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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进驻黑贵陕宁,不搞“一刀切、滥问责”

作者:王悦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1-12-04 07:02:08

摘要: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于12月3日启动。督察组陆续对黑龙江、贵州、陕西、宁夏4个省(区)开展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督察工作重点关注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落实情况;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等。

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进驻黑贵陕宁,不搞“一刀切、滥问责”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悦 徐芸茜 北京报道

2019年3月,时任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表示,“从2019年起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这意味着,到2021年年底应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例行督察。

而值得注意的是,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于12月3日启动。督察组陆续对黑龙江、贵州、陕西、宁夏4个省(区)开展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督察工作重点关注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落实情况;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等。

辽宁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刘佳奇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督察的下沉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督察的利剑和震慑有用,督促市县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件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有助于相关政策和法律在基层落实落细。”

进驻黑贵陕宁四省区

2019年3月,时任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表示,从2019年起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再用一年时间开展“回头看”。并在第二轮督察中,将适当拓展督察范围,将有关部门和企业纳入督察对象。

这意味着,到2021年年底应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例行督察。

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于12月3日启动,督察组陆续对黑龙江、贵州、陕西、宁夏4个省(区)开展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其中,第一组入驻黑龙江省,组长为黄龙云,副组长为叶民;第二组入驻贵州省,组长为李家祥,副组长为翟青;第三组入驻陕西省,组长为刘伟平,副组长为邱启文;第四组入驻宁夏回族自治区,组长为宋秀岩,副组长为张雪樵。

此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韩正于11月19日主持召开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第二轮第五批督察工作。

“要坚持不懈抓好督察整改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韩正表示,对于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一经查实要严肃问责;要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推动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要进一步压实督察整改责任,不断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督察整改管理闭环;要加强工作统筹,坚持严的基调,聚焦重点任务,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再接再厉开展好第五批督察工作。

据了解,本次督察中将重点关注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办理落实情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情况;严格控制“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上一轮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

事实上,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今年以来一直是督察重点。对此,刘佳奇对本报记者表示:“两高问题不仅是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也是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意,特别是双碳背景下,着力解决两高问题更显重要。督察将其列为重点,十分必要且正当其时。”

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

为统筹做好经济平稳运行、民生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落实“六稳”“六保”要求,近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专门致函上述省(区),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并简化督察接待安排,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在刘佳奇看来,督察的下沉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督察的利剑和震慑有用,督促市县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欢迎生态文件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有助于相关政策和法律在基层落实落细。

对于督察中发现的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既要督促有关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也要注重精细化管理,分类施策,加强指导帮扶。对于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既要坚持底线思维,严控环境风险,保障群众利益;也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努力做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共赢。

文件强调,有关省(区)严禁为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对于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要做到依法依规,统筹推进,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能马上解决的,要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整改的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督促各责任主体抓好落实。

与此同时,要给直接负责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级级提速。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产业或领域,更要妥善处理、有序推进,坚决杜绝“一刀切”行为,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对于采取“一刀切”方式消极应对督察的,督察组将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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