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认罪细节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应辽产 林晓 浙江金华报道
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已经折磨了吴英整整一年,在痛苦的内心挣扎后,她决定认可东阳检察院的起诉罪名。
4月7日下午1点,庭审刚刚过去一分钟,原80后巨富、本色集团控制人吴英案二审现场突然生变。“你认可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么?”吴英的代理律师张雁峰站起来问站在被告席上的吴英。
“是的。”吴英轻声说。
2007年吴英“跌倒”,那时她才26岁,四年的囹圄生涯后,今年她30岁。7日的庭审现场吴英只给了少数媒体一个背影:扎着马尾辫,身穿看守所黄马甲,体形比一审时略胖了一些,年轻的脸庞上戴了一副眼镜。
认罪求生
4月7日上午9点,吴英集资诈骗案二审开庭,上午调查举证,下午1点开始,法庭辩护,3点半的时候法庭宣告庭审结束,由于案情重大,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在此前的一审中,金华中院判决其构成“集资诈骗罪”,处以死刑。这个判决远远超过了吴英的预期,她当时说:我承认我有错,但错不至死。彼时吴英并不认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比“集资诈骗”罪轻,最高刑期为10年。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存在一定的量刑差异,后者最高可判死刑。
吴英的忽然认罪让其辩护律师和家人颇感意外。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的代理律师张雁峰表示,此前与吴英沟通时,双方仍然议定为其做无罪辩护。代理律师认为吴英并不构成“非吸”的法律要件。
“她认罪是无奈之举。”同样是辩护律师的杨照东当庭解释说,“一审判决之后,其实她的精神处于溃败的状态,已经放弃了对无罪释放的希望。”
虽然在开庭前她就“想认了”,但吴英的父亲吴永正还是有些不解:“无罪就是无罪,为什么要认罪呢?”她可能觉得免罪无望了,所以就当庭认罪。
对于当天的庭审,吴永正认为,程序走得还是比较顺利的,两位辩护律师很有水平,辩护到位。他感到两个公诉人“有点胡搅蛮缠”。
他还说,庭审中法官不给吴英讲话机会,刚要说就被打断,公诉人可以讲过程,不让吴英讲,“没有证人出庭,吴英自行辩护,律师发表辩护意见,吴英没说几句。”
是否诈骗
吴英年轻的生命命悬一线,关键就看她此前的行为是否诈骗。
在吴英二审陈述中,主要是解释清楚集资款的来源和去向。她说参与集资的都是她的朋友,属于“特定对象”。她把这些集资款都用于公司经营,而并非“肆意挥霍”。
吴永正说,大部分的钱都用于公司,我们承认借钱的事实,我们也承诺要还的,我们也没有携款逃匿,更没有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公司也没有倒闭,在正常运营,吴英不存在肆意挥霍集资款的行为。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在吴英是否采用诈骗手段上形成了尖锐对立。控方认为,吴英隐瞒了负债经营的事实。辩护律师拿出新证据,并有债权人出来证言与吴英系朋友关系,非社会公众,吴英借款时没有使用欺诈手段,吴英讲诚信,案发前仍在积极还款。
“即使无经济基础,负债经营也是一种非常普遍且并不违规的现象,当初资不抵债并不能证明最终无法还款,而且客观上无法还款也并不能证明借款当初就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辩护律师说。
吴英集资中的1.4亿元去向问题,控辩双方争论也很激烈。“上午是法庭调查阶段,下午法庭辩论的时候在议这‘1.4亿元’资金的去向,我们的观点是,1.4亿元的资金去向不明,这是检察机关的责任,检察院应当说清楚,否则属于事实不清。”张雁峰对记者说。
检方坚持吴英构成“集资诈骗”,一审判决死刑的事实清楚、量刑准确,辩方则依然坚持吴英“无罪”。根据本报记者获得的辩护词显示,辩论焦点包括“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是否符合集资诈骗罪”等,也包括了一审判决耗时长达近一年、屡次退侦是否符合程序等超期羁押的相关问题。
“我没有还上钱,向债权人表示歉意。”吴英在最后陈述中说,“我认为自己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不是集资诈骗。相信法院会公正判决。”
父亲眼中的女儿
二审当日能进入庭审现场的吴英家属只有吴英父亲吴永正、妹妹吴玲玲及其姓刘的小姨父刘某湖北荆门人,刚赶过来,吴英的丈夫被限制在外。
对于吴英当天的表现,吴永正说,今天表现还好,但说话不够干脆,反驳不犀利。
吴永正介绍,吴英在看守所里写了一本自传,现在不让带出来。律师和派出所领导都看过。大体上是写了吴英集资办企业的整个过程,也写了本色集团的思路、想法等。“对90后的年轻人有帮助和启发作用,对社会有用。”
“虽然内容和她之前说的区别不大,但是我觉得她今天说得更平稳了。”吴英的妹妹吴玲玲说。
据说,她们姊妹间关系好,不过经常在一起的时间不多。父亲过去在外做包工头,吴玲玲是在外地读的书,读书住校,和姐姐见面不多,聊的也不多,但她很佩服姐姐,像个男人一样能吃苦。开美容院时,吴英自己开车去服装店看衣服,到广州一天就一个来回,有人说她挥霍,吃好,穿好,她一直没什么好衣服,买衣服送人那是另外一回事,吃饭很简单,有时一块豆腐就对付了。
吴永正对吴英的评价是,能干,脑子好使。对于她认罪的事,他说,个人不冷静,但是理解,这也是很无奈的选择。
他说,从社会角度上说,她只是刚刚成熟,事实上无缘无故地被限制了4年时间,作为父亲,我恨她,但也理解她。恨她亵渎神圣的法律,4年的时间折磨掉她的一些斗志。
这位父亲对于命悬一线的年轻的女儿这样说:“我的真实感受是,对她太严了,她有些事情,不敢跟我说,到现在她还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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