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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进集采!江苏首批2519家零售药店将零差价售卖“集采药”

作者:夏高琴 葛爱峰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2-09-24 13:51:36

摘要:根据公示名单,1646家单体药店和328家连锁药店将获得参与带量采购和阳光采购工作的资格,省内参与卖集采药的药店数量达到2519家。

药店进集采!江苏首批2519家零售药店将零差价售卖“集采药”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夏高琴 葛爱峰 南京报道

日前,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首批申报参与带量采购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质确认结果的公示》(下称《公示》)。

根据公示名单,1646家单体药店和328家连锁药店将获得参与带量采购和阳光采购工作的资格,省内参与卖集采药的药店数量达到2519家。

“集中采购全覆盖应是大趋势。先公立医院,再药店,再社会办医包括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大概就是这样一个步骤。”四川天府健康产业研究院首席专家孟立联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自2018年的4+7带量采购,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已经完成了七批。除了国采,各个省市区也在开展省级集采或联盟集采,药品价格得以降低,减轻患者的用药负担。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江苏要求,药店凡是售卖集采药品的,都须按挂网价零差价销售。这意味,未来纳入集采的药品可以在医院和药店实现同药同价,患者可以更方便的买到低价、有质保的药品,大大方便患者购药。

按照规则,今后263个国家集采药品和502个省级集采药品将向这些药店开放,供符合资质的药店采购。

2519家零售药店可售卖“集采药”

去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提到,完善与集中带量采购相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推动集中带量采购成为公立医疗机构医药采购的主导模式,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与集中带量采购。

据了解,除江苏外, 广东、上海、山东、浙江、河南等多个省市地区都已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集采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群众购药的便利性。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国家推行的一项惠民政策,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组织医疗机构组成联盟,与药品、耗材生产企业进行谈判,以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的合作方式,达到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目标。

不过,集采虽然在不断落地,零售药店作为消费者买药最为便捷方式之一,对于集采药品、国家谈判药品配备率低,在此背景下,为推进集采药品落地,惠及更多患者,不少地方开始加速推进药店销售集采药。

今年8月,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带量采购和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提高群众购药便利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要求,决定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药店)参与带量采购和阳光采购工作。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均可自愿申请参与省平台集中带量采购和阳光挂网采购交易。

今年3月,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药品监督管理统计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9月底,江苏省共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3.25万家。其中,单体药店1.45万家,零售连锁总部308家,零售连锁门店1.73万家。

截至9月2日,全省首批共有2750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省平台申报基础信息,其中包括百信药房、海王星辰药房、益丰大药房、先声再康等大型连锁药店。根据相关规则,如近两年来是否销售假劣药、违规医疗器械、是否违反医保定点协议等,江苏医疗保障局对申请申报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了2519家。其中包括1646家单体药店和328家连锁药店。

孟立联看来,集中采购的第一个效应就是以量换价,降低药品价格,特别是压缩非药物价值成本;第二个效应就是确保药品质量,药品质量既是合理用药的保证,也是药物安全的关键;第三个效应就是引导预期,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方面,中国医药产业行业集中度不高,需要引导行业适时适度提高;另一方面,行业集中度过低预示不少药物企业研发能力、水平都面临问题,不利于医药产品的高质量供给侧,特别是还存在不少细分领域空白,集中采购可以促进这种局面的逐步改善。”他说。

零差价销售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江苏要求,对省平台挂网的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定点药店按挂网价格采购并按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其中,对省平台正在执行的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定点药店根据需求与愿意供应的中选企业补签带量购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采购;对后续开展的带量采购药品,定点药店可按带量采购规则,参与统一报意向量、签订合同等,并按要求完成约定采购量。对省平台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国家谈判药品、省级储备药品外的其他阳光挂网药品,定点药店在采购时应主动开展议价,按议价结果采购,并在不高于挂网价前提下合理确定销售价格。

海南博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邓之东看来:“药店纳入到集采体系,扩大了集采覆盖范围,进一步提升集采药品的销量,院内院外两个市场无缝衔接,零差价,将普惠进行到底,方便百姓用药,提升集采药品的可及性。”

“这肯定是好事啊,和医院一个价格,以后不用定期跑医院,方便很多的,希望更多药店能参与进来。”家住南京的陈先生(化名)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据了解,陈先生是位病龄已超10年的糖尿病患者,此前陈先生常用的胰岛素产品中标国家集采,此次江苏允许零售药店售卖集采药,陈先生家附近就有一家药店在公示名单中。

9月24日上午,《华夏时报》记者致电多家零售药店了解集采药上架等情况,江苏润天医药连锁药房有限公司解放路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店内还未上架集采类药品,才公示,在走程序中,没有那么快的。”对于相关售卖计划他表示具体看公司安排。

对于参与集采对零售药店的影响,上市连锁药店老百姓(603883.SH)在此前的年度报告中表示:随着带量采购的扩面,更多药品将面临大幅降价,因此药房客单价可能出现下滑。即使带量采购能推升药房客流量,但以价换量后营业收入增长和毛利率仍可能承压。此外,带量采购鼓励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随着政策进一步推进,中小药店也可能参与集采,龙头连锁药房的价格优势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

一心堂(002727.SH)也表示,药店加入集采已经成为零售药店改革不可阻挡的趋势,集采导致同药不同价的现象有望得到解决。同时随着双通道等政策的推进,将有大量品种从医院市场转向院外市场,因此也将驱动处方品种在零售渠道的发展,这对药店处方药销售和承接处方外流将是一个极大的机遇。

今年7月,作为药企的长江健康(002435.SZ)旗下海灵药业注射用头孢米诺钠中标第七批国家药品集采,提及零售药店参与集采药品售卖事项,长江健康工作人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有利于相关产品的销量,他表示:“公司有奥美拉唑肠溶胶囊、注射用头孢他啶、注射用阿奇霉素、注射用头孢曲松等四大品类被纳入国家集采。目前,参加的药品集采工作情况符合预期,随着集采品种的丰富,会促进公司其他主力品种销售业绩的增长。”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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