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知识进万家 社会公益我先行
摘要:今年夏天才刚刚踏入工作岗位的小敏对价格有着特别的敏感。
华夏时报记者 舟子 北京报道
今年夏天才刚刚踏入工作岗位的小敏对价格有着特别的敏感。
“比如看上一个300块钱的外套,有些人可能会马上买走,但我就会回去上网比价之后再做决定。”之所以对价格如此在意,是因为小敏正在努力攒钱换一台电脑。作为一家互联网公司的创意设计师,尽管公司的设备完全可以满足小敏的工作需求,“但我不想每次都在公司加班,想回家处理做不完的工作。”
然而那一台已经为小敏服务了多年的电脑,如今还能继续坚持“工作”已是不易,更不用说运行一些对设备要求很高的软件,“所以现在能省一点是一点,等攒够了钱,就能换上一台新电脑了。”
然而她的同学项凯对此却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项凯认为,小敏完全不用因为购买电脑而降低自身的生活品质,因为只要去北银消费金融公司,无论是买电脑、买手机还是出门旅游,这些心中的梦想都能实现。
在过去两年中,项凯通过北银消费金融公司不仅完成了自己新房的装修,而且还带着全家人去了一趟马尔代夫。
的确,经过4年的发展,北银消费金融公司在业务规模、客户数量、特色模式,以及风险定价、科技系统、人才建设、品牌开发等方面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和突破,对变革消费理念、培养信用观念、拉动消费增长、改善百姓生活产生了积极影响。凭借贷款金额小、分期付款少、无需提供担保、办理方便快捷等特点,北银消费金融公司让越来越多的人实现了自己和家庭的梦想。
然而伴随着每年大量的毕业生拥入北京,依然有很多年轻人并不清楚该如何申请消费金融贷款,像小敏这样刚刚步入工作岗位的新人就是如此,“消费贷款申请需要哪些程序?怎样才能获批?我都不太清楚。”小敏如是告诉记者。
也因此,带着这份对于社会新鲜人的关爱和对金融知识普及的责任,北银消费金融公司专门组织了一支以业务骨干为主的宣传团队,分别前往在京高校,开展以“普及金融知识 提升信用品质”为主题的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并得到了在校学生的热烈响应和广泛好评。
“消费类贷款都包括哪些?有没有金额上限?”、“个人信用记录有什么作用?我怎么能够查询到自己的信用报告?” 在9月27日北京邮电大学礼堂的咨询台外,学生们正不断踊跃地提问;而咨询台内,来自北银消费金融公司的宣传人员正在一一对学生的提问做出耐心细致的解答。
记者了解到,北银消费金融公司此次专门组织以业务骨干为主的宣传团队,前往北京邮电大学等在京高校,开展以“普及金融知识 提升信用品质”为主题的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将金融知识以深入浅出的方式为学生进行普及。
同时,组织金融知识宣讲互动沙龙,激发现场大学生的参与热情,共同围绕与大学生密切相关的金融服务进行现场交流,并针对日常生活中容易遇到的金融风险问题进行深入讨论。而这样一系列丰富的宣教内容也为在校大学生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金融安全宣讲活动,得到在校学生的热烈响应和广泛好评。
除此之外,北银消费金融公司还专门在现场组织进行了“个人征信”专题讲座,让在校大学生学习金融知识的同时,了解和认识到维护良好个人信用的重要性,引导高校大学生群体特别是即将毕业踏入社会的大学生,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念,培养良好的个人信用习惯。
北银消费金融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个人信用的作用不止于构建起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更在于良好的信用体系对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产生重要作用,我们希望通过讲座的形式,让更多的学生在迈出校园之前就能明白征信的重要性,也帮助他们了解到,消费金融业务风险大小取决于消费者个人信用的高低,从而培养良好的个人信用。”
实际上,作为国内首个成立的消费金融公司,北银消费金融公司自成立以来,就准确定位于一家专为我国境内居民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无担保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3年,北银消费金融公司成功引资,牵手全球最大消费金融公司——西班牙桑坦德消费金融公司,进一步提升了综合竞争实力。
而过去的4年多时间,北银消费金融公司不断探索发展模式,全力打造特色鲜明、专业贴心的现代一流消费金融公司,共同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服务居民百姓生活品质提升。其中,2013年9月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建立合作开通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后,截至目前,已累计服务个人征信查询客户超过3万人。
丰富宣传形式 普及金融知识
为让宣教活动更贴近公众,进一步拉近公众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距离,让公众更详实、更具体地了解金融知识,北银消费金融公司在发挥网点宣传的基础上,积极组织金融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让金融知识宣传更加富有成效。
与日常经营相结合,
积极营造网点内宣教氛围
为将金融知识宣传与日常经营活动紧密结合,北银消费金融公司积极发挥网点宣传阵地的作用:在营业厅内设置“金融常识小讲坛”,开辟“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区域,集中摆放宣传折页和活动主题易拉宝,在网点电子屏上滚动播出活动宣传口号和活动宣传视频。
安排柜台工作人员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主动宣传金融知识,同时调动大堂经理利用客户等候时间开展关于个人征信、防范金融诈骗等金融知识的集中宣讲,营造营业厅内宣传氛围。营业厅外,则组织安排工作人员向过往的公众发放金融知识宣传折页,并在人流量密集区域摆设服务咨询台,向公众讲解个人贷款、网上银行、自助设备等金融知识,获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深入居民社区,
将金融知识送到百姓身边
连日来,北银消费金融公司针对社区内不同年龄层居民开展有针对性的金融宣教:对社区内年龄偏大的居民,宣传内容以基础金融常识为主,此外还包括老年群体比较关注的金融话题,如如何防范“非法集资”陷阱,怎样识破不法分子欺诈伎俩等,促进其提升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对社区内年轻居民,以宣传防范自助机具诈骗、互联网金融工具应用和用卡习惯等金融知识为主,倡导正确使用金融产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活动中,志愿者还针对居民提出的关于贷款申请、信用征信等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受到社区居民的高度评价。
“金融知识进校园”,
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
信用意识
9月27日,北银消费金融公司又组织宣传团队前往北京邮电大学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针对大学生群体金融需求特点,将较为专业、深层的金融知识宣讲给现场的大学生,并针对日常生活中容易遇到的金融风险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为丰富宣讲内容,还在现场举办了个人征信专题讲座,强调个人信用记录的重要性,让在校大学生学习金融知识的同时,了解和认识到维护良好个人信用的重要性。
充分发挥线上平台,
扩大金融知识宣传覆盖面
除此之外,为持续扩大金融知识宣传范围,提高公众宣教覆盖面,北银消费金融公司还在积极组织开展线下系列宣教活动的同时,主动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线上信息平台,在公司门户网站和微信平台打造金融知识宣传专区,发布“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信息,宣传活动意义,介绍贴近生活、易懂易学的金融知识,如安全用卡小常识、自助机具小贴士等,吸引了很多消费者特别是年轻消费者的关注。
北银消费“金融知识进万家”市民讲堂
市民讲堂之一:
珍惜个人征信
共建诚信社会
作为现代社会的“信誉象征”,个人征信如今早已不是简单代表个人信用的衡量标尺,而是直接决定是否能够成功申请到银行贷款、贷款利率和授信额度的高低。
所谓征信,就是“征之以信”,是专业化的第三方机构依法采集、保存、整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并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行为的总称。
具体的作用是为企业和个人建立信用档案,帮助人们积累信用财富,扩展经济活动的地域空间;提供有效传播信息的平台,缓解信用交易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建立奖励守信、惩戒失信的内在机制,引导人们养成守信履约的行为习惯,改善社会信用环境。
而个人信用指的是基于信任、通过一定的协议或契约提供给自然人(及其家庭)的信用,使得接受信用的个人不用付现就可以获得商品或服务,它不仅包括用作个人或家庭消费用途的信用交易,也包括用作个人投资、创业以及生产经营的信用。个人信用制度则是关于个人信用交易的规则体系。狭义的个人信用应被称为“个人信用的历史记录”或“个人信用记录”,它是指人们在同银行往来时,在银行贷款及还款行为的记录。
作为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个人信用在整个市场交易中至关重要,所有的经济活动,都与个人信用息息相关,一旦个人行为失之约束,就会发生个人失信行为,进而出现集体失信。因此,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而信用档案正逐渐成为每个人的“经济身份证”,日益渗透到人们日常的经济活动中。
●征信小案例:
恶意透支不重视,触犯刑法后悔难
客户张某办理了一张额度3万元的信用卡。由于张某认为钱是银行的钱,自己消费后不还也没事,所以在某商场消费2万元后,便把这件事放在一边。待两月后银行工作人员拨打其电话进行催收时,张某才意识到还款问题,但其认为利息过高不想承担,于是便告知银行人员不想还款。
经过半年的持续沟通,张某依然以各种理由不愿进行还款,发卡行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于信用卡恶意透支,张某被公安机关逮捕。至此,张某将面临可能被起诉并且判刑,其相关欠款信息也已反馈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信息系统,对其今后在银行办理任何贷款或者涉及查看其人行征信记录的业务,都可能受到影响。
市民讲堂之二:
远离非法集资
拒绝高息陷阱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为: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
为吸引公众上当受骗,不法分子往往编造许诺给予集资参与者远高于正规投资回报的利息分红。为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因资金链无法维系,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以订立合同或少量投资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或以夸大少量项目的投资规模盈利前景,制造投资及企业利润假象,诱惑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则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创业投资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
为骗取社会公众信任,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诱惑社会公众投资。方式有利用网络、博客、论坛等,还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诱惑社会公众投资。
●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
1.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血本无归、倾家荡产。
2.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
因此,消费者一定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要盲目追求所谓的“高收益、高回报”,理性投资,远离非法集资!

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