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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指什么?

作者:张映光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3-03-20 23:15:00

摘要:未来可期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可能是城市聚落,由多个卫星城组成的卫星城聚落,由成熟的区域带动周边区域,而非没有规划、野蛮生长的散乱的孤城。
    城镇化是今年两会最受瞩目的焦点议题之一,亦是刚刚履新的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重点提出的改革举措。
    近20年前,朱镕基大力推进的城市房屋体制改革令房地产成为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而以中国庞大的人口,城镇化所带动的经济活力,无疑也将成为未来10年又一推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动力。
    而在涉及城镇化的诸多问题当中,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无疑将成为攻坚的重点,其间所涉及的利益博弈,以及破题之后所能释放出来的巨大经济活力,已被以周其仁为首的众多经济学家寄予厚望。
    众所周知,中国的土地制度将土地划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经营或用作抵押。但农村集体土地买卖、经营、抵押等则不受法律保护。客观造成同地不同权的现象以及农村集体用地和城市国有用地之间的巨大价值鸿沟。
    在过去几十年的城镇化进程中,解决的办法就是由国家出面征收集体土地,并将其土地属性转为国有用地。但土地属性转化的过程中产生的巨大利益往往被地方政府获取,部分地方甚至未能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因此造成大量社会问题,破坏和谐稳定。
    农村集体用地的土地流转制度改革试图改变该制度造成的不合理现象。包括周其仁在内的许多专家均提出要对征地制度进行改革,甚至废除,应当允许农村集体用地直接上市交易流转。
    在过去几年里,一些地区和金融机构也合作进行了一些试点工作。以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发展银行为首的国字号金融机构便多次参与了农村宅基地流转以及城镇化开发的试验。如国开行下属金融机构国开金融,便在成都郊区龙泉驿展开了8000亩的城乡统筹项目开发,对土地流转改革模式进行探索。国开金融为50万农民买断了社保、医保,提供由绿城建筑的安置房,拆迁合并若干自然村,并将宅基地集约改造成小城镇,将置换出来的土地转变为耕地,发展现代农业,用房地产开发产生的收益推进农业等其他产业的发展,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上周日,李克强在记者见面会上回答有关城镇化问题时谈道,城镇化要杜绝摊大饼,要以人为核心、保护农民利益,同时要用市场化的方式推进。这三点正契合城镇化发展可能隐含的重要问题。
    首先,在城镇化改革的投资热潮下,一些地方政府借城镇化发展之名大兴造城运动,在不适宜建造城市的地方建造新城,造成了投资的低效和浪费,各地不断出现所谓“鬼城”被媒体曝光。另有一些政府则用行政的非市场化手段投资一些难以产生预期回报的项目,造成国家银行贷款难以收回,出现大量的财政亏空。如一些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却造成某些高速公路没车跑的重复投资现象,造成巨额浪费。
    其次,则是对失去土地的农民的就业安置问题,以及让农民真正转变为城市居民的问题。城镇化改革的成功,可以令中国这一农业大国加速向现代化国家转型。而大量农民进城也会拉动内需,刺激消费,令中国继续维持稳定的高速经济增长。但是城镇化改革若失控,则可能由此产生巨大的社会问题,需要更长的时间去解决。
    最后,城镇化改革不仅是经济改革,还要有与之相配套的政治改革。由此可能滋生的腐败现象则有可能成为城市化发展的巨大隐患,这也是国家谨慎推进城镇化的主要原因。目前用市场化的方式去推进城镇化改革的重点,还是在于与城市相接壤的郊区或是正在快速发展向一线城市靠拢的二三线城市,由成熟的区域带动周边区域,而非凭空造城。未来可期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可能是城市聚落,或由多个卫星城组成的卫星城聚落,而非没有规划、野蛮生长的散乱的孤城。如某些政府将城镇化狭义理解为农民进楼,强行让农民搬进楼房,但一个个农民新村之间没有公路相连,污水横流,没有配套服务设施。孤城无人居住也没有相关的配套产业,有城市之名无城镇之实,失去耕地的农民则有渐趋沦为流民或赤贫的危险。
    城镇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复杂的课题,亦是摆在政府经济发展道路中最重要的一门课题。
(作者系资深媒体人、庄凌顾问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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