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新规让银行“不高兴” 基金尾随佣金难倒小公司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丁学梅 北京报道
近日,业内对基金销售新规定议论纷纷,争论焦点主要集中在两方面,取消一次性销售奖励可能会拉高尾随佣金,收取高额短炒费可能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执行。
一场基金公司与银行的利益再分配战或将打响,北京一家基金公司市场部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从规定本身看,基金公司当然希望费用越少越好。但关键是银行不太欢迎新规定,所以尾随佣金可能还需要再谈判。收取高额短炒费对普通投资者意义不大,主要是阻止机构套利资金。”
尾随佣金谈判不利于小公司
10月13日,证监会发布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规定》第十四条称,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基金销售协议中约定,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尾随佣金),基金管理人不得向销售机构支付非以销售基金的保有量为基础的客户维护费。
根据业内惯例,以前基金销售时,有两笔费用,一笔是在销售时,基于交易量一次性给银行的销售奖励,另一笔是在投资人持有后,按一定比例计提给银行的提成,俗称尾随佣金。如果按《规定》,把一次性销售奖励取消了,银行的销售积极性则会降低,基金公司必然会通过别的途径来弥补。业内普遍认为,尾随佣金比例可能会通过再次谈判来提高。
上海一家基金公司的市场总监表示:“很有可能出现这种局面。而且在银行主导话语权的局面下,基金公司特别是中小规模的基金公司,与银行的谈判空间很小。”
国泰君安基金分析师吴天宇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毕竟银行占有绝对强势地位,是基金销售的主渠道。如果《规定》实施,基金公司采取的措施将分化,一些实力强的、不太需要新增量的大基金公司,尾随佣金不一定提那么高,就会有部分投资者主动找上门来。而新公司和小公司,需要作出很大的让步。按现在的模式,一次性奖励和尾随佣金并存,如果取消一次性奖励,而尾随佣金没有进一步规范的话,基金公司就还得各自和银行谈判,调整比例,体现利益再分配,大家可能还要适应一段时间。”
银河证券基金分析师马永谙告诉记者:“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新规定对银行没影响,对基金公司影响中性,就是操作起来麻烦多了点,但对投资者,尤其是长期投资者是利好。”
抑制短炒利好投资者
说到利好投资者,马永谙认为,新规定有利于阻止基金销售的虚假繁荣,阻止短期泡沫资金和套利资金。
根据《规定》第八条,对于短期交易的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约定按以下费用标准收取赎回费:一对于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1.5%的赎回费;二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0.75%的赎回费。
马永谙说:“我对新规的理解是阻止短期套利资金,普通投资者一般不会太短炒,一般都是机构资金在套利, 这类资金越少越好,因为这些资金会摊薄正儿八经的投资者的利益。从这个角度讲,新规对投资者有利。”
深圳一家基金公司的媒体部负责人担心,抑制短炒可能会对交易型基金的影响比较大。而马永谙的理解是,ETF、LOF作为交易型基金,套利属于正常操作,应该例外,如果不能短炒就没有交易优势了。套利交易是先申购又赎回,而交易型基金具有特殊性,不是从一个地方买卖,套利是只做了一边,不存在短期申购又赎回。
而对于普通开放式基金而言,大家更多质疑的是,短炒惩罚性赎回费是一纸空文,在实际操作中并不执行。
吴天宇表示:“这可能还要看各基金公司,不一定会收。即使要收,基民也是可以回避的,持有时间稍长一些就没什么影响了。”
华泰证券基金分析师胡新辉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证监会新规的意义不大,投资者不会这样短炒基金,要想短炒,可以炒股票。”
甩干“注水”新发基金
在新基金发行困难的情况下,找大机构帮忙是很常见的问题,业内俗称这部分机构资金为帮忙资金,这些帮忙资金一般在封闭期一打开就会赎回。
上述上海一家基金公司的市场总监告诉记者:“如果对短期赎回征收较高的惩罚性赎回费的话,确实会使困难时期发行的新基金缩水。但这对基金公司也不全是坏事,挤掉水分对于节省费用做实规模有好处,无非是使基金公司的形象受点损失而已。”
上述北京一家基金公司市场部人士表示:“我个人觉得,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完善基金销售渠道,改变银行‘垄断’基金销售的情况,逐步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发展具有销售资格的基金代销机构。现在主要是银行、券商,以后可以有一些专门的理财机构进行基金的销售。但就目前情况来看,基金申购费率比较低,可能不会有太大的利润给销售机构。要说影响,整个行业都有影响。”
上海一家基金公司市场部人士表示:“《规定》只是征求意见稿,真正实施时,条款可能也有一些变动,总体上是激励持有人长期持有,有其积极意义。其实基金公司对后端收费也有一些顾虑,如果利益不能在初期兑现,可能会影响银行积极性,如果由基金公司垫付,这也比较麻烦,不过证监会只是鼓励后端收费,我们可以继续用前端收费,这倒没什么麻烦。有麻烦的则在于尾随佣金谈判,尾随佣金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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