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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必丽: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在提高农村贫困老人保障水平

作者:王晓慧 公培佳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8-03-08 17:54:23

摘要:全国人大代表、贵州兴仁县城南街道鹧鸪园村村支书余必丽在其《关于提高农村贫困老年人政策托底保障水平的建议》中提到,在脱贫攻坚中,农村贫困老年人不仅占贫困人口的比例较大,而且条件较差、基础较弱是需要下大力解决的“硬骨头”。

余必丽: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在提高农村贫困老人保障水平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晓慧 公培佳 北京报道

在农村精准扶贫过程中,有一个特殊群体应该重点关注和照顾,那就是失去劳动能力的老年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同时还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全国要加快老龄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这为让农村贫困老年人安享晚年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不仅要实现脱贫,还要切实提高他们的收入和生活的幸福感。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兴仁县城南街道鹧鸪园村村支书余必丽在其《关于提高农村贫困老年人政策托底保障水平的建议》中提到,在脱贫攻坚中,农村贫困老年人不仅占贫困人口的比例较大,而且条件较差、基础较弱是需要下大力解决的“硬骨头”。

以贵州为例,截至2016年底,贵州农村贫困老年人为69.94万人,占全省377.76万贫困人口的18.51%,占全省农村老年人的15.22%。

农村老人贫困发生率高

我国的贫困主要发生在农村地区,而农村老年贫困问题更加突出。那么,具体而言,农村老人养老面临哪些困境?

余必丽表示,一、农村老人的收入主要靠养老金和低保,收入水平较低。抽样调查发现,有52.14%的农村贫困老年人主要是依靠低保作为生活来源,36.91%主要依靠子女供养的,14.95%主要依靠自己劳动获得收入。二、医保支出比例较高,负担较重。抽样调查发现,55.57%的农村贫困老年人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疾病,其中,有26.13%的老人花费月收入的五分之一以下用于慢性疾病治疗,21.39%的老人花费月收入的二到五成用于慢性疾病治疗,7.95%的老人花费月收入的一半以上的用于慢性疾病治疗。三、空巢老人多,贫困老年人独居情况较为普遍。抽样调查显示,农村贫困老年人中,与子女同住的老人占55.67%,独居的老人占44.33%,其中有子女的独居老人为36.96%,无子女的独居老人为7.37%,无人照料的贫困老人对农村养老保障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四、自理能力弱,近三成贫困老年人需要照料。抽样调查反映,农村贫困老年人中,身体健康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的为28.56%,不能从事农业生产但生活能够自理的为43.87%,需要别人适当帮助的为20.72%,完全需要别人照料和帮助的为6.19%,近三成贫困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五、精神孤独,且大多数老人不愿进养老院。调查中40.72%的农村贫困老人都常常感到孤独,这一比例远高于城市老人,农村贫困老人的精神慰藉服务仍严重不足。调研还发现,除生活困难且无人照料的五保户老人愿意进入养老院养老,绝大多数老人因传统的子女奉养观念或不适应养老院生活都不愿意去养老院养老。如根据抽样调查统计,77.82%的农村贫困老人不接受进养老院养老,接受进养老院养老的仅约占两成。六、即便部分老人有一定的劳动能力,但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从年龄结构看,中低龄贫困老人占据绝大多数。

年老不应该成为农村老年人大面积贫困的理由,农村老年人的贫困率显著高于社会整体贫困率会让农村群众对未来产生不乐观的预期,并可能催生老来贫困的忧虑,但贫困地区政府财力有限,往往只能“就米下锅”。

建议提高农村贫困老人保障水平

根据中央提出的扶贫目标:确保在2020年前打赢“脱贫攻坚战”。那么,脱贫攻坚需要从老人入手,需要从国家层面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和体系,增强对农村贫困老年人的政策托底保障水平对脱贫攻坚来说迫在眉睫。

就此,余必丽提出了四条建议:首先,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养老保障支持力度。一方面,加快在贫困地区实行基本养老金中央调剂制度增加中央财政对贫困地区农村养老基金的转移支付力度,比照城市老年人退休工资增长速度,逐年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养老金支付水平。另一方面,建议中央财政增加对高龄贫困老人的低保补贴,对不同年龄段的农村贫困老人实施差异化的基本生活标准,有针对性的提高高龄贫困老人的低保资助水平。

其次,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医疗保障补贴支持力度。建议由中央财政支持建立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基金补贴制度,确保大病贫困人口医疗总费用补贴达到90%,慢性病贫困人口医疗总费用补贴达到95%,扩大贫困人口大病救助的病种范围,切实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生活难题。加快推动城乡医保并轨,在贫困地区建立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让农村老年人能够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再次,加大对贫困地区养老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建议提高中央财政对在贫困地区养老服务的供给方的补贴水平,对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专项财政运行经费,解决运营资金不足的问题,更好地落实国家民生政策。

最后,建议允许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扩展为养老公共服务机构。建议政策支持目前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的功能从面向“三无”人员的特定对象,在设施建设、功能完善和人员配置上扩展成为当地养老服务中心,发挥辐射服务作用,允许空巢、独居老人、一般老人有偿进入养老。对于有意愿进入敬老院养老的农村贫困老年人,允许地方政府将其低保、高龄补贴、养老金等资金整合为其缴纳敬老院养老费用。

就在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建立困难和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惠及2100多万人,对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定贫困人口,因户因人落实保障措施。

责任编辑:李明徽;主编:陈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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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培佳
公培佳

《华夏时报》总编辑助理、总编室主任,分管华夏时报网、新媒体,长期任报纸头版头条主编、高级记者,关注宏观经济,研究区域经济发展和文化收藏趋势。2016年起,任中国记协第九届理事。2012年-2016年连续5年任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初选评委,2017年中国经济新闻一等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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