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标签

首页宏观正文

工商联:鼓励农民通过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

作者:郑盎 于涛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3-05 19:36:00

摘要:工商联:鼓励农民通过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郑盎 于涛 两会报道

        3月5日,《华夏时报》记者在全国工商联举行的界别讨论会上获悉,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是本次工商联重点讨论建议的话题之一。对此,工商联认为,国家应采取措施扶持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组建和发展,把它们培育成为土地流转的受让主体,并提出如下建议:
1、鼓励农户在自愿基础上成立土地股份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由传统的产销合作向新型的产权合作方向发展。
2、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培训和引导,提高其素质,推动传统合作社向新型的土地股份合作社转变。
3、鼓励社会资本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进行农用土地开发,并从政策和制度方面保障农民对入股土地享有长期增值收益权。
        对已经实现土地入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合作社完成对农民承包地地块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并以法律或公正手段对土地的所有权进行进一步界定,保障农民对入股土地享有长期增值收益权,并给合作社颁发土地使用权证。允许社会机构对合作社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进行评估,作为银行抵押贷款、融资和投资入股的有效凭证,以提高合作社对社会资本的谈判能力。 

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