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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委:债券市场要坚决维护法制权威 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 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

作者:单美琪 冉学东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0-11-22 14:33:15

摘要:金融委第四十三次会议研究规范债券市场发展、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工作。会议指出,近期违约个案有所增加,是周期性、体制性、行为性因素相互叠加的结果。

金融委:债券市场要坚决维护法制权威 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 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单美琪 冉学东 北京报道

11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简称金融委)主任刘鹤主持召开金融委第四十三次会议,研究规范债券市场发展、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工作。会议指出,近期违约个案有所增加,是周期性、体制性、行为性因素相互叠加的结果。

会议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原则,处理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推动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需要关注的是“行为性”这个表述,其实就是机构行为或者个人行为,自然联想到恶意逃废债的各种行为。所以会议提出,要依法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转移资产、挪用发行资金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会议提到,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责任。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从大局出发,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决维护法制权威,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建立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

这个思路还是责任到人的原则,各负责人负责机构和负责部门承担各自的监管责任。地方的机构或者企业由当地政府负责监管,并承担责任。

会议强调了行业自律和监督,强化市场约束机制。发债企业及其股东、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必须严守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坚持职业操守,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切实防范道德风险。

这里包括各种金融机构,各种中介机构,比如近期对于海通证券、兴业银行等的查处。

监管机构的监管行动已经启动,11月20日晚间,证监会官网显示,近期华晨集团有关债券违约,证监会已依法对其开展专项检查,并决定对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对华晨集团有关债券涉及的中介机构进行同步核查,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而早在11月19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在对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自律调查和对多家中介机构进行约谈过程中,发现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和中原银行等主承销商,以及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存在涉嫌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交易商协会将对相关中介机构启动自律调查。而此前海通证券已经接受交易商协会的自律调查。

此次高评级的国企信用债发生危机,主要导火索是,11月10日永煤控股公告称因流动资金紧张,“20永煤SCP003”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构成实质性违约。同日,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迅速将永煤控股的主体信用评级由10月10日评出的AAA级下调至BB级,相关信用债券评级被同步下调。而11月12日,永煤控股作为发行人的另有20笔债券触发交叉违约。当日信用债市场大幅下跌,信用债市场发生动荡,多只信用债券大幅下跌,一周26只取消或推迟发行,企业融资不畅。

在近期的违约风波下,11月以来已有包括永煤控股、紫光集团等6家此前主体评级为A级以上的企业被下调评级。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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