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标签

首页宏观正文

农业部官员:政府不应主导土地流转

作者:夏华旺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08-10-11 00:33:00

摘要:农业部官员:政府不应主导土地流转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夏华旺 北京报道

    10月9日至10月12日,十七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将集中审议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农村改革将以此意见作为指导性文件。10月8日,本报专访了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并谈及推进土地流转的政策保障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的变化。
    《华夏时报》:十七届三中全会前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前往安徽凤阳小岗村考察,并谈到土地流转。小岗村是30年前农村改革的起点,高层的讲话是不是释放了新一轮土地改革的信号?
    宋洪远:我们认为,下一阶段的农村改革将从根本上保护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权益。9月3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安徽的讲话中提到,要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目前,各地试点土地流转,大多是地方政府在主导,我们是不是应该多听听农民的声音?很多地方只盯着土地流转带来的收益,没有充分重视农民的土地权益,而且政府拿走了土地收益的大头。
    土地流转的核心词汇是“依法、自愿、有偿”,在依法的前提下,土地流转应建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以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为核心,允许农民自主流转,而不是政府主导流转。
    《华夏时报》:在各地土地流转试点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农民与外来资本讨价还价的唯一筹码,下一阶段农村改革能不能强化农民的承包经营权呢?
    宋洪远: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稳定的,保持了承包经营权30年不变,但由于人口增减、土地收益等原因,也存在着小规模调整的问题。
    承包经营权从第一轮改革保持15年不变,后来调整为30年不变,我们认为承包经营权应向永久化迈进,比如说把99年作为一个时间期限。我们正在研究实施土地“永包制”的可能性,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使农民充分享有各种土地承包权益。
    《华夏时报》:在湖南长沙,政府在大范围推进土地流转,有农民抱怨,农村土地流转没有形成市场机制,制约了流转的速度和收益。在安徽的小岗村,也有人担心,一旦土地流转发生经济纠纷,租赁户和被租赁户的利益都得不到保障。
    宋洪远:深化农村改革,需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各地相继出现土地流转试点,我们研究中心课题组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我们认为,应该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赋予农民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占用、使用、处分权,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规范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探索建立土地流转补贴制度,引导农业集约化经营。
    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有效形式,比如土地经营权长年转让、季节性转让、大户经营、企业化经营等各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华夏时报》:8月份,重庆土地入股办公司的试验被叫停,有关部门进行调研后认为条件还不成熟,公司如果进行土地股权转让或者公司破产,土地用于偿还债务,农民将面临失地的风险。你如何看待土地流转可能带来的风险?
    宋洪远:土地流转不可以逾越法律红线,不能把农民的农用地搞成房地产建设用地。发展土地流转以不改变农地用途为前提,会严格控制农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
    当前,土地就是农民的社会保障。在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土地可以为农民提供最基本的就业保障和收入保障。2007年,进城务工的农民已经达到2.3亿人,如果土地流转把进城的农民变成了失地农民,衍生出来的将是严重的社会问题。此外,面向市场需求,大量的土地在流转后变为经济作物用地,这就需要保障粮食作物的生产。
    《华夏时报》:去年城乡居民收入比扩大到3.33∶1,是改革开放以来差距最大的一年。这两年,小岗村通过土地流转试点中迅速增收,人均收入由3000多元上升至6000多元。在你看来,土地流转是不是可以作为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之一?
    宋洪远:农村改革30年,是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最快的阶段,也是农民获得物质利益最多的时期。但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三农”问题再度凸显、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统筹城乡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再度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
    由于体制和政策惯性,城乡收入差距还将继续扩大,我们现阶段追求的是使差距扩大的曲线变得平滑,短期内还难以做到迅速缩小城乡差距。农民增收的问题不是靠土地流转就能解决的。
    下一步农村改革的主要任务,是继续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专业合作组织,让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还将完善农产品市场制度,强化农村金融服务。
    《华夏时报》:农村虽然穷,但和城市相比拥有广阔的土地。农用地需要保护,但土地改革能不能为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创造条件?
    宋洪远:在农村承包地之外,农村还分布着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这些土地资产如果盘活起来,确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农民的经济状况。
    由于乡村合并,会腾出一些集体建设用地,并被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比如在广东,这类属性的土地资产得到盘活和增值,农民也从中得到实惠。从全国来看,还需要进一步探索这类属性的土地进入市场的途径和办法。

 

华夏时报订阅电话
北京(010-59250200)  (010-59250001) 上海(021)52890785  深圳(0755)81197099
全国各地邮局均可订阅:邮局订阅电话:11185

 


 

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