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标签

长三角示范区支持政策再升级:17条措施聚焦一体化和高质量

作者:夏高琴 葛爱峰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2-09-17 15:24:19

摘要:第二批支持政策,在聚焦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上,与第一批支持政策既有一脉相承的地方,同时更加注重先行先试、更加注重资源的导入、更加注重机制的保障、更加注重标准的统一。

长三角示范区支持政策再升级:17条措施聚焦一体化和高质量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夏高琴 葛爱峰 南京报道

9月15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举行新闻发布会,由沪苏浙两省一市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若干政策措施》)正式对外发布。

“区域一体化发展目的在于资源整合、共享,从而达到共赢、多赢的目标。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国家区域协同战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这个进程中会涉及到方方面面问题,就需要各方分工协作,示范区的发展可以率先推动跨界协调发展,促进一体化进程。”中国文旅创新创业智库丛书主编张德欣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事实上,本次发布的政策措施是继2020年7月之后,两省一市政府联合制定出台的第二批支持政策。据示范区理事会秘书长、执委会主任、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发展改革委主任华源介绍,首批支持政策涉及的45项具体任务基本已落地,此次《若干政策措施》共17条,主要内容聚焦在科技创新赋能、存量资产盘活、碳普惠联建试点、国土空间利用、营商环境优化、教育协同发展、人才合理流动、执法司法协同、警务服务通办、探索共富路径10个领域。

首批政策均已落地

建设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

2019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由国务院批复正式揭牌成立,该示范区横跨沪苏浙,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

2020年7月,两省一市政府联合制定出台了第一批支持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据华源介绍:“当时一共是22条(政策),那么我们将这些条文具体分解为45项具体的任务,也进行了责任的分工,多方一起来抓落实,共同来推动政策的落地实施。”

目前,第一批支持政策中明确的设立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财政专项资金、跨省中职招生和跨省中高职贯通、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外国人工作居留“单一窗口”、举办高级别的跨域体育赛事等45项具体任务,已经基本落地。

华源表示,这些政策效应正在逐步释放。他举例说道:“比如说我们设立了三年,一共是100亿的财政的专项资金,不仅为示范区先行启动区的相关重点项目提供了很好的资金支撑,同时也带动了示范区在开发、建设体制领域的制度创新。再比如为了支持企业创新,两区一县已经发放了长三角科技创新券3820万元,同时也实现了通用通兑。另外在群众最有感受度的公共服务领域,我们示范区内的85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实现就医全领域结算免备案,已有35项医学检验结果和9类的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实现了检查报告互联互通互认,让240万示范区的参保人员就医能够更加便捷。”

两年多来,示范区紧扣一体化、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坚持制度创新和项目建设“双轮驱动”,已经形成了88项制度创新成果,推进了100多个重点项目。同时,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全国发文复制推广了38项示范区制度创新成果。

“国家大力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是因为这里的经济更密切、民风更相近。长三角地区交通发达,工业基础雄厚,具有多方面优势。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发展对长江三角洲区域的意义具有参考和带动作用。”北京市博圣律师事务所律师白小勇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为了进一步加强跨省域政策协同,推动示范区建设再上新台阶,沪苏浙两省一市继2020年之后再度推出示范区支持政策。

再推“升级版”政策

据了解,第二批支持政策共有17条,从跨省域政策协同所涉及的领域来看,可以归纳为十个方面,包括科技创新赋能、存量资产盘活、碳普惠联建试点、国土空间利用、营商环境优化、教育协同发展、人才合理流动、执法司法协同、警务服务通办、探索共富路径。

“第二批支持政策从回应市场主体和群众对一体化发展的需求出发,在完善机制保障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新的改革举措,将从跨省通办、跨省联动、要素保障、人才政策等方面,进一步发挥政策协同的支撑效应。”华源说,第二批支持政策,在聚焦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上,与第一批支持政策既有一脉相承的地方,同时更加注重先行先试、更加注重资源的导入、更加注重机制的保障、更加注重标准的统一。

值得一提的是,科技创新赋能作为17条政策中关注热点。在此次政策措施中明确,支持示范区建设跨省域高新技术开发区,由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以“一区多园”模式建设跨省域高新技术开发区,并在此基础上联合申报创建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提升示范区技术创新策源能力,推动国内外大院名校与示范区合作共建高端创新载体,加快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在示范区内建设布局。

江苏省科技厅二级巡视员张少华表示:“从江苏来讲,为推进建设跨省高新区,前期积极参与各项工作会议活动,并建言献策,支持汾湖高新区加快创新发展,为争创跨省域国家高新区创造更好的基础,并鼓励汾湖高新区积极主动的参与跨省域高新区建设方案的起草工作。”据了解,近三年,汾湖高新区累计获得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8个、省重点研发项目4个,省拨资金超7000万元。

未来,江苏、上海市、浙江科技部门将一道,充分发挥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作用,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推动全球大院名校与示范区合作。

此外,群众需求也作为此次政策关注重点,设立了多项协同措施。在教育协同发展方面,政策对加快示范区内中小幼教研一体化建设、开展职业教育融通试点等予以明确,将为示范区跨省域合作探索育人模式创新、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先行先试等提供政策依据。在警务服务通办方面,明确重大110接处警、突发事件处置中的跨省域联勤联动、快速反应机制,按照可达性原则,实现“先行出警、同步联动”,就近就快调度警力出警处警,充分体现协同优势。在探索与共同富裕要求相匹配的制度创新方面,支持企业及社会组织、群体参与示范区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等。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