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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行储户数亿存款丢失一审判决疑点重重

作者:殷泽 郑重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6-12 21:31:00

摘要:郑商行储户数亿存款丢失一审判决疑点重重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殷泽 郑重 河南报道

   6月2日,坐在记者对面的庄书钦显得非常激动,他反复诉说,他的儿子原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实业财务处副处长庄彪是被冤枉的。庄彪于4月16日被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罪名是“票据诈骗罪”。
    与此同时,河南大河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河村实业)董事长陈永安因犯票据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死刑;而原郑商行商城路支行行长戴冬英和营业部主任毛岩青因犯票据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上述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通过更换存款单位预留印鉴、伪造转账支票、汇单等手段,诈骗金额总计近3亿元。涉及包括上市公司神马实业有限公司在内的数十家企业和个人。
    数位河南省银行业内人士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嫌疑人作案手法简单、拙劣。但是,为什么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嫌疑人却屡屡得手呢?银行和银行内人士到底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作案手法简单
    诈骗3亿元资金的主角陈永安被当地人认为是一个初中肄业的“混混”。
    4月16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永安等10人涉嫌票据诈骗和信用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受害者涉及数十家企业和个人,既包括神马实业这样的上市公司,又包括河南大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用公司)这样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其实,陈永安的作案手法很简单。他们以为银行拉存款,支付高息为由,让企业将资金存入指定银行,再与银行工作人员串通,更换企业预留印鉴,然后持假印章伪造转账支票,将存款取出。
    “这种诈骗手段非常低级,没有技术含量,但是之所以能够成功,银行工作人员的配合必不可少。”在采访中,不少涉案的企业、个人以及银行从业人士表示。
    因为涉嫌票据诈骗犯罪,郑州市商业银行商城路支行行长戴冬英以及该行营业部主任毛岩青,于2007年5月8日被河南省公安厅刑事拘留。此后,因涉嫌挪用资金被逮捕。
    一审中查明,戴冬英对假存款协议“未作任何表示”;毛岩青在明知转账支票上的财务章不能通过印鉴机的情况下,还是为陈永安等人办理了相关手续。此外,戴冬英、毛岩青还为陈永安等人转出资金、掩饰犯罪行为等提供了不少方便。
    对此,郑商行不愿置评,该行办公室主任黄从璜拒绝接受采访。

巨额资金去向不明
    蹊跷的是,陈永安等人涉嫌诈骗近三亿元,竟有近两亿元不知去向。
    一审查明,从2006年5月至2007年4月,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陈永安以为银行拉存款为由,在戴冬英等人的配合下,先后从神马实业、大用公司等8家企业骗出2.12亿元,共造成损失1.4亿元。
    此外,在2005年10月31日至2005年11月24日期间,陈永安在工商银行郑州未来路支行客户经理何振宇的配合下,骗出王新年等4人存款8000万元,共造成损失3500万元。
    高达两亿元的资金,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到哪儿去了呢?一位受害企业负责人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此大额资金,竟然追不到去处,简直不可思议。”
    河南省人民银行系统内一位人士也认为很蹊跷:“大额取现的可能性不大,因为银行对基本账户大额取现的控制非常严格;然而如果通过转账,那么肯定就会留下痕迹。”
    但是,一审判决书中对此并未查清,仅表示陈永安“拒不说明去向”。
    就此,陈永安的律师陶有献也有意见:“款的走向如何?陈永安拿到钱后,一个多亿究竟干什么去了?是用于单位还是个人?就是挥霍,挥霍到哪儿去了?”
    陶有献表示,大量提现是不可能的,每一笔资金都是通过银行划到大河村的账户上的。但是,令陶有献无奈的是,大河村的账本被办案机关拿去后,“现在已经找不到了”。
    资金去向牵扯到对当事人的定罪问题。陈永安被一审判处死刑后,当庭表示不上诉。当然,事后不久,陈永安还是在有效期内提出了上诉。


“一审非常粗糙”
    “一审判决非常粗糙,有些事实没有认清。”不仅陶有献有意见,很多当事人都有意见。目前,《华夏时报》获知,10位被告都已经提出上诉。
    在一审中,戴冬英的律师胡涛为其作了无罪辩护,但是结果戴冬英一审被认定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此,胡涛很失望。据胡涛以及戴冬英亲属介绍,从2007年5月戴冬英被刑事拘留到2008年3月,将近10个月的时间,没有任何证据直接证明戴冬英犯罪;而且,截至发稿,戴冬英还没有承认犯罪的口供。
    2008年3月,案件提交到河南省检察院后又被退回补充侦查。相关人员却在供述、陈述中突然又一致称“神马开户当日,戴冬英在其办公室见到了郑商行与神马实业签订的存款协议后未执异议”,以此说明戴冬英配合犯罪。
    胡涛认为,这存在利益驱动的可能性。因为,戴冬英有罪与否,将对之后的民事赔偿的责任认定产生影响。
    与此同时,还有蹊跷之处。一审认为,戴冬英、毛岩青参与票据诈骗作案2起,诈骗金额1.8亿元,造成损失1.4亿元。但是,一审判决显示,仅从戴冬英处扣押一辆东风标致307轿车(目前该型号新车价值仅十几万元)。
    “戴冬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获取的利益不对称,不符合经济犯罪的规律。”知情人士认为,此案背后的问题值得推敲。
    与此同时,神马实业相关人士也提出,原该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庄彪更冤。“没有得到任何好处,却被判了十五年。”《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在一审判决中,确实也没有认定庄彪收受好处的证据。
    本案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相关被告均已提起上诉,即将进入二审阶段。
    在本案中银行以及相关各方嫌疑人到底扮演什么样的角色?银行有没有责任?民事赔偿进行情况到底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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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
郑重

成为一名记者是儿时的梦想,也因此与新闻结下了不解之缘。没有什么远大的追求,只求以“文字匠”这一职业安身立命,也在这个自己深深热爱着的工作中找到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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