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标签

靠售卖厂房扭亏为盈!ST天龙多事之秋:控股股东股权一半遭冻结

作者:夏高琴 葛爱峰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2-08-25 21:57:27

摘要:近日,公司控股股东大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大有控股”)因和前实控人陈华合同纠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超50%被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另外由于该合同未及时披露,公司及相关信披义务人或涉嫌信披违规。

靠售卖厂房扭亏为盈!ST天龙多事之秋:控股股东股权一半遭冻结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夏高琴 葛爱峰 南京报道

8月24日晚间,ST天龙(300029.SZ)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817.31万元,同比增长6.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74.84万元,同比增长251.62%。其中2022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4884.11万元,同比上升93.2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9.98万元,同比上升101.41%。换而言之,二季度ST天龙仅挣了不到20万。

此外,《华夏时报》记者还注意到,虽然ST天龙实现扭亏为盈,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仍处于亏损状态,扣非净利润为-949.06万元。从披露数据来看,上半年能够扭亏为盈主要依赖出售厂房、土地产生的收益,去年年底公司公告将用于公司原有业务单晶炉及多晶炉制造与生产的厂房及用地出售给江苏维远达高新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维远达”)。

对此,记者致电ST天龙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业绩还是要看全年,因为上半年也受到疫情影响,要看下半年合同执行的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ST天龙控制权也存在不稳定风险。近日,公司控股股东大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大有控股”)因和前实控人陈华合同纠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超50%被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另外由于该合同未及时披露,公司及相关信披义务人或涉嫌信披违规。

靠卖地扭亏为盈

公开材料显示,ST天龙成立于2001年,于2009年登陆创业板,公司处于新能源产业链的下游,业务主要为新能源电站EPC工程、电站运维及投资开发。

据公司介绍,在公司原有单晶炉及多晶炉产品未能获得市场订单、持续停工停产、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后,公司管理层致力于主营业务的转型,目前已搭建了完整的项目开发、工程履约及新能源电站运维团队,坚定以新能源项目开发为核心、带动工程履约、设备销售及电站运维的商业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耕于新能源电站的投资、新能源EPC工程、设备销售及电站运维等业务。半年报显示,2020年至今公司已签订新能源EPC工程业务订单共计10笔,总金额为5.75亿元,风电塔筒销售业务合同6笔,金额为5.56亿元,电站运维业务合同金额为4294万元。经过两年的发展,公司在业务开拓、管理架构搭建及业务团队的完善等方面的工作推动了公司经营业绩的实质性转变。

根据半年报披露,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817.31万元,同比增长6.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74.84万元,同比增长251.62%,业绩成功扭亏为盈。

对于业绩变动原因,公司称上半年公司在确保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加强经营管理,现有电站运维项目经营情况良好,部分工程类项目受当地疫情影响施工进度有所滞后。公司总体确认收入及实现利润均保持增长。此外,厂房出售及债权收回等给公司带来收益。其中仅厂房出售一项就给公司上半年带来3928.59万元。

去年12月,为盘活公司资产,用于支持公司已签订项目的履约资金需求的同时投资收益率较高的新能源电站开发项目,提高资产运营及使用效率,ST天龙将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华城路318号的不动产及地上附着物出售给维远达,2022年3月11日双方办理完产权变更手续,确认资产处置收益3928.59万元。据了解,该土地上所附厂房正是用于公司原有业务单晶炉及多晶炉的制造与生产。

去除非经常性损益后,2022年上半年公司扣非净利润为-949.06万元。

事实上,对比一季度,公司二季度仅挣了不到20万元。一季度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93.2万元,归母净利润3255万元,而半年报归母净利润为3274.84万元,二季度单季度归母净利润仅为19.98万元。

控股股东股权遭冻结

上半年业绩差强人意,而公司控制权也存不稳定风险。

今年6月,公司控股股东大有控股所持公司部分股权遭司法冻结,大有控股共持有公司25598494股,持股比例为12.8%,此次司法冻结股份数为14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54.69%,占公司总股份比例6.98%。

彼时对于冻结原因,大有控股及公司均表示不知情。大有控股称公司最近一年未发生债务在300万以上的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涉及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也不存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情形,并表示不存在影响对ST天龙控制权稳定的不确定性因素。

时隔两月,公司披露了相关进展。公告显示,2020年3月30日,大有控股与陈华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约定了纠纷的解决、对公司权利的保护以及陈华在大有控股收购公司期间及收购完成后履行一系列诚信及配合义务的对价,大有控股将在支付条件满足后分期支付给陈华1亿元。然而截至目前,大有控股仅支付了3500万元,陈华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大有控股向其支付款项。

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6日期间,大有控股通过二级流通市场,持有天龙光电5598494股股票,持股比例为2.8%。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3月2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常州诺亚名下持有的ST天龙无限售流通股票2000万股进行公开拍卖。大有控股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148亿元。

上述交易后大有控股持有ST天龙12.8%,原控股股东常州诺亚持股数量下降至11.89%。为保证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实际控制权的稳定,大有控股与原实控人陈华签署《谅解备忘录》及《合作框架协议》。值得一提的是,公司仅披露了《备忘录》,但未披露《合作协议》,而该《备忘录》中未提及双方1亿元的约定。

在大有控股已成为第一大股东情形下,为何与陈华私下再签协议,这1亿元款项又是如何定价?对此,上述ST天龙证券部工作人员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我们也不太清楚,已向大有控股发函确认。”

随后,记者拨通大有控股对外联系电话,试图了解情况,但对方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公开信息显示,目前ST天龙董事长张良就是大有控股董事长、总裁,大有控股市场部总监席宁为现任董事,三位监事也均有大有控股就职背景。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鹏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大有虽已经成为控股股东,但持股比例较低,很多决策还需要其他股东的配合,可能是基于此与二股东签署了合作协议,但具体原因还是要等协议内容全部披露后才能确认。”

此外,刘鹏提醒:“合作协议的签订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及时披露或涉嫌信披违规。另外,该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后,如果违反了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被认定为无效。”

因此,本次冻结股份占大有控股所持股份比例的54.69%,其控股股东地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是否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