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加强水环境标准制定和管理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郑盎 实习记者 杨卓卿 两会报道
我国现行的水环境质量标准,存在着分类较多、使用范围重复、指标限值不一致、制定部门不统一、操作难度较大等问题。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行业标准众多,部分行业标准严重低于综合标准,新标准已执行、旧标准未废止,标准有效期监管不力,标准分级不一致。
3月6日,《华夏时报》记者获悉,中国农工党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强水环境标准制定和管理的建议》的提案。针对我国现行水质标准的制定部门有环保部、建设部、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的情况,提案建议水环境标准应该由一个专门委员会统一协调和制定。
提案同时建议我国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明确限定各类水质标准的保护对象和使用范围,增强可操作性。
我国目前仍有一些部门标准与国家标准同时执行,而且相同指标的标准限值差异较大。为实现不同水环境质量标准之间的相容性和一致性,提案建议应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在《水法》的框架内制定统一的水质标准,包括地表水标准、地下水标准和特殊目标水体水质标准。
自1973年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发布第一个环境保护法规标准以来,我国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的各种水质标准,其间有的标准又历经修订和增改,有的则长时间未修订,需要有统一的修订或重新评估周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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