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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示范条款终出炉

作者:高和平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26 22:53:00

摘要:车险示范条款终出炉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高和平 北京报道

   历时近一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拟定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终于在3月14日正式对外发布,从而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商业车险条款的行业范本。
    赶在3·15之前发布,示范条款集中火力对于车主关心的理赔难进行了解决。记者查阅后发现,示范条款主要在4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即调整损失险承保理赔方式、减少免赔事项、简化索赔资料、优化条款便于阅读理解。
    在车损险的承保理赔上,车主最不满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已经取消。示范条款明确规定,车辆损失险将实保实赔以及车主无责时,保险公司将进行代位求偿。
    车主李小姐告诉记者,一份标准车险投保合同,表述生涩,很多车主都不会认真看,因此对于其中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也不清楚。她本人就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在出现剐蹭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由于年检过期处于保险公司的免责范围内,最终无法获得赔偿。
    记者看到,在示范条款中,已经删除了以往受车主争议的十多条免除责任,如“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免去了部分绝对免赔率。  
    此外,把以往商业车险的部分附加险并入主险,这样就减少车主投保时的附加险保费。如“教练车特约”、“租车人人车失踪”、“法律费用”、“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车载货物掉落”附加险的保险责任直接纳入主险范围,但保留了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等10个附加险,同时增加了无法找到第三方不计免赔险。
    车辆出险后,车主会忙着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是繁琐的理赔程序往往让人很头疼。针对这个现象,示范条款也进行了修正,简化车险的索赔资料,如不再要求车损险索赔时提供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不再要求盗抢保险索赔时提供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正副本、全套原车钥匙等。
    虽然示范条款已经正式发布,但是记者同时了解到,车主何时能从中受惠目前尚无准确时间表。
    中保协有关负责人表示,示范条款发布后,下一步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包括行业纯风险损失率的测算、行业平台的改造、各公司承保理赔系统的改造、单证印制、从业人员培训等,这些基础性工作完成后方可正式实施。
    不过,某中资财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车险部经理陈先生向记者透露,由于之前已经预期到新车险示范条款的发布,早在年初,各家公司就开始积极准备。以往行业内的重大变革多在下半年发生,预计新车险条款的正式实行可能会在今年7月份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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