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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四年顾雏军告赢证监会 能否能够信息公开目前还未知

作者:卢晓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9-10-16 23:14:10

摘要:执着的顾雏军状告证监会最终胜诉。

历时四年顾雏军告赢证监会 能否能够信息公开目前还未知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卢晓 北京报道

执着的顾雏军状告证监会最终胜诉。

10月15日,《华夏时报》记者从顾雏军方面了解到,顾雏军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赢得了对中国证监会的终审行政诉讼。顾雏军随后对外表示,现在中国证监会终于必须公开《证券期货案件调查规则》以及2005年证监会对科龙公司启动立案调查理由、立案调查结论、会议举行时间、参会人员名单、会议内容、会议表决内容、会议纪要等7项重要信息。

顾雏军获得这份终审判决历时超过四年。

据《华夏时报》记者了解,2015年6月,出狱近三年的顾雏军向证监会提出行政公开申请,要求证监会公布上述信息。但当年7月31日证监会发出两份告知书,分别以《证券期货案件调查规则》“属于我会内部管理信息”,对科龙公司启动立案调查理由等7项信息“属于国家秘密”的理由,拒绝公开相关信息。

顾雏军随后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7年12月,北京市一中院判决撤销上述两份告知书,责令证监会在法定期限内对顾雏军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重新答复正确。证监会不服一审判决,随后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获得这份判决对顾雏军意义重大。执着伸冤的顾雏军一直在寻求证监会当初对科龙立案的原因。他2012年刚出狱时,便曾要求证监会公开科龙立案调查的原始罪名,以及被顾雏军认定为立案最大依据的“2.76亿美元担保”函的来龙去脉。

顾雏军此前度过了十二年牢狱生涯。公开资料显示,2005年顾雏军被立案调查。2008年1月,广东佛山市中院对格林柯尔系掌门人顾雏军案一审作为判决,顾雏军因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被判1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680万元。

但2019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顾雏军等人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仅认定顾雏军犯挪用资金罪,并改判有期徒刑五年。虽然罪名大幅减轻,但这与顾雏军之前期望的完全无罪还有所差距。

需要提及的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上述终审判决,并不意味着顾雏军就一定能看到相关信息。有法律界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分析,最高法做出的判决是证监会不予公开的理由不能成立,责令证监会在法定期限内重新答复。证监会仍有可能提供更充足证据,证明顾雏军申请的上述信息不能被公开。

顾雏军身边人士也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告赢证监会对最高人民法院对顾雏军一案做出的最终审判结果是否会有所影响,目前还暂时未知。

“我们只能是坚持,现在仅仅是个开始。”顾雏军状告证监会的代理委托律师迟夙生对《华夏时报》记者如是说。

责任编辑:黄兴利 主编:寒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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