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会不会掉馅饼
程凯
有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应该说没有,但有时候看起来还真像是那么回事!
5月5日,海南三亚决定向居民一次性派发2.2亿元的物价补贴,全市62万居民平均每人拿到360元。对于普通人而言,这可不就是天上掉馅饼吗?而且这已不是三亚百姓第一次捡馅饼了。从2010年以来,三亚的馅饼连续掉了5年,标准越来越高,受补贴人数越来越多。
为什么我说这个“天上掉馅饼”只是看起来像,因为这些补贴都是财政资金,都是税收缴上来的,羊毛出在羊身上。话虽如此,羊毛能给补贴回来也是好事。天上没有馅饼掉下来,只是对于一个大馅饼来说,重新做了一次分配。
对了!这就是财富的分配问题。大家不要以为分配就是吃大锅饭,如果贫富差距过大,这样的分配将起到刺激消费甚至刺激投资的作用,进而真地就把原来的馅饼做大了。
三亚今年分的馅饼是从哪里分出来的呢?根据三亚市财政局的说法,这是动用三亚市委、市政府克服“四风”弊端腾出的2亿元政府财力。当真如此,我们就得重新评估克服“四风”和防腐倡廉的经济效果了。
按照之前大家想当然的认识,政府吃喝少了,迎来送往少了,总归是对一些行业有影响的,比如高端餐饮下滑了,白酒销售也下滑了,当然还有各种奢侈品消费也受到了影响。因此,看起来是好事情反而给经济增长带来了副作用。果真如此吗?
其实不然,关键是看具体操作。如果都像三亚政府这样,把一小部分人大吃大喝浪费掉的钱,转移支付给普通人,普通人带来的消费效果是一样的,甚至更好。当然,消费结构会有不同,高端消费还是受影响,但中低端消费就能够起来,综合起来的最好效果当然是总体消费还能增长。还有最重要的一点,经济增长的好处被更多人分享了。
关于经济收入的分配问题,这两天还有一件事,也是财政系统发起的,但是已经从三亚的财政局变成了国家的财政部。
5月6日,财政部下发通知,决定自2014年起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其中,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收取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调整后,国有独资企业中第一类企业应交利润上缴比例提高至25%,第二类和第三类企业分别为20%和15%,第四类企业为10%,第五类企业则免交当前应交利润。
第一类企业仅有一家,即中国烟草总公司;第二类企业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国家电网、三峡集团、中电投、华能集团、国电集团、华电集团、大唐集团、神华集团、中煤能源、中移动、中国电信。
至少对这些第一类和第二类的企业,大家都耳熟能详,而且平日里对它们发的牢骚也挺多。它们都是大国企,而且大多存在自然垄断或者牌照垄断的性质,它们的出资人最终是全体国民,因而将利润的一部分上缴财政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只不过,以前的比例太低,大部分利润都留存到企业自己身上了,企业是财富增长的利益人。
按照2007年底开始实施的央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当时第一类企业的收取比例只为10%,然后才有逐步上调。根据2013年底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20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将提高到30%。因此,这一次2014年的调整只是落实三中全会改革方案的一个步骤。
好事自然是好事,但是好事具体如何操作也需要好好研究。就像三亚市政府一样,把整顿“四风”省下来的钱,明明白白地用在了给三亚市民发放物价补贴上。我们也得看一看,央企的利润按照百分比上缴以后,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用法?
大家对于新闻本身关心的是上缴比例的提高,其实财政部同时也公布了一份《关于2014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在这份说明中我们可以看到“收入预算”的大项,2014年预计收取中央企业税后利润1414.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75.43亿元,增长36.1%。同时,说明中也详细安排了“支出预算”的大项,2014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578.03亿元。
1578亿的支出比1414亿的收入还多。多不是问题,关键看支出用在了什么地方?答案如下:
615.1亿支持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包括中央企业战略性兼并重组、股权结构调整;374.76亿支持涉国家战略、国家安全的重大项目;154.25亿支持涉及国民经济命脉行业的产业升级;149.5亿支持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能源资源保障、基础设施的境外投资,包括中央企业境外收购兼并、境外投资合作。
这四项相加1293.61亿,已是1578亿预算支出的绝对大头,而实际操作恐怕还得靠国有企业去执行,只不过是专款专用罢了。把央企收上来的钱返还给央企再用,这倒也是一种羊毛出在羊身上。
剩下和民生有关的包括,困难企业职工补助支出5亿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184亿元;国有股减持收入补充社保基金支出10.42亿元。多多少少,大家自己算账去比较吧。(作者为本报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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