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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风波以担保公司代偿收场 沈阳盛京能源力保“信仰”不破

作者:单美琪 孟俊莲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0-10-30 08:57:41

摘要:10月28日,一张“18沈公用PPN001”未能按期足额支付本息的公告引起业内关注,但违约原因竟然是发行人因无法偿还债务,法院裁定受理其重整申请,债券提前于10月23日到期而违约了。

违约风波以担保公司代偿收场 沈阳盛京能源力保“信仰”不破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单美琪 孟俊莲 北京报道

“国资”刚违约,“城投”再动摇。

正当市场还沉浸在华晨汽车集团十亿债券违约风波时,这边城投信仰似乎又出现危机了。

10月28日,一张“18沈公用PPN001”未能按期足额支付本息的公告引起业内关注,但违约原因竟然是发行人因无法偿还债务,法院裁定受理其重整申请,债券提前于10月23日到期而违约了。

但昨日又有投资人透露该只债券已兑付,而沈阳公用相关负责人也于当日对21世纪经济报道称该私募债最终由担保公司代偿完成兑付,却未曾得到其担保公司的证实。

针对上述情况是否属实以及兑付进展,《华夏时报》记者多次致电该公司以及担保公司并发送了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前对方未回应。

又现“技术性违约”

这场信仰危机以担保公司代偿而虚惊一场。

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沈阳盛京能源”)主要负责沈阳市供暖业务包括热力生产及销售、租赁、煤炭销售和物流运输等,公司是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控人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资本10.3亿元。

上述“18沈公用PPN001”债券发行于2018年8月10日,发行规模0.8亿,票息7%,期限为3年,本应于2021年8月10日到期,由瀚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瀚华融资担保”)担保。

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创立于重庆,2014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目前公司注册资本46亿元,总资产规模175 亿元,净资产规模近80亿元,累计业务发生额突破3000亿元,年交易额1000亿元,主体评级AA+。而对于上述公司负责人提到的该私募债最终由担保公司代偿完成兑付但未得到证实。记者也于近日致电瀚华融资担保,但截至发稿前未得到答复。

根据截图内容,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即“18沈公用PPN001”),因发行人于2020年10月23日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破产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而“18沈公用PPN001”已于2020年10月23日提前到期并停止计息。截至到期日终,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该债券未能按时兑付,原因是发行人已在申请破产,按法律规定,自破产申请被受理时开始,债权将提前到期并停止计息。

记者注意到,因为公司重整而导致提前到期的债券除了“18沈公用PPN001”之外,还有“17沈公用PPN001”,其将于10月31日到期,实际兑付日为11月2日。沈阳盛京能源2012年开始在债券市场上发债,2018年8月后不再发债。

而对于沈阳盛京能源破产重整一事也颇为蹊跷,突然爆发的债权主体沈阳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沈阳工程咨询”)同样也由沈阳市国资委100%持股。

10月24日,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称,2020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告知书》称,盛京能源于2020年10月23日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0)辽01破申18号)及《决定书》((2020)辽01破11-1号)。

其中,根据《民事裁定书》债权人以沈阳公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重整条件为由,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重整的申请,法院裁定受理上述重整申请,《民事裁定书》自2020 年10 月23 日起生效。《决定书》显示,法院指定沈阳公用清算组担任本次重整的管理人。

据裁判文书显示,沈阳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向沈阳盛京能源提供借款,该公司共欠沈阳工程咨询4300万元,经催收仍未支付。沈阳盛京能源表示沈阳工程咨询对其享有的到期债权属实,企业资金短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对重整申请及提交的证据材料无异议,对进入重整程序表示同意。

险些打破城投信仰

近几年,沈阳盛京能源也确实不是很“省心”。正如上述裁判文书显示,沈阳盛京能源2020年6月份资产负债表记载账面资产总额大于负债金额,但根据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记载,公司流动资产较少,账面资金不足,且部分资金为使用受限资金。企业大部分资产为对下属企业的股权投资、关联债权和实物类资产,变现性差。

另外,沈阳盛京能源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8月份的利润表均呈现亏损状态,企业自述扭亏困难且盈利能力不足,主营业务开展面临困境。因到期债务未能清偿,形成诉讼和执行案件,部分资产被查封冻结,企业陷入一定程度的经营困境,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

数据显示,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盛京能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8.23亿、15.81亿元,业绩亏损分别显示为1.55亿、1.34亿元;而截至2019年6月末,盛京能源总资产为165.55亿元,总负债137.3亿元,净资产28.25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82.9%。另据天眼查显示,该公司目前已被多个金融机构起诉,公司公告显示17年公司董事长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反而观之,近者有华晨汽车集团首次违约,远者是东北特钢、大连机床违约风波不断,辽宁国企的债务问题不断暴露在公众面前,而该地区处置违约债务的方式也牵动着广大投资人的神经。

记者注意到,就是华晨汽车集团违约事件来势汹汹时,10月23日,公众号“人民币交易与研究”发布了一则署名为“华晨集团债券投资人”的《致辽宁省国资委的一封公开信》称,“华晨集团的违约事件,让人悲愤交加,心灰意冷,却又再次用现实向市场演绎了‘投资不过山海关’这一魔咒。”但随后该文便被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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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中提到,东三省受制于产能过剩,冗员过多,国企改革推进较慢等问题,近年来GDP增速不断下降,人才人口持续流失。如今,华晨集团作为辽宁大型国有企业,继东北特钢违约之后创下了史上违约金额最大的国有企业违约记录,这不禁让广大投资者重新审视东北地区。

值得注意的是,信中还明确要代表广大投资者向辽宁省国资委提出几个问题,同时希望其能尽快给投资者一个满意的答复。除了对华晨集团经营状况、利润表存疑之外,问题还提到,“今年2季度以来,华晨集团负面信息不断,辽宁省国资委却从未对此表态,而反观其他兄弟省份频频为陷入困境的地方国企作出支持。”

上述债券投资人质疑,在其他国资委频频站台支持下属国企时,该省却不公开表示支持下属国有企业,不与市场沟通债务解决方案而直接选择违约原因何在,还能相信国企信用吗?

回到沈阳盛京能源上来,一位从业人士对记者感慨道:“如果一家城投企业因违约而打破信仰,恐怕将会带来众多城投企业违约。这种后果中国金融以及经济都无法承受的。”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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