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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减轻基层财政压力 央地关系再放新信号

作者:张智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9-10-11 13:05:04

摘要:此次《方案》中要求,要建立更加均衡合理的分担机制,同时稳步推进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适时调整完善地方税税制。在杨志勇看来,这意味着建立在激励相容机制形成的基础之上的新型央地关系正在成型。

切实减轻基层财政压力 央地关系再放新信号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张智 北京报道

减税降费之下,为减轻地方财政压力、缓解财政运行困难,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10月9日,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提出,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

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前8月全国税收收入117134亿元。其中,国内增值税44908亿元,占比近4成,是税收收入中重要项目;国内消费税收入10414亿元;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0794亿元。

而比例的调整,为地方财政收入带来巨大利好。

在华泰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李超看来,这次改革旨在扩大地方政府分成比重。在减税降费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方案》或有助于地方财政收支压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则表示,央地关系改革中,事权与财权、财力方面也应该相匹配。“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应得到更规范的划分。事权的划分要充分体现中央和地方的各自优势。中央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更具有规模经济优势的事权,就应该划归中央,而更能体现地方政府信息优势的事权就应该划归地方。”杨志勇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方案》中要求,要建立更加均衡合理的分担机制,同时稳步推进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适时调整完善地方税税制。在杨志勇看来,这意味着建立在激励相容机制形成的基础之上的新型央地关系正在成型。

切实减轻基层财政压力

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是财税改革中难度最大的一环。

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做出总体部署。

去年2月,国务院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这是自2016年后,央地关系又一标志性的进展。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时间表, 2019年到2020年要基本完成主要领域改革。

此次发布的《方案》指出,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稳定分税制改革以来形成的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总体格局,巩固增值税“五五分享”等收入划分改革成果。

据了解,在此之前,《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6号)确定,央地增值税按照“五五分享”比例,将执行2-3年过渡期。此次《方案》指出,过渡期到期后,继续保持增值税收入划分不变,即中央分享增值税的50%、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50%。

“这有助于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鼓励地方在经济发展中培育和拓展税源,增强地方财政’造血’功能,营造主动有为、竞相发展、实干兴业的环境。”一位不具姓名的财税专家对本报记者表示。

同时,《方案》还要求,建立更加均衡合理的分担机制。按照深化增值税改革、建立留抵退税制度的要求,在保持留抵退税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不变的基础上,合理调整优化地方间的分担办法。

《方案》指出,要建立增值税留抵退税长效机制,结合财政收入形势确定退税规模,并保持中央与地方“五五”分担比例不变。为缓解部分地区留抵退税压力,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的部分(50%),由企业所在地全部负担(50%)调整为先负担15%,其余35%暂由企业所在地一并垫付,再由各地按上年增值税分享额占比均衡分担,垫付多于应分担的部分由中央财政按月向企业所在地省级财政调库。合理确定省以下退税分担机制,切实减轻基层财政压力。

此外,《方案》要求,稳步推进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适时调整完善地方税税制,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将部分条件成熟的中央税种作为地方收入,增强地方应对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能力。比如,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按照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要求,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

调动积极性

央地关系改革中,事权与财权、财力方面始终是难题之一。

据了解,从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权上收,事权下放”的问题一直存在,地方政府缺乏支柱性税种,但财政支出则是“正金字塔”结构,越是基层越要相对支出更多,这种体制使县乡两级政府承担了地方的多项公共服务责任,县乡两级财政压力较大。

这也加剧了地方财政履行职责的能力。在杨志勇看来,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涉及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关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基础工程,应协同推进相关改革。

2018年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是国务院层面第一次比较系统地提出从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即从政府公共权力纵向配置角度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文件。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结合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2018年的改革方案将与“人”直接相关,把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事项,统一规范为共同财政事权分类分档转移支付。

“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责同构问题不可避免,关键是构建激励型体制,最大限度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表示。

据了解,此次《方案》中,确定的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措施到位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理顺省以下各级政府间收入划分关系,均衡省以下地区间财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方案》指出,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关键之举,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抓好本方案的贯彻实施工作,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为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创造条件,确保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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