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标签

首页证券正文

ST力阳深陷诉讼漩涡

作者:葛爱峰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2-09-21 22:07:00

摘要:除曝出的上述巨额诉讼案外,ST力阳因民间借贷引发的诉讼危机远不止这3起。多位与公司有借贷纠纷的人士表示,将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葛爱峰 河南濮阳报道
    9月20日,位于河南省濮阳市胜利路106号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吸引了当地众多群众的关注。
    民事审判第二庭开庭审理了多起因企业对外进行民间融资所引发的诉讼。被告方均为重组方案获证监会核准后仅两个月时间的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力阳,600885)。原告彭青格、肖丹等人则是借款给ST力阳的债权人。
    “我们是来旁听其他原告对ST力阳的诉讼案,因为我们也计划对其提起诉讼。”一位ST力阳债权人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8月10日,ST力阳曾公告称,除上述诉讼外,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无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9月18日,ST力阳公告称,公司再次接到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4份法院传票。被告其子公司濮阳公司未能按照该还款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靳红杰、贾安政、苗瑞红、李海军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濮阳公司应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剩余本金、利息及违约金。被告ST力阳应当对濮阳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上述4宗诉讼合计金额约为3024万元。
    9月20日晚,ST力阳发布公告称,接到河南濮阳公安机关电话通知,濮阳分公司财务部长明立恩因涉嫌个人诈骗已被缉拿归案,案件正在审查中,公司将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而经《华夏时报》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除曝出的上述巨额诉讼案外,ST力阳因民间借贷引发的诉讼危机远不止这3起。多位与公司有借贷纠纷的人士表示,将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这或将引发武汉力诺的诉讼潮。
    巨额诉讼引质疑
    今年5月30日,ST力阳的重组方案由证监会审核通过并复牌,并于7月18日获得证监会核准。
    本次重组方案是ST力阳以全部资产和负债与有格投资、联发集团、江西省电子集团所持有厦门宏发合计75.01%的股权进行置换,差额部分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支付。重组后,厦门宏发将成为ST力阳的控股子公司,有格投资则持有ST力阳1.8亿股,占总股本的38.31%,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就在ST力阳重组方案获证监会核准后不到一个月时间的2012年8月10日,3张由民间借贷引发的法院传票则不期而至。
    ST力阳公告称,公司及其中原分公司向原告濮阳市新鑫融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原告彭青格分别借款(含本金、利息及违约金)984.85万元、283.54万元,公司及中原分公司、濮阳分公司向原告肖丹借款(含本金、利息及违约金)1996.12万元,3宗诉讼合计金额为3265万元。控股股东力诺集团作为借款的保证人,对上述3笔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也被告上法庭。
    ST力阳表示,本次诉讼的本金公司已经入账,如公司败诉,利息、违约金及诉讼费用将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同时,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重组方案已经获得证监会批复,根据重组方案,如此次诉讼产生损失将由力诺集团承担。 
    虽然该公司大股东力诺集团要为此次3265万元的债务“兜底”,但此时突然出现3265万元的巨额债务诉讼,说明力诺集团并未履行好担保责任。
    加上9月18日再次公告的约为3024万元的诉讼金额,武汉力诺仅在河南濮阳一地,由民间借贷引发的诉讼金额就已达到约6289万元。不禁让人怀疑力诺集团是否有能力为诉讼兜底。
    借贷迷局
    “有借款合同,有加盖公章的收据,公司借给武汉力诺濮阳分公司的钱,武汉力诺怎么就不认账呢?”债权人王某气愤地说。
    王某对《华夏时报》记者介绍说,2011年,武汉力诺授权濮阳分公司向当地金融机构、投资担保公司及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并授权明立恩签订相关借款合同及文件。
    债权人提供给记者的《武汉力诺瞒报公司1900万元债务详细的真实情况》显示:2011年8月9日至10月20日期间,明立恩以濮阳分公司名义与李某、商某、马某、魏某、王某以及濮阳某小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3个月到6个月不同的借款合同,约定的最后均有还款日期。
    上述6家的借款共计1900万元,款项也均于签订合同当天交付武汉力诺濮阳分公司,该公司也分别出具了加盖公章的收款收据。
    然而,本想赚取一些利息的债权人,根本没有意识到危机正在向他们袭来。
    2011年10月,由于发生挤兑导致资金链断裂的郑州“圣沃事件”,随即引爆了河南担保业的信任危机,最终民间金融危机风暴蔓延至河南多地。
    就在人人恐慌自己的钱拿不回来的时候,明立恩在这场危机中却不知去向。武汉力诺濮阳分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失踪,引发了借款人的极度恐慌。
    2011年10月26日,明立恩涉嫌诈骗被濮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濮阳县公安局立案后,其中6位借款人因当时借款款项汇款至个人账户,与ST力阳的经济纠纷就此开始。
    事实上,ST力阳于2011年11月初发布《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债权人公告》显示,凡本公司债权人均可于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起1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尚未收到相关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移的申报债权或回函。公司将进一步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进行沟通,合法处理债务转移事项。
    “ST力阳的陈述是虚假的,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该公司既没有通知我们6家债权人申报债权,也没有在我们主动申报时确认债权。”王某表示,公司为了减少负债,虚假盈利,达到资产置换重组上市的目的,不仅隐瞒1900万公司借款的事实,而且编造理由不予认可。
    据知情人士透露,上述1900万元的借款时间发生于ST力阳和厦门宏发资产置换重组上市之前,ST力阳此时已经严重亏损并有大额负债,为了达到顺利置换重组,其故意隐瞒巨额公司债务。
    《华夏时报》记者发现,2011年10月26日明立恩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ST力阳发布的所有定期、临时报告,皆未发现公司披露过明立恩被立案的消息,也未披露与其他个人及公司所产生的债务纠纷。
    直到近5个月后的2012年3月8日,ST力阳才在其《2011年年度报告》中,首次披露了明立恩的相关信息。
    ST力阳在《年报》中称,明立恩私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借款合同,并将取得的借款转给与之相关联的公司及个人使用,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进行了立案,公司将通过银行账户转出的债务本金4850万元及利息110.23万元作为负债入账,并将转出款项计入其他应收款-明立恩中。由于明立恩目前负案在逃,公司对其应收款计提了全额的减值准备,相关案件的侦破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当中,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对此,6位债权人代表认为,明立恩以濮阳分公司的名义和6个债权人签订借款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将1900万元借款汇入明立恩个人账户后,濮阳分公司给予他们出具了加盖公章的1900万元的收据,上述借款已属于公司债务。
    对此,ST力阳则认为,根据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明立恩诈骗一案法律意见书》所述,“对于直接汇到明立恩个人账户内的1900万元,公司对此损失从法律上不应承担任何的民事责任”,故公司未将上述1900万元及利息确认为负债。
    “明立恩在濮阳分公司收到上述借款后,操纵濮阳分公司,将部分款项私自转走,挪作他用,属于职务侵占,是ST力阳和公司高管之间的管理问题。”出借人代表刘某说。
    诉讼潮或将来临
    同一个上市公司、同一地区、同样的一种借贷操作模式,应该给予同样的性质认定。
    “同处濮阳的武汉力诺中原公司长期在濮阳当地进行民间融资,该分公司从2010年起到2011年10月,没有偿还的民间资金达9460万元,其中汇到公司账户8825万元,汇到公司指定的个人账户635万元。”债权人代表表示,ST力阳对中原公司在民间的9460万元借款不管汇到公司账户还是个人账户,全部予以认可,为什么我们的就不认可呢?
    除了这1900万元借贷纠纷外,知情人还对武汉力诺《201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内容进行质疑。
    ST力阳《2011年年报》显示,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与一位名叫魏本伟的人存在1680万元的现金往来。
    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公司公告显示借魏本伟巨额现金,这明显是虚假的,魏本伟生于1980年,是明立恩的亲外甥,一直没有固定的工作,家境也十分贫寒,他怎么会有1680万元借给ST力阳呢?”
    记者就相关问题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联系ST力阳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李明春。截至发稿时止,没有收到公司对相关问题的答复。
    多位与ST力阳存在债务纠纷的人士表示,明立恩被抓获后,将尽快向当地法院提起对ST力阳的诉讼。

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