舱石作用,争当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在“坚持把自己的事情办好”的大逻辑下,改革是关键一招,尽快推动国企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果,让微观市场主体充满生机和活力,事关改革成败,事关第一个100年的发展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轮国企改革不断涉险滩、啃硬骨头。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尤需正视不足。目前,国企改革不是缓改革,必须加快推进;不是试来试去,而是必须加快行动;不是虚改革,必须啃硬骨头;不是假改革,必须落地有声。与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期望相比,与党的十九大对国有企业改革提出的目标要求相比,与国有企业应该担负起的使命责任相比,国有企业改革仍存在较大差距,这个差距主要是落实不够。国企改革进入关键的历史阶段,也就是告别落实不力阶段,进入务实笃行纵深发展的历史阶段。

未来三年是务实笃行纵深发展的三年

会议提出,未来三年是国有企业改革关键的历史阶段,这是个重要的判断。从国有企业改革来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新一轮国企改革开始的标志。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总部署,吹响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集结号。从夯基垒台到立柱架梁,国企改革坚持问题导向,促转型、谋升级,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绝的动力和活力。从决定发表、顶层设计出台到三年行动方案出台,国有企业改革十年将被划分为三个阶段,呈现“3十4十3”的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头3年是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的3年,顶层设计出台后是边试边行、积厚成势的四年,2020年到2022年是务实笃行纵深发展的三年。而三年行动方案出台,标志着国有企业改革的务实笃行向纵深发展,进入决定性的三年。从政治上看,2022年,是党的20大召开,在这之前,国有经济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有明显的进展。在这个时候,有对“我国历史上的国家治理”的回顾与思考,又有对“全球治理格局和全球治理体制”的洞察,面对国际环境云谲波诡,对国企改革做出新的判断。当然,会议对今后三年的目标是留有余地的,口径仍然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没有全面胜利或者全面落实的话,没有“毕其功于一役”,这是从国企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与长期性考虑的。这是一个实事求是的态度。

坚持国企市场化改革方向有提纲挈领之力

会议消息指出,要坚持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动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向纵深发展。这里,把坚持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动摇,放在首句,开门见山,提纲挈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大贡献是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因素,纵观国企改革过去六年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成为一条重要的主线。按照这个方向走,不动摇,是重要的表态,也是坚定的意志表达。强调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动摇,与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致性,让人印象深刻。

三年行动方案的思路已经明确

从会议消息分析,三年行动方案有几个内容是明确的,已经透露:

一、方向。坚持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动摇,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向纵深发展。国有企业改革要围绕这个方向,向纵深发展。

二、任务。未来三年是关键的历史阶段,要落实好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抓紧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改革的目标、时间表、路线图。

三、原则与要求。1、从国家整体战略出发;2、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要求;3、聚焦解放和发展生产力;4、全面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提出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仍然是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有“国有”两个字。前几天,因为四中全会表述没有国有两字,看来是省略的原因,曾经引起费解。全面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是四中全会第一次把“五力”作为国有经济标准提出。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与混合所有制这个背景有关系,这里需要探讨包括思想观念的创新与制度设计的创新。

四、内容。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国资国有企业监管、增强研发创新能力、强化财务硬约束、削减和规范补贴、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金回报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明确的任务举措,制定量化、可考核的具体指标。而这些内容与“高质量”这个目标是有紧密联系的,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金回报率,是2017年后特别强调的,“强化财务硬约束、削减和规范补贴”是具体的业务,抬到这么突出位置,自然与当前财务开支情况有关。

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放在第一位,地位突出

展望新的三年,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事项将大步推进。值得注意的是,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放在第一位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四中全会仍然将其放在突出位置。现在,三年行动方案,仍然把其放在第一位。

这些目标与内容,与刚刚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的内容是一致的,例如,会议在优化政府职责、推进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完善分配制度、促进公平竞争、有效防范风险、鼓励科技创新、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强化人力资本、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对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显然,要加强对以上各领域改革的全面评估,坚持问题导向,把各领域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明确标注出来,排出优先顺序,重点推进,发挥好支撑作用。这是起草新三年纲领要解决的问题。

要解决目标实、时间明、路线清、指标量化问题

会议强调要“明确提出改革的目标、时间表、路线图”,“制定量化、可考核的具体指标”。这两句,显示出“行动纲领”特征。体现鲜明的落实目的与意图。现在,国企改革在有些地方存在目标不具体、时间不明确、路线不清晰、具体指标无法量化无法考核的四大问题。比如说,混合所有制改革,怎么量化,怎么考核,过去是50%,现在是70%,到底是刚刚开始,还是已经完成,“混”的标准、“改”的标准,要能说清楚。“放”的标准,“管”的标准,也应该能说清楚。比如列于第二项的加强国资国有企业监管,什么样的授权体制才算完成,也得有个可以量化的目标,有个时间表。因此,整个社会对这个三年行动方案寄予重望。

现在大政方针已定,这个大政方针,包括十八届三中全会、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与顶层设计等中央文件精神,关键是狠抓落实。显然,改革的内容已经明确,不会也没有必要去做翻箱倒柜式的努力。说的多,做的少,文件多,落实少,这是不必争论的事实。关键在于落实,改革落实任务的定位,是历史视野与全球视野的交汇,也是从实际情况出发的选择。

新三年的纲领,是一个行动纲领,不是一个理论纲领或者政策纲领。首先要解决的是为什么落实不下去,能不能说得清楚,应该能,这是个世界观而不是方法论问题,恐怕也会有更深层次的认识。其次是方法问题,譬如新纲领必然会扭住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各项目标,落实主体责任,理清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提高履责效能,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激活全盘,使各项改革都能落地生根。不管是落实已出台的改革,还是将要推出新的三年改革举措,都会强调需要披荆斩棘的勇气,更加需要勇往直前的毅力,更加需要雷厉风行的作风。对行将出台改革方案要排队督察、加大改革实绩考核权重的内容,也都会包括在三年行动纲领之内。

按一般规律,预计从现在起到明年两会前,应该是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重点时期,最迟也应该在明年上半年公布。

(作者为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著名国企政策研究专家)

见习编辑:李茜楠 主编: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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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
李锦

著名国企学者,教授,长江商学院大企业治理与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 在新华社工作36年。2010年后,相继担任中国企业报总编辑,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首席专家,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国企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首席政策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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