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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延期履行承诺 冀中集团注资金牛化工再跳票

作者:许金民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04-07 11:45:41

摘要:近日,金牛化工在上交所公告,公司接到大股东冀中集团的通知,对方打算调整其曾经许下的承诺,将处置峰煤焦化30万吨/年甲醇生产线的期限延迟至2020年3月,这已是冀中集团第三次变更承诺。

申请延期履行承诺 冀中集团注资金牛化工再跳票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许金民 成都报道

作为一家“世界500强”企业,冀中集团对“一言九鼎”一词的理解似乎不那么深刻。

近日,金牛化工(600722,SH)在上交所公告,公司接到大股东冀中集团的通知,对方打算调整其曾经许下的承诺,将处置峰煤焦化30万吨/年甲醇生产线的期限延迟至2020年3月。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这已是该集团第三次变更承诺。

2014年,冀中集团曾承诺处置该生产线的最后期限为2017年4月,并未履行;2012年,他们则扬言金牛化工为该集团旗下化工业务的“唯一”平台,2015年又改口说“不再是唯一”。

面对大股东的反反复复,金牛化工方面似乎也很无奈;4月6日,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到《华夏时报》记者来电后表示:“我们会将投资者的意见向上面反映。”看来,中小股东只能在4月12日召开的股东会上用投票来表达意见。

承诺延期三年又三年

冀中集团必须处置峰煤焦化30万吨/年甲醇生产线的原因是同业竞争。

原来,目前金牛化工的主业也是甲醇,产能为20万吨/年;该装置现由旭阳化工负责运营,金牛化工则持有旭阳化工50%的股权。

除了产品相同外,两家公司所选择的工艺路线亦颇为一致。

当下,国内生产甲醇一般采用煤炭、天然气、焦炉气为原料,金牛化工用的是焦炉气,“峰煤焦化的原料也是焦炉气。”卓创资讯甲醇分析师柳凯透露。

为消除同业竞争,2012年向上市公司注入旭阳化工股权时,冀中集团是做出过承诺的。他们当时表示,峰煤焦化30万吨/年甲醇项目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待此项工作完成后,集团将会与金牛化工协商,尽快启动注资事宜。

起初,这项承诺是没有具体期限的,直到2014年4月才得以明确。具体时间为“未来36个月内”,即2017年4月之前;处置方式可以是对外转让,也可以是注入上市公司,又或者交给上市公司托管。

冀中集团给出具体处置期限并非自愿,完全是迫于无奈。

原来,当年1月中国证监会曾对外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决定严打“白条承诺”。

该《指引》规定:承诺方在做出承诺时,必须有明确的履约时限,不得使用“尽快”、“时机成熟时”等模糊性词语。

现在看来,这项规定对冀中集团似乎也没有什么约束力。

再融资后“过河拆桥”

事实上,频繁变更承诺只是冀中集团的一贯做法。

2012年金牛化工曾推出一份再融资方案,在交由证监会审核之时,冀中集团亦曾做出过另外两项承诺。

他们承诺:一、金牛化工为冀中集团、冀中能源(000937,SZ)旗下化工业务的唯一平台;二、冀中集团、冀中能源将制定分阶段、有步骤的资产整合计划,在本次增发完成后12个月内,尽快启动其它化工类资产注入事宜。

需要说明的是,冀中集团、冀中能源旗下的化工类公司还包括天津金牛、惠宁化工、邢矿硅业、金牛钾碱分公司。

其中,天津金牛的主业为锂电池电解液;邢矿硅业生产三氯氢硅,金牛钾碱分公司生产钾碱,惠宁化工则拥有盐化工资产。

有了这项保证,2012年8月证监会便核准了金牛化工的再融资申请。金牛化工的增发得以完成,然而,冀中能源却选择了“过河拆桥”。

该集团仅在2012年11月将金牛旭阳50%股权注入上市公司,其它资产便再无下文。

2015年6月,冀中集团甚至决定变更承诺,他们又改口称:“金牛化工不再为冀中集团、冀中能源旗下化工业务的唯一平台,所以继续要求注入其它化工资产不再符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及定位的需要。”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两个月后,这项豁免申请居然成功闯关股东会。

责任编辑:靳广瑞 主编:蒋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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