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金融正文

保监会盯紧分红险

作者:高和平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08-12-13 15:35:00

摘要:保监会盯紧分红险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高和平 北京报道

    保监会向投资型保险销售违规掏出了罚单。
    第一个受罚的保险公司是中美大都会人寿。因在电话销售业务中,分红产品销售术语未达标,12月4日,保监会下发通知,处罚中美大都会人寿10万元罚款。
    今年以来,鉴于资本市场风险,保监会加大对分红、万能以及投连等投资型保险产品的监管力度。随着监管重拳落地,可能会有更多的保险公司受到处罚,某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此表态。


首例处罚事件
    今年5月底,针对保险电话营销,保监会出台了最新的营销规范,随后开始抽查保险公司的电话营销录音。
    结果发现,中美大都会在2008年6月份的电话销售业务中,分红产品销售术语未包含分红不确定性、犹豫期、中途退保损失等与合同有关的重要内容;抽取的销售录音显示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也未提示上述内容。
    保监会表示,上述事实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公司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由于电话销售的特点,很难将所有与合同有关的内容通过电话进行沟通。消费者在签订保单时,我们的书面提示中,都会对投资型产品的受益不确定性、犹豫期、中途退保损失等重要内容加粗进行重点提示,并获得客户最终的签字确认,”中美大都会人寿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对于保监会为了加强对新兴销售渠道管理的监管检查,表示理解和尊重。同时,对于保监会的处罚决定表示理解并完全支持。经过此次抽查,公司已经明确了解到在电话销售过程中即使通过书面形式对客户进行了提示和告知,也要在销售话语和电话线上销售过程中明确向客户说明分红不确定性、犹豫期、中途退保损失等内容”。
    据其透露,目前已经将这些内容作为强制性话语加进了电话销售过程,不在电话中提示该内容的工作人员将被处罚。


电话销售顽疾
    电话销售保险是近年来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销售保险的一种新模式。在2003年,由招商信诺、中美大都会引入。目前,多数保险公司都已经开通了电话销售保险业务。钟爱这种销售方式的原因是,由于省掉了中间环节,保险公司在成本上可降低8%左右。
    但受电话沟通这种方式的限制,电话销售保险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某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消费者在接到销售保险的电话时,容易在没有全面清晰了解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口头同意购买保险产品,导致近年来关于电话保险的投诉不断。
    记者了解到,之前就有读者反映,招商信诺保险公司未经其书面同意,通过电话录音划走了保费。
    显而易见,通过电话渠道购买保险,容易造成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尤其是在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时,部分代理人会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藏投资风险。”某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正是考虑到此,今年5月底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促进寿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以规范寿险电话营销。通知要求,寿险公司的电话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应将姓名、所属保险公司或合作机构名称、客服电话、产品名称、保障范围、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金额、缴费方式、扣款时间、保单生效日、保单送达方式、犹豫期等内容明确告知投保人。同时应向客户明确说明有关责任免除的事项,并提醒客户在收到保单时仔细阅读该部分内容。
    北京保监局副局长刘峰在11月份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已经注意到了近期部分保险公司电话营销急剧扩大的情况。9月份前已经对京城的部分保险公司进行检查,并将对发现问题的公司进行处罚。
    而近期,保监会已经向保险行业发出了严厉监管的信号。在人寿保险以及财产保险方面,都出台了明确的细则。

 

华夏时报订阅电话
北京(010-59250200)  (010-59250001) 上海(021)52890785  深圳(0755)81197099
全国各地邮局均可订阅:邮局订阅电话:11185

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