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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互助养老”亟待国家资助 人大代表建议做好农村地区多元化养老服务

作者:葛俊君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6-03-10 16:42:52

摘要:由于农村整体水平落后于城市,特别是农村的老人经济来源较少等原因,农村养老问题也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

实习记者 葛俊君 两会报道

《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指出,中国 60 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近 1.44 亿,其中近六成分布在农村。但由于农村整体水平落后于城市,特别是农村的老人经济来源较少等原因,农村养老问题也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邢台市副市长史书娥对记者表示,农村养老存在着农村家庭养老的主体地位正在弱化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不够完善的问题,需要政府加大争持力度。

“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实行,使农村家庭由以前的“大门大户”逐渐变成了现在的“小庭小院”,作为家庭养老关键性因素的青年人口比例骤减。”史书娥说,农村家庭现有青壮年养老压力日益增大。此外,城镇化的规模化发展也使得大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发展,大量留守老人变成了“空巢老人”。

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养老保障不够完善的问题日益突出。

对于这一点,史书娥表示,目前社会保障中绝大部分用于城镇居民,政府对农村的财政投入较少。而且由于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成本相对较高而且利润少,导致社会资本投入较少且积极性不高。即使是民办的养老机构,高额的收费标准也让没有多少经济来源的农村老人望而却步,养老床位空置率很高。

史书娥表示,在“未富先老”的时代背景下,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大养老公共投入,发挥社会、政府、市场的合力作用。

史书娥建议,在加强优良传统教育的同时,还应加大政府对农村养老的财政投入,提高农村老人的基本养老保障水平。“在增加基层养老院的同时,加强职业院校老年养护专业的设置,加大对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培养。”

此外,史书娥还建议国家有关部委加大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加入养老机构序列,通过政策倾斜,适当给予土地、房屋、资金补贴、税费减免、贷款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鼓励吸引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到农村办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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