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三嫁”引发五方博弈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刘敏 延安、西安报道
临近春节,平静的延安子长县城里开始陆续到来一些外来施工队,消息灵通的当地人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他们是准备春节后给徐矿集团建设中庄煤矿矿区的工人。
对于生活在中庄煤田区域内的大部分村民来说,这个消息带给他们的则是不安,因为这意味着他们参与分享资源开发利益的希望可能破灭,而且很快,他们将与自己脚下的资源彻底断绝关系。
六年多来,在这块64平方公里的煤田上,随着政府班子的更迭已有三家矿业公司先后而来,沉寂的土地随即被犬牙交错的各方利益层层笼罩。面对地下丰厚的煤炭资源,村民、县政府、三家矿业公司展开的五方博弈,在现实中构成了一幅资源经济演进的地方样本。
危机四伏
2013年元旦刚过,在陕西延安子长县中庄煤田区内的7个村庄里,一种“大敌当前“的气氛开始蔓延。村民们通过口耳相传早已得知,在大部分建设审批手续还都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徐矿集团已经签完了征地合同,很快就要建矿。
“地下资源开采后,地面上的村民生活肯定要受影响,比如吃水马上就会有问题,还有下沉、塌陷等,很多地也没法种了,村民们日后的营生怎么办,这些事现在连个说法都没有,大家心里肯定都有意见。”中庄村村民代表周旺(化名)向本报记者这样表示内心的抱怨。
趁着元旦假期许多外出打工的村民都回来,中庄煤田区域内各村很快自发推举出一些村民代表,然后大家碰在一起开了个简单的会。
“这一带住着三千多村民,群众现在很不安,意见也大,讨论到最后定出了三点诉求,目标是要保护子长煤资源不被流失和维护矿区农民的切身利益。”当时在场的一位村民代表冯新(化名)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几天之后,村民代表们来到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就徐矿集团征地建矿的相关手续提出疑问。“徐矿准备建社矿区征了450亩地,大部分是耕地,现在合同也签了,但是地里现在还有庄稼,这土地手续是怎么办理的?建矿涉及的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怎么处理?我们都要弄个明白。”一位被称为老姜的当地村民代表对记者表示。
连环转让与权属纠纷
经《华夏时报》记者过长期调查,发现围绕中庄煤田进行着的诸多利益诉求,其实都可以从2006年的一次矿权交易找到源头。
2006年4月7日, 在第十届中国东西投资与贸易洽谈会上,隶属县政府的子长矿产公司与延安中庄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中庄公司)签订了中庄矿井的《探矿权转让协议书》及随后的《补充协议》。按协议约定,子长矿产公司预收500万元探矿权价款后,将转让区块交付中庄公司,随后,中庄公司开始投资勘查,陆续打出25个探井,将原来的普查上升至精查级别。
2007年8月1日,子长县矿产公司突然给中庄公司发来了终止协议《告知书》,同时,县政府发文提出要对中庄、秀延和张家岔三个探矿权实行招标拍卖。随即,更多大型企业携其更宽广的人脉和实力接踵而至,成为参与资源竞争的“新势力”。
首先进入的是河北中达集团,从2008年3月起,中达集团在子长县相继取得张家岔煤田、秀延井田探矿权,以此基础,中达集团顺势又将尚无权证的秀延井田和中庄井田的扩大区收入囊中。
2012年,子长县再次引进徐矿集团,当年9月,徐矿与子长县签署协议合作开发陕西中庄煤矿项目。
新“入局者”纷至沓来期间,之前的中庄公司则与子长县展开了漫漫不休的诉讼。
2007年8月1日,中庄公司起诉子长县矿产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协议,实现探矿权的合法流转。三年间,该诉讼从延安市中院一路打到最高人民法院,记者获得的几份判决书上都能看到这样一段认定:“被告子长县矿产公司已构成了违约,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2010年6月起至今,中庄公司根据终审判决书和最高院《民事裁决书》,继续向子长县方面提出违约赔偿诉讼。
重复招商下“死结”
就这样,几年中围绕中庄煤矿资源的连环出让以及连绵未绝的权属官司,共同给出让之后相关权证的办理打下“死结”。
记者查阅的相关资料显示,包括扩大区的中庄井田总面积约64平方公里,其中转让给徐矿集团的煤矿井田面积约33.14平方公里,中庄井田的探矿权证登记的区块范围便是这一块,而余下的区块位于中庄井田西部,属于扩大区,早在徐矿进入之前已由河北中达集团受让。
目前,中庄井田的探矿权人仍登记为子长县矿产开发公司,如果根据2006年该公司与中达公司签署的转让协议,井田探矿权证将在随后变更给中庄公司,只是后来因为子长县终止了该协议而未果。
2012年,根据子长县与徐矿方面的合作方案,双方新成立了由徐矿方面控股的陕西中庄能源有限公司,以此作为中庄煤田的开发主体。按照相关法规,启动建设开发的前提首先是要将探矿权证变更至中庄能源名下,然而由于之前的诉讼纠纷一直持续,让这项变更在国土部门遭遇“红灯”。
“变更探矿权证有一个条件是权属无争议,如果仍存在纠纷,变更之后国土部门势必要承担责任,因此必须等之前的协议完全解除才行。”一位国土系统资深人士对此分析道。
与之相比,河北中达集团的权证办理更是希望渺茫。“根据通常规定,扩大区的探矿权证需要由已经取得原井田探矿权证的单位申请办理,但在这个项目中,先后共出现了三个受让人,理不清楚肯定难办。”上述国土系统资深人士坦言。
即便取得探矿权之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建矿开采之前仍有一系列手续要办。“要编制详查报告、初步设计、可研报告然后进行建矿申请,光附加文件就得十几个,像环评、水土保持、地质灾害、文物、取水还有用途等,拿到采矿证一般得两、三年。”陕西煤炭协会副会长、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委员高新民分析道。
“三三制”开发的希望与现实
然而对于投入重金的大企业来说,现实利益之下项目的快速启动已成为必然之势,他们无暇在审批规制上纠缠过久,开始各自“暗度陈仓”。
据知情人向本报记者透露,河北中达集团很早就采取了曲线绕道“蛇吞象”的策略,就是在自己受让探矿权的大片煤田两头,各自收购了小煤矿,这些小煤矿手续齐全且紧邻着自己购买的大井田,成为大面积开采无手续区块内资源的替代出口。
而徐矿集团方面,解决此类手续难题的方法则可能更为简单强硬,虽然在子长中庄项目上徐矿目前只是刚刚开始,但当地许多村民已经从徐矿在陕西宝鸡5年来发展的路径看出端倪。其在因其开发项目规模巨大,认为,徐矿料将复制其在陕西宝鸡开发郭家河煤矿的手法。
2007年,徐矿集团与宝鸡市签约合作的郭家河煤矿,建设体量达到500万吨级。若干公开资料显示,虽然该项目直到2011年年底才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但早在2008年8月8日便正式开工建设,2011年8月投产,虽经当地媒体几次披露,且执法部门多次处罚并责令停工,但均未见效。2012年7月《华夏时报》记者在陕西煤监局采访时也了解到,当时徐矿郭家河项目仍然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手续。
徐矿如此强势作风,以及在中庄项目前期征地中显露的只鳞片爪,令其在日后推进中,自然也难逃复制上述宝鸡模式的猜测。
面对这些呼啸而来的大型矿企,当地村民这才突然发现,几年前曾向他们提出过一个的“三三制”资源开发方案早被遗忘。据介绍,子长县矿产公司在2006年与中庄公司签约之后,中庄公司曾向矿区各村委发了《承诺书》,提出了“三三制”方案。
该方案称:子长县属中薄煤层,是非国家煤矿规划区,政策上是允许地方开发利用,不论本地和外地人取得探矿权以后,投资人只占三分之一股份;县政府以矿权换股权也占三分之一股份;矿区农民参股也占三分之一股份,参加分红。
“资源开发牵涉方方面面利益较多,矿区内的各种矛盾其实都是因为资源独占引起的,我们当时考虑出这种方案让投资人、当地政府和矿区农民三方利益共赢,也是希望日后开发能顺利实现。”中庄公司董事长孙炳录对《华夏时报》记者这样表示。
对于祖祖辈辈生长于当地的村民来说,无论从情感还是其朴素的逻辑出发都认为,作为原住民完全有权分享脚下的资源可能带来的财富,因此这种三三制开发方案一提出,立刻得到众村民的认可。
“长期退耕还林,现在中庄一带村民生活越来越靠不上种地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煤吃煤是大家的必然要求,我们也能出钱,哪怕少参点股也行,主要是希望有个固定营生,这5、6年一直在盼着方案能实现。”村民代表周旺(化名)对此表示。
但村民们的这种理解现实中难以得到“外来者”的响应,他们通常会认为,村民们的权益更多是在于征地补偿和一些减免费,只有政府才有资格参与分享资源开发过程的利益。
《华夏时报》记者通过多个渠道获得的信息显示,在徐矿集团与子长县采取了共同组建合资公司中,徐矿占70%权益,子长县方面为30%,面对记者求证,子长县工业园主任李宏宇雷以商业秘密为由不予透露,此徐矿方面也不予置评。
据了解,中庄井田一共8各村,交通最便利的刘家园村被徐矿集团选中作为矿区建设地,这个村因为徐矿的征地将能获得补偿2千多万。“其他7个村啥也没有,大家等着参股等了六年就等来个这结果,而且这些企业什么手续都不办就来,当地人怎么服气呢?”中庄井田内一位村民代表对此不断抱怨。
而在中庄项目建设开工之后,无论是对眼看着三三制开发希望破灭的村民们,还是一路追讨自己投资权益的中庄公司,以及无奈于既有利益格局打破的县政府,这些长期“暗战”下的诸多矛盾最终将一一暴露。本报也将继续关注。

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