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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科林16次延期回复问询函难掩年报违规,后续会终止上市吗

作者:夏高琴 葛爱峰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2-12-31 15:19:36

摘要:“对于易有乐公司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行为,应当根据深交所发布的《营业收入扣除指南》规定的具体扣除事项进行处理,此外如果易有乐营收与主营业务无关,会被全部扣除。对于扣除营收后低于1亿元的企业,可能会被强制退市。”

*ST科林16次延期回复问询函难掩年报违规,后续会终止上市吗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夏高琴 葛爱峰 南京报道

以“拖字诀”回避问询的*ST科林,最终也难掩年报违规。

自今年披露2021年年报以来,*ST科林多次就去年新开展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和技术研发服务业务事项被交易所问询,然而公司以拖延方式一直未进行回应,其中2021年年报问询函至今已16次延期回复,不过随着江苏证监局公告的披露,*ST科林去年新业务虚增营收的违法事实得以证实。

日前,*ST科林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及《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江苏证监局查明,2021年,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易有乐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下称“易有乐”)新开展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和技术研发服务业务,事实上所涉新媒体广告投放业务交易为代充值业务,对交易商品并不具有控制权,但公司对上述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存在虚增营收的情形。此外,江苏证监局还认定易有乐的技术研发服务业务交易不具有商业合理性,技术研发服务业务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开展均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

这意味着,2021年公司来自易有乐的确认收入或将被扣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易有乐公司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行为,应当根据深交所发布的《营业收入扣除指南》规定的具体扣除事项进行处理,此外如果易有乐营收与主营业务无关,会被全部扣除。对于扣除营收后低于1亿元的企业,可能会被强制退市。”

值得关注的是,去年审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虽然对易有乐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并称进行了主要审计程序,但依旧对2021年公司年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业内人士表示会计师事务所或存在未能充分进行审计。

《华夏时报》记者就上述事项多次致电*ST科林,但公司投资者联系热线已关机。

“拖字诀”回避问询

自2010年上市以来,*ST科林主营业务已进行两次大改。

根据公司披露信息,2017年,公司原有袋式除尘行业竞争加剧,主营业务发展受限,营业收入逐年下滑。公司于2017年期间将原有袋式除尘业务剥离,布局进入光伏发电新能源领域、开拓大气污染治理、工业VOCs治理等异味治理新市场。不过光伏业务并未让公司吃到“甜头”,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从上一年的8.85亿元骤降至8256万元,归母净利润亏损5.62亿元,之后公司营收逐年下降,直至2021年,公司在新实际控制人、管理层的战略指导下,在IT技术开发及跨境电商服务领域挖掘发展机会,再次布局新业务。

去年7月,*ST科林成功收购北京天溢科技有限公司,并将公司名称改为“易有乐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易有乐作为后续公司新业务实施主体在2021年下半年成为公司主要营收来源。财报显示,易有乐2021年贡献的营收规模高达1.39亿元,占上市公司营收比重81.76%,贡献净利润为977.11万元,成为*ST科林当年业绩的顶梁柱。

不过2022年一季度公司营收就大幅下降,上半年公司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仅2080.14万元,这让完成收购转型后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定、可持续性备受交易所怀疑。梳理公告显示,深交所分别于2022年5月15日、8月29日、9月8日、11月11日,对*ST科林下发2021年年报问询函、关注函、2022年半年报问询函、2022年三季度问询函,多次追问新增业务具体交易情况,以及新业务的稳定情况等。

不过,对于交易所的问询,公司却迟迟未进行回应,以2021年年报问询函为例,公司已16次延期回复,最新一次的延期公告中称将于2023年1月6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对此,不少投资者大呼“不可思议”,有股民在互动平台上感叹“原来真的是可以跨年延期的”。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鹏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发送问询函件是交易所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大部分问询函件内容主要涵盖公司经营、财务、管理、业绩、信披等相关重大事项,特别是受市场关注的热点与重大问题。因此收到问询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必要详尽、具体、真实、及时地回复监管,这对保护投资者利益而言至关重要。上市公司屡收监管问询函等,且经常久拖不回,已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公司存在投资风险。”

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莫春军表示对于问询函一直不予回复,不排除公司有故意拖延回复的嫌疑,“科林环保对于新业务情况应该已是心知肚明,所以对于问询函不敢轻易回复,交易所应对这种拖延行为有所惩戒措施。”他说。

值得关注的是,自2022年2月起,*ST科林已累计欠付员工6个月工资,部分员工离职。公司此前年报显示2021年末在职员工171人,截至2022年8月30日,上市公司在职员工63人。记者多次致电*ST科林,但公司投资者联系热线已然关机。

不过不回复问询,显然不能解决问题,12月29日晚间*ST科林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及《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营业收入或被大幅扣除

经查明,2021年,*ST科林子公司易有乐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下称“易有乐”)对侠客行(上海)广告有限公司、执享(厦门)传媒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即新媒体广告投放业务收入,采用总额法合计确认收入7072.54万元,确认成本6719.35万元。上述交易实质为代充值业务,科林环保既不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不独立承担交易产生的主要风险,也不承担存货风险,对广告投放服务没有自主定价权,在该业务中的身份是代理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四条,科林环保应该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353.2万元。但科林环保对前述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6719.35万元,虚增营业成本6719.35万元,分别占科林环保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39.52%、52.24%。

江苏证监局拟对公司及相关高管合计处以660万元罚款,并对董事长杜简丞及财务总监兼董秘李根旺各拟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此外,除了上述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虚增收入外,*ST科林多项技术研发服务业务存在问题。以合作方柠檬有限为例,2021年,易有乐确认对柠檬无限的收入4143.4万元。江苏证监局调查发现,柠檬无限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广麻大道126号80号楼336室并非实际办公地址。2021年年审会计师走访的地址深圳国际创新谷1栋B座1903号,为柠檬无限临时借用。此外柠檬无限与易有乐存在同一地址办公的情形,且至2022年7月调查时,柠檬无限向易有乐采购的产品未完全投入实际使用。同时,易有乐和柠檬无限存在管理混同,包括存在易有乐的员工在柠檬无限报销费用的情况,易有乐财务人员的电脑中存有柠檬无限银行账户日记账、《柠檬无限直播设备盘点表》等涉及柠檬无限的资料,易有乐人事人员同时统计易有乐和柠檬无限的员工花名册等等。而易有乐与客户长沙青萤、成都美翔之间也存在着类似问题。

以上事实,江苏证监局认为易有乐,技术研发服务业务交易不具有商业合理性,技术研发服务业务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开展均为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江苏证监局决定对*ST科林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全面梳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业务模式、开展过程,对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予以更正;根据规定,对2021年年报中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金额予以更正,扣除不具备商业实质和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并同时披露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

这意味着,2021年*ST科林营业收入或被大幅扣除。如调整后的2021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将触发“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从而被终止上市。

会计师事务所或未能充分审计

值得关注的是,之前2021年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时对易有乐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并称进行了主要审计程序,但依旧对2021年公司年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此外在2021年营收专项扣除审查中也认定了2021年度扣除后营收为1.4亿。

付建认为:“从证监局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上看,要求公司全面梳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业务模式、开展过程,对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予以更正,并同时披露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通过以上监管措施推测,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可能未进行充分审计。”

刘鹏提醒:“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若未勤勉尽责,未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等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会计审计相关行业准则,也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事实上,在此前的问询函中,深交所也要求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核查意见及书面说明。

公开材料显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12月20日,共104位合伙人,出资额为1500万人民币。2022年及2021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审计问题两次被罚。

其中,永拓所及相关人员在为金刚玻璃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被广东监管局认定为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广东监管局责令永拓所改正,并没收业务收入120万元,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同样,永拓所因在广西林业2019年的财务报表审计中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2021年7月被山西监管局警告。

公司年报显示,2021年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服务费用为180万元。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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