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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宅出租调查:九成未缴税

作者:吴丽华 张智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6-04 21:03:08

摘要: 6月1日星期二,上午十点许,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街道办事处的个人出租房屋房产税办税窗口,终于迎来了当天的第一位纳税人。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吴丽华 张 智 北京报道

   房产保有税迷局尚没有答案,此前既已征收、有“缩小版房产税”之称的个人出租房屋房产税在京城却正遭遇征收过程中的难题。
    6月1日星期二,上午十点许,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街道办事处的个人出租房屋房产税办税窗口,终于迎来了当天的第一位纳税人。
    事实上,截至上午11点,这个纳税服务点的惟一一单业务,纳税金额1050元,纳税人是办公地点在三元桥附近的一家物流公司,这次缴纳的税款是一个季度的个人出租房屋房产税。
    两个多小时,只有一个纳税人,个人出租房屋房产税的两个代征窗口在熙熙攘攘的左家庄街道办事处社保大厅里,显得格外冷清。
    同样冷清的还有朝阳区三间房地区的房产税代征点,6月2日上午九点半,《华夏时报》记者在代征点看到,总面积40平米左右的纳税点,只有两个工作人员,更难觅纳税人的身影,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前来纳税的一天只有四五个。
    据悉,目前北京地区实施个人出租房屋房产税代征制度,和房产保有税相比,范围要小,界定在对保有的房产进行出租经营范围内征税。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地税部门委托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政府开办个人出租房产税代征点。
    “来缴税的基本上都是公司,他们需要租房发票,个人缴税的连1%都不到。”左家庄代征点的一位工作人员这样对《华夏时报》记者介绍,总体看此税种,九成以上都未缴税。
    多位接受采访人士分析,实施多年的个人出租房产税尚且如此,目前呼吁出台的“扩大版房产税”即便政策上有突破,实际操作起来依然命运多舛。
尴尬的代征点
    一天来不了几个纳税人,本报记者在京城随机调查的房产税代征点无一例外门庭冷落,面临着开门收不到税的尴尬。
    其中一处地方税务所附近的代征点情况相对较好,因为临近地税所,来办税的企业顺便就在那里缴税了,所以这个代征点一天也能来上五六个纳税人,说不定能够碰上几个大户,缴税金额可以达到几万甚至十几万。
    “这种情况我们都很激动,终于可以数钱了。”工作人员有点调侃地说。不过这种情况一年也就碰上一两次,大多数时候还是郁闷的多,一天也就收上一两千块钱。
    由于紧邻地税所,“占便宜”的同时,也多了不少麻烦,进进出出很多人,缴税的人很少,大部分都是问事的,什么事都找你,让这里的两个工作人员有些无奈。
    记者了解到,这个40平米左右的房产税代征点,配备了一台税控机,两个专职工作人员,今年前五个月,征收的税款仅有91万。去年全年更惨,收入只有100多万。即便如此,该地区相关负责人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他们已经做了很多努力,结果是只能指望企业租户。
    “去年我收到最大的一笔是11万,还是辖区外企业,我们地区没有这么好的税源。”该负责人透露,今年的91万税款中,只有2.4万元来自个人房屋出租。
    上述左家庄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他们的代征点,个人出租房屋缴税的1%都不到。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应该去三里屯和朝外地区调查,他们收的相对较多,原因则是这些地区商业比较发达,有高档小区和写字楼,这些房源大多是公司租赁,由于公司需要年检和购买发票,而税务机关要求办理这些必须要租房发票,所以工商业发达、写字楼多的地区,一般个人出租房屋房产税就相对较多。而在北京的一些偏远街乡,一年的个人出租房屋房产税也就几万块钱。
    记者随后来到西城区展览路街道办事处代征点,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听到房产税代征点甚至很迷茫,问了好久才给记者指出了设在同一栋楼的代征点位置。
    据该代征点负责人杨小军给本报记者提供的资料显示,今年以来该地区纳税登记只有七八张纸,收税情况也并不理想,每个月只有十几万。
巨额税源收不上来
    与代征点收税难对应的,却是北京日益增长的出租房屋房产税税源。
    北京市丰台区地税局官方网站有关出租房屋房产税的文章显示,根据有关方面的数据,2009年北京常住外来人口340万,其中260万为租赁人群;本地人口1100万,其中50万为租赁人群,北京租房者总计310万左右,而按照北京目前的现状,这部分租赁人群将大部分租住个人出租房屋。
    依此以每人每月房租支出500元计算,按照北京市个人出租房屋综合税率5%计算,这部分税收每年将高达8.37亿元。
    但记者却始终没能在公开资料中找到北京地区2009年的相关数据。
    记者找到的北京市最近的房产税数据显示,2006年北京市房产税收入可能达到1.9亿元。此中有多少来自个人出租房产税,则无从查证。
    但是设置在基层的房产税代征点征税困难,理论税源数据和实际税收收入之间缺口巨大,则是不争的事实。
    丰台区地税局公开资料则显示,丰台区2006年度代征私人出租房屋房产税548万元;2007年度代征税款754万元。即便如此,基层代征点还是付出了很大的努力。
    如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地税局委托各街乡代征出租房屋房产税,所得税收会作为奖励全额返还给代征单位,用于社区和流动人口管理。
    负责个人出租房产税征管的部门还专门组织召开了“代征个人出租房屋房产税业务培训会”,专门邀请了税务所专管员对各社区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各社区还有相关人员进行入户调查,摸底房屋出租情况。
    “保守估计个人住宅出租仍然有90%以上的人不缴税。”但是上述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税收完成情况和他们前期自定的任务相差甚远。
房产税扩容恐步后尘
    从1986年就开始实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在个人出租房屋领域至今仍没能解决执行难题,此次被寄予厚望的扩容版的房产保有税会不会同样遭遇执行难题?
    多数基层房产税代征人员的回答是,这种情况基本上是肯定的。
    “现在又说出房产税,只要你拥有房子,即使不出租也要缴税,我感觉很难。”北京基层乡镇负责房产税征收的一位财政科长表示。类似的认识,来自现有出租房屋房产税的征管难题。
    在北京现有的出租房屋房产税征管体系中,一般是各街乡设立一个代征点,聘用两名代征人员,专职从事出租房屋房产税代征,由所在街乡财政科负责,社区和流动人口管理室会开展各种活动,配合开展工作,并且在各个社区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委派一定的人员从事房产税征收宣传和个人出租房屋的登记摸底,并督促相关人员缴纳房产税。
    但实际工作中情况不容乐观,社区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时,往往是瞒报和故意报低租金的居多,而且即使掌握了社区的房屋出租情况,代征点并不能强制执行,最终只有极少数缴税,即使出租房屋房产税代征款全额返还,代征工作仍然不能在住宅出租中落到实处。
    多位接受采访的人士表示,没有约束机制是重要原因,企业租户之所以缴税是因为有地税部门钳制,没有租房发票一些工作无法开展,而个人租户不缴税没有任何影响,所以征管困难重重。如果新扩容的房产保有税不能解决这一问题,则很难落到实处。
    对此,有人提出用不缴房产税不得出售,出售时必须补齐税款的办法,来实现房产税的征缴。不过,这样在持有环节的税收,最后又转嫁到了购买方,情况也和现在的出租房屋房产税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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