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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需防暗礁

作者:尹珺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9-16 20:09:23

摘要:各种理财产品今年以来发行规模水涨船高,一起高涨的还有投资者的购买热情。但由于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式并不公开透明、信息披露不全、捆绑销售等问题,相应的风险也随之而来。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尹珺 北京报道

   乱花渐欲迷人眼。
    各种理财产品今年以来发行规模水涨船高,一起高涨的还有投资者的购买热情。但由于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式并不公开透明、信息披露不全、捆绑销售等问题,相应的风险也随之而来。
投资方式不透明
    今年以来,央行五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大型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升至21%,这一剂猛药使得银行的可贷资金严重受限。为了满足客户的贷款需求,追求利润,银行试图寻求其他方式将信贷资产表外化。同时,央行不断加息,人民币一年期定存利率已高达3.5%,银行为了吸引客户购买理财产品,大幅提高理财产品的收益率。
    有业内人士指出:“现在普通的债券类产品可能无法覆盖产品说明书承诺的高收益率,为了实现向客户承诺的收益率,越来越多的理财资金投资于高收益率的信贷资产。”
    但是一旦贷款企业经营不善,或遇突发情况资金链断裂还不上贷款,因为信贷类理财产品的最终风险实际上是由市场投资者来承担,主要的风险还是落在了理财产品的购买者身上,投资者的收益就很难保证了。
    值得注意的是,投资者在购买这类理财产品时,并不知道该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式。
    这也从另一方面揭示了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全的问题。投资者不了解自己购买理财产品的运作方式,对可能面对的风险更是无从判断。不仅如此,某些银行的产品发行信息和其产品投资运行表现情况也“犹抱琵琶半遮面”,让投资者很难放心地把钱交给银行打理。
    银率网一位理财产品分析师认为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全,客户无法全面衡量产品的风险性。如果产品到期实际收益不理想,甚至出现本金亏损的情况,可能会引起投资者与银行间的纠纷。除此之外,投资者也会对银行的理财能力产生质疑,对银行的信任度下降。
买理财产品被捆绑销售
    客户去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在签购买协议时要注意是否有一些与购买理财产品无关的附加条件。
    王女士近期去某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就碰上这样一件事。当王女士在柜台上填好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后,被告知只签协议是买不了理财产品的,还必须要新开一个基金账户。王女士很疑惑,自己明明买的是投资债券市场的理财产品,跟基金没有联系,为什么要开一个基金账户?该银行工作人员表示:“系统就是这样规定的,不开账户就不能购买理财产品。”双方僵持了很长时间,最终在王女士的据理力争下,基金账户没有开也买成了理财产品。
    王女士还算幸运的,因为自己对理财知识比较了解,没有被忽悠。
    可是当时在隔壁柜台购买理财产品的另一位女士,因为听信了该行工作人员“系统规定”这一说法,在该行新开了一个基金账户,才买成了这款跟基金毫无关系的理财产品。
    记者从某股份制银行大堂经理连先生那儿了解到:一般来说,银行的柜员和大堂经理都有一定的开户任务,超额完成有提成,完不成的就会被扣钱。
    连先生说:“比如说行里这个月要推广网上银行业务,有些岁数大的客户其实根本用不着,但是为了完成任务我们只能以开通免费、只有开通后才能办理业务等说辞来劝说客户开通。”
    开通基金账户或者网银业务,将来注销账户时还要办理一系列的手续,费时费力。所以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一定要注意是否被“忽悠”开通一些本来无关的项目。
风控措施稀缺
    普益银行理财能力二季度排名报告指出:“从产品风险控制措施设置方面来看,二季度新发行理财产品中,风险产品共计3884款,但仅有11家银行旗下共计111款理财产品设置了风险控制措施。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措施的增设依然是银行需要重视的设计环节。”
    据记者了解,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运用的风险控制措施主要包括设置收益权分级、资产回购及止损线等三大类。风险控制相当于一个安全垫的作用,能够控制一定的风险。
    银率网一位理财产品分析师以某银行2011年一款产品优先受益权为例,具体分析了设立风险控制措施的作用。
    该银行将理财资金投向外贸信托集合信托计划中的优先受益权,由一般受益人以自有资金认购该集合信托中的一般受益权,以其投资于信托的全部资金为优先受益人的本金及收益安全提供保障。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及到期清算时,信托财产和收益的分配均按照先支付优先受益人,后支付一般受益人的顺序进行。优先受益人与一般收益人的资金比例为2∶1。这类产品一般投资于国内公开发行的上市公司股票、债券、基金、权证只限于申购可分离转债时所获配权证等。如果发生投资亏损,信托财产净值低于信托合同约定的特定水平,一般受益人需追加资金,否则信托公司将强制变现信托计划持有的所有可变现资产来保证优先受益人本金及收益的安全。
预期收益率一叶障目
    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除了银行储蓄以外,其他多数理财产品均要用“预期收益”来表示,投资者应注意预期年化收益并不等于实际收益。
    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时,会根据理财产品的结构和当时的市场条件给出一个预期收益率。渣打中国个人银行财富管理部产品总监郑毓栋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理财的角度来说,任何机构或个人对市场走势的判断是不可能百分之百准确的。理财产品会有一定的可能性实现零收益或者负收益。”
    从银率网发布的8月份到期的各银行理财产品信息中,我们可以看到有个别理财产品实际收益率与预期收益率相差较大。如某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6%,实际收益率仅为0.36%。正所谓“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选择理财产品时不能太迷信预期收益率。
    另外,一些投资者以为理财品到期,资金就可以打回自己账上。但实际上,到期日与到账日并非同一个概念。一般来说,在理财产品到期后,款项并不是立刻就能打到客户的账上,银行一般会有3-5天的结算时间,然后才会将资金打到客户的账户中。如果遇到节假日,银行结算的时间还要长一些。
    对此,有理财分析师建议: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要了解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了解所要购买产品的投资方向、产品的风险以及投资币种。投资者一定要在自己了解的基础上去购买理财产品,不能盲目相信理财经理宣传的高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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