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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进科技成创业板新规以来首家未过会公司 注册制下信披要求更严格

作者:王颖 徐超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0-11-13 16:05:29

摘要:创道投资咨询合伙人步日欣也对本报记者表示:“注册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目前还处于注册制试点的初期,监管层面上还需要替代一部分市场功能,对于申请企业做一个质量上的把关,以防止注册制初期对于市场的冲击过大。”

网进科技成创业板新规以来首家未过会公司 注册制下信披要求更严格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颖 徐超 无锡报道

11月11日晚间,深交所官网发布消息显示,江苏网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网进科技”)当日上会未能获得通过,这也是创业板试点注册制以来第一家被否的公司。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认为,网进科技未能充分、准确披露相关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及其资金往来和纳税情况、认定实际控制人的理由、实际控制人所持网进科技的股份权属是否清晰、文商旅集团仅作为财务投资人的合理性等,不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创业板上市委审议意见,深交所决定对网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予以终止审核。

“注册制下,企业只要满足交易所的形式要件和相关财务指标即可,对于事后监管和信披的要求会更加严格。”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伯文喜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而对于上市企业质量的要求,一般是通过中介机构的把关工作来完成和承担的,因此对于投行、律所、审计等中介机构参与资本市场的活动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以及对于企业信披的严格要求就显得十分必要,近期监管部门关闭广发证券投行总部和取消其保荐资格就是一个很好的范例。”

创道投资咨询合伙人步日欣也对本报记者表示:“注册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目前还处于注册制试点的初期,监管层面上还需要替代一部分市场功能,对于申请企业做一个质量上的把关,以防止注册制初期对于市场的冲击过大。”

信息披露不充分

上市委主要提出了三点问题:需要公司清晰说明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权属;说明文商旅集团是否仅为网进科技的财务投资人;要求网进科技说明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应收款未计提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据了解,黄玉龙是网进科技的原控股股东、实控人,潘成华是网进科技的现控股股东、实控人。2016年4月,黄玉龙和张亚娟分别将公司的6%(209.06万元)、30%(1045.31万元)的股权转让给黑角投资(潘成华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潘成华,转让价格较低,市盈率仅为2.01倍,且三人存在共同任职经历,关系密切;另外,在股权转让的相近期间,黄玉龙曾向张亚娟和黑角投资的出资人转账接近的金额。

换言之,前述交易的资金往来主要是黄玉龙和张亚娟,潘成华的银行账户并未有任何变动,就获得了相关的股权。对此,网进科技回应称,该转账资金为潘成华等人因对黄玉龙主导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具有贡献而应获得的房产项目收益款。

上市委则表示,黄玉龙主导房地产项目给予潘成华的实际收益,与其之前的口头收益存在差异。按照口头约定的房产收益,支付报酬的比例为房产销售收入千分之四。而黄玉龙实际支付的仅为2432.37万元,占49.69亿元总销售额0.49%。此外,潘成华等人获得的房产收益,由黄玉龙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网进科技未提供相关纳税凭证。

上市委质疑的第二个问题是,第一大股东文商旅集团被认定为对网进科技既无控制权,也无重大影响,仅作为财务投资人的理由是否充分。

招股书显示,昆山文商旅集团持有网进科技34.48%的股份,超过三分之一,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该公司由9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中,有两名董事系文商旅集团委派,其中一名为文商旅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薛仁民。

持股比例超过三分之一,并有两名来自文商旅集团的人员担任董事会要职,网进科技却表示,文商旅集团无控制权,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不具有重大影响,仅为财务投资者。

对于公司实控人的认定,网进科技表示:“网进科技目前实控人为潘成华,其直接持有并控制网进科技25.86%的股份。同时,作为黑角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网进科技18.97%的股份。另外,潘成华通过与黄玉龙、敦石投资、和丰投资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控制网进科技20.69%的股份。通过上述方式,潘成华合计控制65.52%的股份。”

显然,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对于此说法并不认同。

值得注意的是,文商旅集团为昆山市国有独资企业,而网进科技90%以上销售收入来源于昆山市智慧城市建设。

营收九成来自昆山 客户集中度高

公开资料显示,网进科技是一家智慧城市IT服务商,主要为公安、交通、建筑、医疗、农业等行业客户提供信息技术服务。而智慧城市建设的项目投资以政府为主导,所以公司的经营依赖于政府对智慧城市相关项目的投入状况。

根据招股书,报告期内,网进科技在昆山市的营收占营收总额的比例超过90%,最高时达到97.07%。

也因此,网进科技的客户集中度较高。招股书显示,2017-2019年和2020年1-3月,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占同期销售收入的比例为58.71%、66.27%、64.98%和63.07%。而且这前五大客户在近年内相对稳定,主要是昆山市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相关系统的订单。其中,昆山市公安局一直是公司第一大客户,报告期内,来自昆山市公安局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是21.44%、41.81%、37.73%及28.51%。

对此,网进科技表示,计划组建华东、华南、华北、西南、西北五个区域中心,扩大业务和销售服务团队人员规模,加大市场活动投入,扩大公司在当地的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

该计划目前进展如何,对于公司业绩可持续增长的推动幅度是何预期,针对相关情况,《华夏时报》记者致电网进科技公开的信披联系方式,其工作人员表示信披负责人在出差,会转达相关问题,但截至发稿公司方面不曾联系记者。本报记者将相关问题致函网进科技,截至发稿也未有回复。

一季度业绩大幅下滑 偿债能力存疑

网进科技在招股书中披露,2017年-2019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72亿元、3.88亿元和4.3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588.14万元、2017.55万元和6742.21万元,营收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46.70%。

但这样的业绩增势在2020年戛然而止。2020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4527.6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9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9.35万元,同比下降74.6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1.31万元,同比下滑54.44%。

对于一季度业绩下降的原因,网进科技解释称,主要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2020 年一季度公司中标金额与2019年同期相比有所降低,同时施工人员一季度未能到岗,部分项目未及时施工。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业绩下降的同时,网进科技应收账款余额却呈增长趋势。招股书数据显示,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700.71万元、13616.80万元、13891.78万元和17590.92万元,占同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6.27%、31.65%、24.02%和37.29%。

与此同时,网进科技的负债率偏高,可能面临流动资金紧张。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8.64万元、-3048.23万元、10358.58万元和-12222.53万元,负债率分别为66.96%、60.62%、60.51%、55.01%。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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