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造假虚增业绩 辉丰股份遭监管层调查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8-02-08 18:26:23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许金民 成都报道
辉丰股份(002496.SZ)子公司科菲特(837367.OC)业绩造假一事有最新进展。
近日,《华夏时报》记者收到科菲特原总经理朱光华方面发来的多份材料,显示业绩造假系上市公司所为。
朱光华方面澄清,这次造假和自己以及双方之前签署的对赌协议无关,“科菲特的财务负责人是辉丰股份方面派来的,我们怎么可能动手脚”?
辉丰股份不仅通过科菲特虚增业绩,“去年,他们还涉嫌侵害科菲特其他股东利益。”朱光华委托的律师宗龙喜说,“现在证监会正在调查此事。”
对于朱光华方面给出的说法,2月5日辉丰股份相关负责人坦承:“证监局的人的确来过一次。证据方面,目前对公司不利”。
判决书
力证上市公司造假
这次,科菲特原总经理朱光华方面向《华夏时报》记者发来的材料包括《民事判决书》及《公证书》等。
《民事判决书》由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出具,记载安恰化工状告辉丰股份控股子公司科菲特拖欠货款774.08万元。
经审理,最终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判决安恰化工胜诉;科菲特不仅需要支付货款,还要承担违约赔偿金、律师费,三项合计871.49万元。
看上去,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涉及的金额并不大,案件审理过程中却意外曝光科菲特进行虚假销售一事。
朱光华方面透露,这种虚假销售是在辉丰股份控股科菲特之后,通过科菲特予以实施的,《民事判决书》记载,辉丰股份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提升上市公司业绩。
其中,仅2012年5-12月科菲特虚构的交易就有15笔,虚增的销售金额共计4781.62万元,虚增的利润为698.75万元。
科菲特的财务人员薛玉山发现这些交易与事实不符,便进行了询问,很快辉丰股份的审计负责人袁仲和通过电子邮件向他发送了虚假销售明细。
对此,薛玉山进行了证据保存,并聘请常州市公证处进行了公证,也就有了另外一份《公证书》。
“薛玉山原本是科菲特的财务负责人,后来辉丰股份进来后,派了自己的财务人员过来,他就变成了普通财务人员。”宗龙喜解释。
至于伪造金融票证一事,《民事判决书》也有记载。
这些金融票证为银行承兑汇票,一共有5份,原本是科菲特方面提供的证据,票面金额分别为5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529.34万元。
安恰化工方面对其真实性不予认同,随后向法院申请了调查令。经查明,这些银行承兑汇票皆系伪造,其票面金额原本为5万元、5万元、10万元、10万元、9.34万元。
上市公司
承认正接受调查
朱光华方面提供的材料显然已推翻了辉丰股份方面的说法。
此前,这家上市公司的相关负责人透露,科菲特业绩造假系原股东朱光华等人所为,目的是为了完成业绩承诺。
资料显示,科菲特原股东方为朱光华、柏敏卿、吴忠,持股比例分别为50%、47%、3%;该公司主要生产联苯醇,产能为2000吨/年。辉丰股份则拥有1500吨/年联苯菊酯(杀虫剂),联苯醇正是联苯菊酯的原料。
为此,2011年6月这家上市公司动用3000万元超募资金增资科菲特,成了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1.22%。入股之时,双方曾签署过“抽屉协议”,涉及业绩对赌。
朱光华等人承诺,2011年-2015年科菲特的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800万元、1000万元、1200万元、1500万元、2000万元,若未完成,将用双倍现金补偿。
宗龙喜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进一步指出,辉丰股份不仅通过科菲特虚增业绩,还涉嫌侵害科菲特其他股东的利益,“他们利用自己的大股东地位,要求科菲特以低于市场价的方式向他们销售原料,仅去年(2017年)这项金额就超过1亿元。”
“这些事现在证监会正在调查,只是还没有发立案调查通知书而已。”宗龙喜补充道。
对于朱光华方面的说法,2月5日,《华夏时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辉丰股份进行询问,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答。
该负责人首先承认,上市公司控股科菲特后,向其派驻了财务人员,“虽然派了人,却没能进行很好的管控;出了这事后,刚开始公司又没引起重视”。
当《华夏时报》记者指出,《民事判决书》记载上市公司为提升业绩,进行虚假销售时,他回应:“我不知道法院为什么会下这样的结论。目前,朱光华那边的确掌握了很完备的证据链。”
最后,他承认目前上市公司正在接受调查,“中国证监会曾委托上海证监局来过一次,就调查这事”。
编辑:严晖 主编:陈锋
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