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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去行政化”的核心是合理分权

作者:刘波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3-12-09 09:59:00

摘要: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涉嫌违法违纪接受调查,再次引爆自主招生腐败这个老话题。

高校“去行政化”的核心是合理分权

   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涉嫌违法违纪接受调查,再次引爆自主招生腐败这个老话题。

   当然高校并非清雅纯洁的世外桃源,在所难免地会受到当下物质、势利、浮躁的社会风气的侵蚀,高校阵地一点点沦陷后,自主招生也成为腐败“重灾区”。不过有点讽刺意味的是,自主招生最初是打着给予高校更多自由权的“改革”旗号进行的,据认为有打破“分数定胜负”、鼓励素质教育的好处,让高校可以招收那些学识、才能不能单凭分数来判断的学生。然而改革的结果是治丝益棼,问题愈改愈多。自主招生赋予了高校管理者更大的主观选择权,也顺理成章地扩大了以金钱标准招生的寻租空间。这个领域的腐败愈演愈烈,迫使越来越多的人呼吁关掉自主招生的口子,回到过去“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状态,因为起码那还是一个更直观透明、更容易监督的评判标准。

   理论上自主招生是好事也是国际流行的实践,但放在中国现实的哈哈镜里一照就变形了。当前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过于稀缺而且分布极不平衡,畸形集中于几个大城市。同时在阶层日趋固化的现实中,上大学又成为这个社会上仅有的几个上升通道之一。虽然这个通道也在越变越窄,美国斯坦福大学近期的一项研究就令人震惊地指出,只有3%的中国农村贫困生能上大学,但对很多人仍是一个冲破城乡差别、户籍等身份藩篱的好机会。所以,在中国上大学的意义远远不只是通过接受高等教育来提升人力资本,上大学附着了太多的其他价值,于是大学生身份中所隐含的经济与社会地位的利益就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这也涉及对高校“去行政化”改革思路的理解。“去行政化”被视为大学改革的必由之路,但主张者却各有各的算盘。有的人主张的仅仅是让大学摆脱行政部门的控制取得更大的自主权,然而这在缺乏良性制约环境的情况下,效果将会适得其反。因为当前大学教育质量低下与猖獗的招生、学术腐败,不能仅仅归因于大学手上的自主权不够,相反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公立大学拥有垄断高等教育资源的权力,而且这种权力带有一定的行政权性质。当大学掌握着直接影响资源分配效果的权力,从而能间接决定千万考生命运的时候,对大学管理者本身的监督而不是简单的“放开搞活”就成为一个更重要的问题。这些影响考生的权力假于缺乏内部约束的大学管理者之手,与传统行政权力可能出现的腐败滥用相比,也许更加有害。

   自主招生为何能在发达国家成为大学的普遍制度呢?因为发达国家的大学大多是独立的法人实体,一方面和政府行政部门完全分离,另一方面存在着权力机构和管理者分离并制约的现代治理机制。比如说,美国大学的董事会掌管人事权和财权,而以校长为首的管理者负责日常行政事宜,管理者要向董事会负责。大学内部行政管理与教学、学术分离,不像中国的教授“学而优则仕”,却往往不善于行政管理工作,浪费人才资源。这样一套机制能有效地预防和惩治腐败,因为董事会要确保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声誉,因而不能容忍招生者徇私招入素质差的学生,闹出丑闻损害学校的无形资产,而大学资源分布的均衡化也削弱了大学挑拣学生的能力,让学生的“用脚投票”也能影响到大学的治理。

   我国的教育主管部门与大学的权力不分,大学内部管理方式行政化,注定不能带来教育资源分配的公平公正。大学里普遍实行首长负责制,近期得到教育部批准的六所大学的章程无一不规定“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首长之下则是类似于行政级别的科层体制,日益流行官本位的文化。招生腐败、大学声誉受损几乎不影响大学管理者升官发财,他们也没有必要严加管束下级,这是僵化的行政管理必然带来的弊端。政府及教育部门的行政权,与大学管理者的行政权出于同源,相互联结固化,所以“去行政化”首先要解决政府和大学的行政权分配问题,理顺大学内部关系,而不能简单地将其理解为给予大学更多自主权。

   高等教育带有一定的准公共产品性质,完全脱离政府的监管并不妥当,当然政府监管要以公平导向为前提。当前环境下的大学自主招生改革为优势地位家庭子女增加了机会,以弱势群体子女的损失为代价,故而易于推进,而对大学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则因影响教育行政部门和大学管理者的权力而难于推进。虽然《高等教育法》明确高校“依法自主办学”,但就像国企改革一样,给予高校更多自由,必须以建立清晰的产权机制为前提:政府作为公立大学主办者,授权以校长为核心的管理者运行高校,招生等方面的公平性则由政府向民众负责,形成高等教育的主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三方制衡的机制,改变目前前二者混同而学生处于绝对弱势的局面。

   在高校内部,则要建立民主、互动化的治理机制,让教师通过学术自治、学生通过学生会等组织更多地自我管理,让自由的空气来培育学术繁荣,用阳光化和自下而上的监督来清除丑恶腐败的霉菌。当前教育部正在推动大学依法制定章程,然而这个计划的目的不应是完成教改任务,也不是给教育行政部门更多一种控制高校的手段,而主要目的应是构建合理制衡的高校内部机制,建立委员会制度,重大问题采取民主决策方式确定,校长等高级管理人员由行政任命逐渐改为量才授任的聘用制,对以校长为首的管理者建立责任约束机制。有人的地方就有丑恶,长期以来,我们人为赋予大学的“象牙塔”光环反而遮掩和加剧了这种丑恶,该是正视问题的时候了。

(作者为资深财经媒体人)

他们说

王旭明(教育部前发言人):

   有网友问,您觉得现在的高校或者说学校领导在某些观念上是否还存在误区,才导致了腐败的频发?我的回答是:存在。最大的误区一是不爱教育不爱学校,二是太爱当官太爱行政化,三是任人唯亲甚至为腐,四是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更使这样的校长无法无天,无恶不作。

方流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高校“去行政化”建议:教授、校官两者不可兼得。凡任校长、副校长、院长等行政职务超过两任(一任四年),从超过之日起视为自动放弃教授、副教授等教职。校官若干年不上课,写不出一篇可称道的文章,仍以教授自居,两边通吃,不仅名实不符,而且误人子弟。仅此一条,就可使风气大为改观。

胡印斌(媒体人):

   “去行政化”的提出,是对舆论关切的积极回应。但真正落实仍有赖各项制度综合发力,如高校经费不能继续受制于行政权力,资源获取不能再以行政级别为依据。核心在于,必须放权给学校和教育者。

施鹏鹏(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中国现有行政权力主导型的政治结构不改,而仅将高校“去行政化”(没独立的“去行政化”),结果便是高校地位的矮化。现在大学校长怎么也是厅级及以上干部,在和地方行政单位打交道还能说上几句,“去行政化”后谁都不会理你了。所以,大学要先独立再“去行政化”,否则就如同教授治校,结果是领导都是教授。

(上述观点摘选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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