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建立独立型环境税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郑盎 实习记者 杨卓卿 两会报道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发挥经济杠杆的更大作用,推行环境税改革的制度环境已经形成。
3月6日,《华夏时报》记者获悉,农工党向政协递交了《关于建立独立型环境税的方案的建议》的提案,指出,有关部门应抓住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利时机,根据“整体税负中性”和“税费改革同步”的原则,加快建立独立型的环境税税种,最终建立支撑科学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立。
环境税法律依据的确立,提案建议国务院制定《环境税征收管理条例》,远期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环境税法》,充分保证该项政策的权威性。并建议环境税由以下三种税目组成,污染排放税,特种产品污染税,生态保护税。
提案同时指出,环境税的实施战略,应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第一阶段(2009—2011年),主要任务是构建环境税制度框架,引入齐全的环境税税目。开征硫税、COD税等污染排放税;针对能源产品和一些易导致环境污染的产品征收污染产品税;将排污费纳入税改框架,与污染排放税重叠部分进行费税归位;出台环境税征管条例。第二阶段(2012—2015年),主要任务是完善税目设计,扩大政策范围,提升税制水平。不断改进环境税制各税目;扩展污染产品税、污染排放税等税目的征税范围;促进环境税法出台。第三阶段(2015—2020年),主要任务是基本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环境税制。持续完善环境税制各税目,不断改进并逐步建立统一的环境税制。
提案同时建议,环境税的征收管理,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模式:(1)环保部门代核,税务部门征收;(2)由税务部门审核,环保部门代征;(3)税务部门征收的模式。对于环境税的资金使用,提案认为应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建议将环境税的资金使用,纳入环保专项预算支出科目,确保不偏离环境税设置的初始政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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