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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谜案调查

作者:应辽产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2-18 15:28:28

摘要:吴英谜案调查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应辽产 浙江报道 

因集资诈骗罪二审被裁定死刑的“吴英案”正在等待最高院最终复核,但各方都没消停,继续忙着博弈:攻与守。 

在法律以外,被遗忘的吴英案中案之谜一直像雾一样,未引起重视和处置。 

民事部分返回重审之谜 

    “既然是判死刑,为什么要隐瞒律师和家属,二审裁定宣判的当天上午我们还在问法院这边是不是要开庭宣判,他们还一直骗我和我们的律师,杨律师是到了现场后才真正确认是开庭,我们家属到现在为止还没接到法院书面或口头、电话通知。”吴英父亲吴永正陈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宣判中的程序违规。 

而让吴永正近期一直很纠结的是,2011年9月浙江高院将吴英案的民事案件部分——本色集团的房屋产权纠纷案,发回金华中院重审,至今未有任何动静。 

据吴英自述材料上称,2006年12月20日,吴英遭债权人之一的杨志昂等人“绑架”,其随身带的现金支票330万元、银行卡数张,价值几十万的手表、首饰都被掳走,并被逼迫在30多份空白纸上签字。之后这些空白纸演变为三份房屋产权转让协议、收条、吴英委托代理人证明等材料,剩余纸张至今还在杨志昂等人手里。 

2007年1月5日,杨志昂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荆门房产过户。同年3月16日,杨被依法逮捕。杨志昂在接受公安调查时承认拿有吴英签名的空白纸,伪造协议等事实,记录在《杨志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证据卷》,之后东阳公安尽然派警员到湖北荆门申请撤诉。而另外两起发生在东阳的房产纠纷则显得更为复杂。 

吴英在材料里声明,根本不认识那两位农民,至于所谓的几千万购房款等,也均不属实。 

“如果重审得当,将帮助吴英追究出‘假案’的责任人,深挖其间的利益关系,很多答案就出来了。”该民事案件的代理律师樊军较早前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表面上看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虚假诉讼牵涉到的利益相关方如果曝光,将成为刑事案件的佐证。吴英刑事辩护律师张雁峰律师表认同,“吴英的民事案件到底是不是‘绑架案’引发的假案?这会使吴英案更清晰。” 

到现在吴永正仍坚持认为吴英案是有预谋的,“在吴英2006年12月20日被绑架到12月28号才获得自由,在被绑架期间制造的几起司法诉讼、撤诉等司法,就是有人要霸占本色集团的资产。吴英被放出来时,被人警告不准报案,否则没有好果子吃。但吴英没有听他们的,去报了案,可是直到现在,公安局都没有立案。当时,吴英还收到一封恐吓信,信里有两颗子弹。” 

吴永正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愤慨地说:“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无论吴英有罪还是无罪,事实和法律依据必须给我们说清楚,要死或要活都要有个明白说法。” 

本色财产之谜 

吴永正说:“本色集团尚有5亿资产没被法院认可,足够还债权人3.8个亿,但法院为何置之不理,是何用心?” 

从一审到二审,另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杨照东一直认为本色的具体财产数额都没审查清楚,一些财产被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肆意非法处置,且严重缩水。 

杨照东透露:“最初的时候东阳公安机关找吴英,动员吴英把财产卖了,吴英不答应,他们就三番五次地动员吴英,吴英最后无奈给签了。后来我们去会见吴英时才得知这个事情。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之前,司法机关只能查封、扣押、冻结相应的财产,不能处分。” 

杨照东说:“现在罪与非罪都很难说,如果最终法院判她无罪,该怎么处分这些东西,你给卖掉怎么算?造成的损失谁承担?我们讲了后吴英就委托我们,后来我们张律师给那个公安局发了个函,紧急撤回原来那个变卖财产的委托。” 

同时律师也多次书面发函提出,拍卖是违法违规的,应立即停业,但东阳公安不予以理睬,依然强行违规违法实施拍卖。且参与拍卖的是特定的人,价格非常低。 

吴永正提到现在吴英的本色集团财产有超5个亿,显然包括2月9日,东阳警方在一媒体上披露吴英和东阳本色集团的资产主要包括房产、汽车、珠宝等,房产部分包括100余套被查封的房产。 

吴永正追问东阳公安局,在查封本色集团时,在本色集团财务室的75万现金及概念酒店的珠宝等去向不明,康主席200万的购房定金不知去向,希宝广场500万定金中350万让公安局收回去,去向不明。 

本报在东阳调查发现,吴英的一些固定资产一直快速增值,值得一提的是当初投资购买的房产项目和房产公司投资收益可观。 

 2006年7月公司收购东阳市村镇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后更改为浙江博大置业)55%股份,入股资金为2100万,并将博大新天地开发的商品房的销售权也买断,预付定金500万,记者从工商调查到该公司于2008年7月11日注销,注销时吴英的股份为零,此时她还在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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