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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垃圾官司”

作者:马维辉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3-04-12 23:42:00

摘要:2010年4月,北京市密云县农民刘玉英承包了184亩土地,打算盖蔬菜大棚。但她很快发现,承包地上不断出现来源不明的“垃圾”。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马维辉 北京报道
    2010年4月,北京市密云县农民刘玉英承包了184亩土地,打算盖蔬菜大棚。但她很快发现,承包地上不断出现来源不明的“垃圾”。好不容易找到源头,对方原来是附近开发区里的一家韩国企业。经过上门沟通,韩企仍拒绝支付补偿费用。
    无奈之下,刘玉英将对方告上法庭,但一审、二审却全部败诉。败诉的原因在于对企业倾倒固体废物的行为究竟是否造成了污染有争议,原告、被告、环保组织、法律人士对此各执一词。
    从2010年的4月到2013年4月,整整3年过去了,刘玉英的大棚仍无踪影。明明自己受到了损失,却没人赔偿;明明自己占理,却一再败诉。对此,她怎么想也想不明白。

一桩官司

    刘玉英,今年56岁,家住北京市密云县十里堡镇燕落寨村,她承包的土地位于密云县西田各庄镇大辛庄村。
    承包土地之前,她去那块地看过,发现有少量“垃圾”堆在那里,但是并没在意。承包土地之后,土地上的垃圾越堆越多,这才引起了她的注意。刘玉英开始寻找堆放人,直到2011年9月,她在“垃圾”堆里捡到了一个纸片,这才发现了废物的源头。
    纸片上写着一家公司的名字,叫做“北京贝乐尔”。经过多方打听,这是一家生产汽车刹车片的韩国企业,厂子就在大约5公里外的密云工业开发区C区西统路上,现在已经改名为凯比(北京)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比公司)。
    刘玉英这才知道,她土地上的东西并不是普通垃圾,而是生产汽车刹车片产生的工业废物,有毒,会污染土壤。
    随后,2011年9月29日和2012年2月20日,刘玉英两次去凯比公司沟通,希望能够得到一些占地补偿,但凯比公司拒绝支付。
    沟通未果,刘玉英决定通过诉讼来解决。2012年4月,她以土壤污染责任纠纷为由向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起诉凯比公司。2012年12月,密云法院判决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随后,她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3年4月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刘玉英向记者提供的二审判决书上记者看到,刘玉英诉称凯比公司未经其同意,向该宗土地多次倾倒工业有毒废料,导致其土地上184棵杨树死亡,给土壤造成不可复原的损失,要求凯比公司赔偿树木损失184000元、占地费920000元,检测费19800元,合计112.38万元。
    凯比公司辩称,他们往该块土地上堆放的固态废物没有造成土壤污染,否认树木死亡与堆放的废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012年1月5日,密云县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的结果则显示,该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Ⅲ类土壤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主要适用于林地土壤)。随后,刘玉英自行委托北京新奥环标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对土壤进行检测,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检测报告》中没有记录明确检测结论,因此,认为刘玉英的主张依据不足,难以支持,故判决驳回上诉。

争议是否污染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最大的争议,就是凯比公司堆放的固态废物是否造成了土壤污染。
    2012年3月28日,北京市环保局向刘玉英出具了《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其中显示,根据凯比公司生产原料和生产工艺的具体情况,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树脂粉末等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危险废物。
    根据刘玉英提供的照片,凯比公司堆放的固态废物是一种灰黑色粉末状物体。她表示,这种物体刮风的时候会形成扬尘,如果吸入口鼻,会让人咳嗽不止。
    今年4月11日,记者来到现场,看到原有的固态废物已经基本被清理干净,但黄色的土地上仍能看到一块块黑色的印记,用树枝轻轻刮蹭,会飞起灰黑色的烟尘,吸入口鼻,感觉有些发热。
    记者看到土地上有一些大坑。刘玉英的一位亲戚王延龄解释说,这些坑原本就是用来堆放固态废物的,如今废物被清走,有的坑填埋了,有的坑则留了下来。清理前大约有10个坑左右,最大的约30米宽、4米深,小的也有3米宽、2米深。
    记者来到最大的坑旁,看到四周的杨树稀稀拉拉的,明显比附近其他地方的要少。相比东侧距离20米左右的杨树林,坑周围的树木明显要细一圈,而据王延龄介绍,这些树都是同时栽种的。王延龄随手掰下一截树枝,只听“咔嚓”一声,树枝应声折断,里面已经干了。他说,这个季节,杨树枝头应该挂满了“杨树吊”(杨絮),但坑周围有几棵树上则没有,因为已经死了。
    环保组织自然大学的研究员毛达告诉记者,3月30日,他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陈能场一起到刘玉英的杨树林,使用便携式XRF进行了初步检测。结果显示,灰黑色粉尘中锑的含量明显超标。锑是汽车刹车片中含量较高的一种重金属,也是一种可疑致癌物。
    2012年11月21日,西田各庄镇政府为原审法院出具《证明》显示:经现场核查,该宗地现状为林地,按照《西田各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为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向记者表示,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也就是说,基本农田保护区只能用来种植庄稼、蔬菜等,不允许栽种树木。
    这位律师告诉记者,Ⅲ类标准主要适用于林地土壤,Ⅱ类标准才适用于一般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等的土壤。环保局委托的检测结果显示,该地块符合Ⅲ类标准,并不等于其符合Ⅱ类标准,也就不能证明土壤没有受到污染。
    不过,毛达也表示,严格来说,需要通过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才能证明土壤是否受到污染。他们已经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灰黑色粉尘及该地块土壤可能被污染的项目进行检测,结果将在未来一段时间揭晓。

韩企违规倾倒废物

    是否污染尚无定论,但韩企违规倾倒固态废物则已经被法院判决所确认。
    刘玉英质疑说,按照凯比公司建厂时的环评报告,其产出的危险废物应该交由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红树林”)来处置,但为什么这些废物最终却出现在了她承包的土地上呢?
    2012年2月29日,密云县环保局给刘玉英出具的信访件处理意见显示,凯比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一部分委托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置,一部分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倾倒在西田各庄镇大辛庄村村西的林地中。也就是说,凯比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只有一部分委托金隅红树林来处置,另外一部分则违规倾倒在了刘玉英承包的土地上。
    4月11日上午,本报记者来到凯比公司,希望就此问题进行采访。凯比公司总务姜欢欢向记者表示,最了解情况的是前任总经理和他的翻译。前任总经理已于去年6月任期结束后回国,翻译现在也不在国内。目前,只有现任总经理可以接受采访,但他现在没在办公室。
    刘玉英告诉记者,凯比公司同时还与另外一家公司合作,该公司从凯比公司那里回收废物,将其中的一些稍有价值的挑出来进行转卖,其余没有价值的则交给一位大辛庄村村民李某。
    4月11日,记者在大辛庄村找到了李某。他表示,大约是在2008年,上述凯比公司的合作公司找到他,让他“清点垃圾”,用垃圾里的纸板子、废料来“顶费用”,双方谁都不需要付费。沟通过程中,该公司并没有告知他这是工业废物,他也不知道有污染。
    李某说,刘玉英承包的地块原本是荒地,上世纪90年代他父亲曾经承包过。到期后虽然没有续租,但合同里规定他们有优先承包权。之后这块地一直没人承包,他们也就习惯性地将其看做是自己家的,因此他才把废物倒在这块地上。2010年刘玉英承包该地块时村委会没有通知他,直到2011年刘玉英找到凯比公司,他才知道这块地已经被承包出去了。

政府监管存在漏洞

    凯比公司承认倾倒事实后,刘玉英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在自己举报前,为何没有任何主管部门对凯比公司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基本农田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和评价,并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环境质量与发展趋势的报告。
    而事实上,自刘玉英开始承包该地块起,到2011年12月23日她第一次拨打12369环保热线举报,1年多时间里,没有任何主管部门到她承包的地块制止过倾倒废物的行为。
    4月11日,记者来到密云县环保局,希望就监管问题采访相关负责人。环保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她表示,需要问问主任。随后,她告诉记者,今天所有副局长以上、了解情况的领导都出去开会了,无法接受采访。
    2012年,刘玉英举报之后,北京市环保局责成密云县环保局调查处理。经调查,密云县环保局于2012年2月3日对凯比公司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于2012年2月10日前将倾倒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2013年4月1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官方微博“环保北京”回应称,为敦促凯比公司尽快将堆放的危废物品进行安全处置,密云县环保局多次督促该公司,并组织专业处置单位进行清理。但刘(玉英)女士以要求该公司赔偿、保存证据为由阻止清理处置。同时,密云县法院已受理刘女士提起的民事诉讼,对该地固体废物作出证据保全决定。
    4月7日,“环保北京”再次表示,密云县环保局4月3日上午组织危险废物专业处置单位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到达凯比公司倾倒危险废物的林地现场,连续4天清运堆存的废弃物及污染土壤,共计502.14吨,现已存放在金隅红树林公司,下一步将做无害化处理。经过4天的集中清理,目前现场主要废弃物及污染土壤已经得到清除,下一步将进一步清理残留的废弃物及污染土壤,做现场评估。
    尽管承包地上的有毒废物已经被移走,但刘玉英并不满足,她认为自己还应该得到应得的补偿。眼下,她正搜集证据准备重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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