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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完善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作者:郑盎 夏华旺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3-07 19:17:00

摘要:农工党:完善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郑盎 夏华旺 两会报道

2008年,三鹿奶业非法添加三聚氰胺导致29.4万婴幼儿患肾结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造成这一重大事件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不完善。

3月6日,《华夏时报》记者获悉,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在一份提案中建议,参照欧盟、加拿大等国的先进经验,构建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并按照产品品种与农业部进行合理分工,形成“一个部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的体系,将现各监管、执法部门之间同类别、同性质的职能重新理顺归并。

如上海市,将由工商部门和食品药品部门共管的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工作统归到卫生部门负责,工商部门只负责登记注册、商标、广告和查处无牌证经营等监管工作,并加大卫生部门的综合管理职能和作用。

农工党还建议,在即将颁布的《食品安全法》所确立的国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并成立工作机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落实编制和人员。可参考加拿大模式,建立国家食品安全法典委员会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中心。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离,建立中国食品安全与营养科学研究院,具体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危害识别工作。有关部门和省级政府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监测机构,通过监测评估获得本部门或者本地方的风险状态,确定食品安全优先监督管理对象。

农工党还建议,按照科学需要实行定责任、定机构、定编制,并给予足够的经费保障,制定合理的抽查检验制度并严格实施“收支两条线”,彻底切断监管部门与监管对象之间的利益链。

农工党的提案还建议,加快食品安全立法工作,制订食品安全管理处罚细则,加大处罚力度,对无证照、制售有害有毒的假冒伪劣食品要有明确和严格的处罚规定。针对食品违法的现象和特点,明确违法案件的立案标准,畅通案件移交渠道,加大刑事追究力度,使公安部门及早介入重大案件的立案侦查。加强对举报人员的安全保护,鼓励广大群众的举报积极性,推进全民共同关心、共同监督的食品安全新局面尽快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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