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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探访大智慧 揭秘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背后故事

作者:贾谨嫣 陈锋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9-10-25 22:49:57

摘要: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世纪广场办公的大智慧(601519.SH)如今不再那么自由自在,因为财报虚增利润1.2亿元被证监会处罚,面临高达6.38亿元的应诉金额。

实地探访大智慧 揭秘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背后故事

图为大智慧办公地点现场。 贾谨嫣摄影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贾谨嫣 陈锋 北京报道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世纪广场办公的大智慧(601519.SH)如今不再那么自由自在,因为财报虚增利润1.2亿元被证监会处罚,面临高达6.38亿元的应诉金额。

昔日市值逾700亿元的软件股大鳄风光不再,而6.38亿元的诉讼请求金额却已跃居中国证券民事赔偿榜首,对大智慧来说,这是一场证券违规的代价。

近日,《华夏时报》记者来到位于自由世纪广场的大智慧公司实地探访,相关工作人员未当面具体回答。有意思的是,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大智慧董秘办却得到了诸多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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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泥潭

随意进出的电梯,稍显旧式的装潢……从私密、服务、安保等诸多维度上评判,坐落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的自由世纪广场并不算高档写字楼。

大智慧搬进这里已有十余个年头了。《华夏时报》记者以租赁者身份致电物业了解到,该栋写字楼日租金为8.5元/平米,每层面积大约1900平米。

根据一楼引导牌显示,上市公司大智慧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大智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汇数据有限公司租用10至15层作为办公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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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3日,证监会正式核准大智慧的上市请求,2011年1月28日,大智慧在上交所上市,发行股票1.10亿股,每股发行价23.20元人民币,共募集资金25.52亿元人民币。

大智慧创始人张长虹在上市这件事上收获颇丰。按照上市首日收盘价计算,张长虹身家高达98亿元。

自上市后,大智慧开始亏损,2012年至2018年共7份年报,大智慧归属净利润为负共出现4次,其中2016年归母净利润为-17.6亿元。仅有2014年、2017年、2018年净利润为正。

2013年,或因逃避被ST,大智慧通过承诺“可全额退款”的销售方式提前确认收入,以“打新股”等为名进行营销、延后确认年终奖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等方式,共计虚增2013年度利润1.2亿元,占当年对外披露的合并利润总额的281%,违反了《证券法》多项规定。

大智慧财报显示,2013年公司利润总额为4300万元,以此计算,若虚增1.2亿元,那么大智慧当年实际应为亏损7700元。

2016年7月20日,证券虚假陈述案尘埃落定,大智慧面临漫长而又艰巨的投资者诉讼纠纷。

近日,《华夏时报》记者来到大智慧公司,试图挖掘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背后的故事。

在告知前台记者身份及来意后,董秘办及证券事务代表均未露面,随后前台人员留下记者联系方式表示相关工作人员将联系记者,但截至发稿,记者未曾收到任何回应,同时记者发至大智慧董秘办的邮件亦不曾得到回复。

有意思的是,《华夏时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大智慧董秘办却得到了诸多回应。

针对公司如何面对6.38亿元的诉讼金额?大智慧董秘办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诉讼事项对公司年度营收或将产生影响,而公司正在积极应诉中。同时,工作人员指出,6.38亿元的应诉金额并非最后赔偿金额,从已结案情况看,赔偿金额通常是小于应诉金额的,公司对未来该案诉讼结果持中立态度。

除此之外,在问及公司是否有卖壳重组计划时,工作人员予以否认。

律师回应

投资者代理人之一、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向《华夏时报》记者介绍,近三年来,裕丰律所共代理300余位投资者起诉大智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索赔案。

其中,主要分三种情况,部分案件一审、二审胜诉,由厉健律师代理的投资者顺利拿到900余万元赔偿款;部分案件仍在一审、二审诉讼中,参考此前生效判决,这些投资者也有望胜诉获赔;在2018年前,有部分案件因不符法院认定的揭露日标准,投资者主动撤诉或被判决败诉。

自2003年开始便代理投资者索赔案件的厉健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在他经手过的投资者起诉6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中,大智慧案让其印象最深刻,不仅源于索赔总金额高达6.38亿元,跃居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大案,更是因为大智慧索赔案“一波三折、终成正果”。

厉健向《华夏时报》记者描述称,第一次波折是,首批投资者主张以证监会立案公告之日为揭露日,而法院认定以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之日为揭露日,部分投资者无奈主动撤诉,或被判决败诉,可谓是“出师不利”。

第二次波折是,后续投资者根据法院首批案件认定的揭露日标准,起诉大智慧、立信索赔,一审、二审法院判决大智慧赔偿投资者损失,立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投资者索赔可谓是“扳回一局”。

第三次波折是,大智慧在支付9000余万元赔偿款后,就部分已经执行完毕的案件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由此导致尚在一审、二审中的诸多大智慧案实际处于“暂停”状态。近日有投资者律师收到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驳回大智慧、立信的再审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自2003年虚假陈述司法解释施行至今,大智慧案是第一例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虚假陈述案件,充分表明最高司法机关对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重视和肯定。

6.38亿元的索赔金额,后续执行是否会遇到困难?厉健表示,根据前几批案件生效判决和执行情况,认为后续案件执行情况比较乐观。

事实上,投资者证券维权的难点主要是地方保护困扰和各地法院裁判标准不统一。

近年来,投资者维权意识有很大提高,索赔规模急速扩张,原告人数成百上千,索赔金额动辄上亿元,而部分被起诉的上市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有可能退市、破产,赔付能力堪忧。例如:金亚科技案、海润光伏案、保千里案、大连控股案等。

作为证券维权专业律师,厉健认为,有必要提醒投资者依法维权、理性维权,这类案件索赔周期通常需要两三年以上,大趋势是赔付比例越来越低,在起诉前要综合考量诉讼风险、执行风险、维权成本等因素。

编辑:严晖 主编: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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