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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出台携“充电宝”乘机新规|快讯

作者:王潇雨 黄兴利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5-06-26 14:30:14

摘要:(王潇雨 摄影)文/王潇雨在发生多起“充电宝”产品在航班飞行途中发生起火冒烟事件之后,中国民航局(下称“民航局”)宣布将对旅客携带充电宝搭乘航班的要求出台了新的细则。按照民航局发布的紧急通知,从6月28日起,将“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

民航局出台携“充电宝”乘机新规|快讯

(王潇雨 摄影)

文/王潇雨

在发生多起“充电宝”产品在航班飞行途中发生起火冒烟事件之后,中国民航局(下称“民航局”)宣布将对旅客携带充电宝搭乘航班的要求出台了新的细则。

按照民航局发布的紧急通知,从6月28日起,将“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按照民航局的说法,“上述情况表明旅客随身携带的充电宝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给民航安全运行带来的风险持续增大。对此,民航局决定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按照国际通行的《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进一步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并要求民航相关单位加强组织、做好宣传告知、严格查验、改进服务、做好应急准备等工作。”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2023年7月发布的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对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实施CCC认证管理。自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根据官方发布的释义,强制性产品认证,也就是3C认证,是我国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国际通行做法,按照市场化、国际化的原则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实施的市场准入制度。截至目前,3C认证制度共覆盖16大类96种产品,包括家用电子电器、汽车、玩具等涉及社会大众日常生活的消费类工业产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阐述出台相关新规时曾表示,根据监督抽查结果,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合格率不足90%,移动电源合格率一直徘徊在60%至80%之间。由于锂电池、充电宝本身所具有的化学特性,当产品生产工艺和结构不符合国家标准等技术要求时,或者在运输、使用环节,遭受极端高低温、严重磕碰、长时间过充等特殊情形,很容易发生热失控,造成电池鼓胀进而引发起火、爆炸、过热或者漏液等安全问题,直接危害人身健康安全。

近期多个品牌的“充电宝”因锂电池过热、起火或爆炸等安全隐患被召回,其中也包括一些市场占有率非常大的知名品牌产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为此撤销或暂停了多个充电宝及电池芯厂家3C认证。

按照民航局此前发布的相关规定,旅客携带“充电宝”搭乘国内航班时,需要符合包括产品必须具有清晰容量标识且在规定的限制容量内、携带方式、数量要求以及保证飞行过程中禁止使用等诸多方面的限制性要求。

因此目前市面上的“充电宝”产品有相当一部分并没有标识3C认证。

尽管国内机场以及航空公司在与“充电宝”相关规定的执行方面一直都极为严格,但仍然不时会发生因产品在飞行途中起火冒烟而导致的航空安全事件,虽然并未造成重大事故,但对民航运营造成了显著影响。

实际上,由于召回事件使得风险加大,国内不少机场已经在近期开始对旅客携带“充电宝”过安检进行更为细化的要求,比如有不少旅客在社交媒体发文称,因为携带的“充电宝”产品虽然并不在厂商召回的批次中,但因为型号与召回产品一致,因此被拒绝过检。

但这也造成不同机场在认定同型号“充电宝”产品时因为要求不同,而导致在A机场可以过检,但B机场可能会禁止过检的混乱情况。

按照民航局最新发布的通知要求,各机场安检部门要加强对旅客随身携带充电宝查验,严防旅客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各航司、机场要在安检现场增派工作人员,做好旅客的服务指引及解释工作。要合理设置旅客对充电宝的自弃、暂存区域,明确暂存手续和流程,为旅客自弃、暂存提供便利,提升旅客对政策的理解度和配合度。

同时民航局还要求各机场安检部门要加强对旅客随身携带充电宝查验,严防旅客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各航司、机场要在安检现场增派工作人员,做好旅客的服务指引及解释工作。要合理设置旅客对充电宝的自弃、暂存区域,明确暂存手续和流程,为旅客自弃、暂存提供便利,提升旅客对政策的理解度和配合度。

编辑:黄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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