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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券难求解

作者:盛青红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4-07-10 00:30:00

摘要:“融券已成为一个行业难题,也是我们券商在给客户特别是机构客户提供融资融券等综合服务时需要解决的问题。”

融券难求解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盛青红 广州报道

    上周末,融资融券余额4115.32亿元,去年全年其对证券公司收入贡献度为18.6%,部分证券公司占比甚至超30%,但是在这一组繁华数据背后却隐藏着一个尴尬的境况:融资余额超4000亿元,而融券余额却不足40亿元。
    “融券已成为一个行业难题,也是我们券商在给客户特别是机构客户提供融资融券等综合服务时需要解决的问题。”华南一家大型券商机构部人士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近期,中国证券金融公司(下称证金公司)扩大转融券试点业务试点范围,试点证券公司将由原来的30家增加至73家,转融券标的证券数量将由原来的287只股票增加至628只。
    对此,记者采访的多位券商人士认为,转融券业务双扩容并不能实质性解决融券瓶颈。
    “我们正在跟一些机构投资者讨论,推出一个‘券管家’之类的平台,以解决客户融券的需求。”前述券商机构部人士说。
融券券源模式
    按照规定,融券业务的券源起初只能来自于券商自营业务持有的个股,这就意味着,需要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券商必须自掏腰包购买标的证券,建立相应的证券池。
    “用于融券业务的自有证券必须是金融资产科目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下的标的证券。”深圳某券商股票销售交易部人士告诉记者,“但是自营的规模特别受制于净资本,即使是净资本排名第一的券商也买不了多少券。”
    记者调查了解到,一般情况下,券商大概拿出总规模中10%的资金用于融券业务,以广发证券为例,融资融券余额200亿元左右,融券额度20多亿。
    2013年2月,转融券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意味着券商融券券源又多了一个渠道,券商可以通过证金公司这个平台借入机构投资者手中的券源。
    根据规定,转融券出借人是指向证金公司出借资金或证券的机构投资者,通常是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深度被套或者长期坚持价值投资的散户被拒之门外。
    虽然许多指数型公募基金合同中允许基金参与转融券业务,提供券种,但实际上,参加者甚少。
    根据证金公司公布的数据,证金公司从证券出借人手中融入证券的费率定为3天期1.5%、7天期1.6%、14天期1.7%、28天期1.8%、182天期2%。
    “证金公司支付给出券者的利率非常低,即使是期限最长的182天,证金公司支付给证券出借人的年化利率也只有2%,并且证券出借人借出证券还得承担股票下跌的风险。”上述深圳券商股票销售交易部人士对记者表示,“即使基金公司愿意借券,也只有小规模的基金有意愿,大规模基金承担的对冲风险太大。”
    由于顶层制度的设计,证金公司转融券券源也相对比较狭窄,而事实是,券商从证金公司通过转融券获得券源的积极性也不高。
    “券商向证金公司借券是有固定期限的,从3天至半年不等,但是投资者向券商融券是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决定还券日期的,归还利息也是根据归还日期作相应调整的,这中间存在着错配风险。”上述深圳券商股票销售交易部人士解释称,“比如说,券商向证金公司借28天期的券融出给客户,但是客户选择提前还券,这剩下的利息就必须由券商自行承担。”
“券管家”平台胎动
    2013年底,国内券商强势推出PB业务,以谋求散户模式、机构模式两条腿走路,融资融券则是PB业务主要客户——对冲基金的重要投资工具。
    据悉,为了探索降低融券成本,中信证券、银河证券等券商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提交了相关报告,拟推出“融券宝”类产品,但是尚未获得监管层批复。
    “现在很多客户特别是私募客户做日内交易,有大量的融券需求,但是券源少融券难又是行业面临的通病。”上述华南大型券商机构部人士告诉记者。
    目前一些融券业务发展较快的券商均是以自有资金出资筹建融券池,配合股指期货对冲,规模较大的券商能够建立起20亿-30亿元的融券池。
    据记者了解,如果客户有长期固定的融券需求,券商通常会设计一个定制化融券产品,即根据客户大额特定融券标的需求,证金公司通过自营部门买入该标的或者通过证金公司借入,形成一个证券池,并制定风险对冲策略,比如银河证券的“金券源”。
    “融券涉及行业顶层设计,券商操作层面能做的事情不多,目前没办法容纳大规模采用融券策略的产品。”上述深圳券商股票销售交易部人士认为。
    不过上述券商机构部人士向记者透露,他所在的券商正在探讨建立一个“券管家”之类的平台,以解决融券瓶颈问题,这是一个探索尝试。
    “我们想把机构投资者的券和我们交易客户对融券的需求进行匹配,通过设计创新产品的方式解决,我们已经和一些机构谈得差不多了。”该机构部人士称,“通过一些创新解决方式,可以绕过监管,也不会与证金公司的转融券业务相冲突。”
    “通过产品方式设计获得一些机构投资者手中的券源是可以绕过监管的,比如通过收益权互换或者是约定式回购都可以做到。”上海一券商分析师向记者分析称。
    不过前述深圳券商股票销售交易部人士则认为,通过产品创新的方式解决难以大规模推广,仍然难以真正解决券源少的问题,“特别是波动性大的券在哪里都是稀缺性资源,各家券商都在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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