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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慈蕴: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在下降

作者:石省昌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06-03 16:18:41

摘要:6月3日,由清华大学主办、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和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承办的2017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经济全球化与金融业规范发展”在北京召开。在“上市公司治理”主题论坛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朱慈蕴指出,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在下降。

朱慈蕴: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在下降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石省昌 北京报道

6月3日,由清华大学主办、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和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承办的2017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经济全球化与金融业规范发展”在北京召开。在“上市公司治理”主题论坛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朱慈蕴指出,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在下降。

2016年,由亚洲的公司治理协会出版的《公司治理观察报告》中,中国的排名从2010-2016年下降了两位,已经排到了第九,这说明中国的公司治理水平在下降。

朱慈蕴指出,从中国的公司治理整体水平来看,从2010年的56分下降到36分,下降速度比较快。当中,政治与监管环境分数下降比较多,其次就是公司治理在审计环节中的情况差距还是比较大。

朱慈蕴认为,中国公司治理水平,特别是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这些年有所下降。主要的原因有这些方面:

首先,现在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是在2002年颁布的,2002年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为2005年的《公司法》做了一个非常大的贡献,2002年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对是比较先进的。但是,这么多年来做的修改都是非常简陋的皮毛上的修改,基本上没有修改,所以就非常落后。

其次,很多公司都有《公司治理报告》,从报告的内容来看很空洞化。再有就是,独立董事的功能有花瓶的问题和执法的问题。到今天为止,我们的运动式执法问题也一直没有解决。另外,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不高,也是原因之一。

要解决这些问题,朱慈蕴认为健全立法是当务之急。“《证券法》在两年前就推出了修改方案,今年3月份的时候第二次上会,其实这次上会根本不是为了出台这部《证券法》,而且这一部的法律内容已经跟第一初稿完全不一样了,几乎回归到老《证券法》的状态下。”朱慈蕴说。

朱慈蕴认为,中国《证券法》的落后已经有目共睹,《公司治理准则》在2006年做了一次小的修改以后,再也没有明确的动作,很多新出现的问题,都没有回答。

《公司法》是上市公司治理的根本。比如说股东的表决权应该是股东权当中的核心权力,也是固有权力,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剥夺或者禁止他的表决权。所以如果不在《公司法》的源头上对这些违规取得的股权做出一个相应的立法,遇到问题还是非常困难解决的。

“除此之外,加强执法一定是提高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必备过程。严格执法,除了对违规者要严格以外,执法者也应当解决运动式执法的问题,以便给市场和上市公司以及投资人一个合理、合法的预期。”朱慈蕴说。

责任编辑:李明徽;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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