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社会组织,如何参与“两会”建言

作者:顾磊 益思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4-03-08 16:02:27

摘要:值得注意的是,近年的慈善建言,有不少建言者来自业外,例如军队人士、地方统战部人士、基层官员、企业家等,这说明全社会对慈善公益的关注度正在持续提升。

这些社会组织,如何参与“两会”建言

文/顾磊

全国“两会”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我注意到,和往年一样,有社会组织参与了相关建言。例如,大爱清尘公共政策研究院来了一次建议案“五连发”,邀请代表、委员、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探讨如何进一步推动制度性地解决尘肺病防治问题,为尘肺病农民工争取公平的生活和医疗保障。大爱清尘连年提出建议,其努力值得尊敬。

社会组织参与建言已成现象

我观察到,近年来,社会组织参与“两会”慈善类建言已从个别事件升级为一种现象,展现了良好的互动态势。社会组织参与“两会”建言是政策倡导的重要方式手段,不仅仅在全国层面,地方“两会”也是社会组织可联络和参与的平台。这种政策倡导方式的优点在于,它有效降低了沟通的门槛和成本,能直接抵达有关职能部门并得到回应,但对机构专业度和公信力要求较高。

实话讲,慈善类建言对公共政策、社会舆论产生的影响并不大,尚未形成整体性的氛围与气候。我多年来的记忆中,只有一次慈善相关讨论影响较大,那就是2016年慈善法草案在全国“两会”上引发的“炸锅式讨论”,问题聚焦于管理费比例,彼时的小组讨论会议现场,是在委员们对“管理费”不甚了解的情况下进行的,且现场缺乏行业人士回应,这也映射出慈善行业较为边缘的尴尬。

如果把范围放到民生领域的建言对政策和舆论的影响,就有许多典型案例。举残疾人事业的例子,3月3日成为“全国爱耳日”系由全国政协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别委员联名提出,已成为现实;再如,代表、委员们提出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建议,已于去年实现。在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权益、养老等方面,均有类似案例。

尽管如此,社会组织参与“两会”慈善类建言依然有鲜明的价值。社会组织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而存在的,除了项目与服务所产生的价值,推进公共政策进步本就是其达成使命价值、实现愿景的重要路径;反过来说,“两会”平台汇聚更多来自社会的声音,也有利于更加精准地推动政策体系进步和完善,是“以人为本”理念的生动体现。

善达舆情发布的《全国两会慈善类建言观察报告(2023)》,在调研阶段问过我一个问题:2021-2022全国“两会”慈善类建言什么变化?我的个人观测如下:一是慈善建言的数量有所增长;二是建言专业性增强;三是业外提案人士增多;四是领域交叉性在增强,在残疾人工作、乡村发展甚至经济社会发展的多个领域,一些提案、议案均涉及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这说明慈善正在与多个领域融合,不再是个有壁垒的小圈子。

现阶段参与建言的三种方式

当前,社会组织参与“两会”建言,有如下三种方式:

一是主动作为。例如,在每年全国“两会”前夕,大爱清尘(前些年的女童保护)等机构举办话题性沙龙,邀请代表、委员出席,就核心问题开展深入讨论,在传播节奏上,抓住了全国“两会”前夕主流媒体稿件相对不充足、各界舆论关注预期较高的节点,以低投入产生较高的传播效果。

二是与委员、代表联动。例如,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吕红兵的《关于完善遗产捐赠制度,引导“善资金”助力共同富裕的提案》,提案的源发机构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在浙沪等地开展了遗产捐赠探索。

又如,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长龙墨的《关于落实慈善资产投资收益税收优惠政策的提案》源自委员与业内机构的探讨交流。

这种互动有时候也来自事后。我在去年全国“两会”期间报道了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杜明燕的《关于建立失独家庭服务保障体系的建议》,报道发出后,有一家基金会主动与杜委员建立联系,邀请她参加后续相关调研。

三是委员、代表本身就是慈善公益机构负责人或关心关注慈善公益发展人士。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的慈善建言,有不少建言者来自业外,例如军队人士、地方统战部人士、基层官员、企业家等,这说明全社会对慈善公益的关注度正在持续提升。

好建言有哪些特点?

以前述吕红兵委员、龙墨委员的提案为例,我认为,好的建言有几个特点或亮点:

一是前瞻性。吕红兵委员的完善遗产捐赠制度建议,慈善法修订草案中有所关涉,这也是经济社会发展至今,慈善事业即将凸显和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未来很近时期,或将会有相关政策和制度的突破。再加上,提案的源发机构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已开始在浙沪等地探索遗产捐赠。因而,此时提出,颇有前瞻性。

二是专业性。吕案涉及法条分析,并带出现实中的实际问题,且有具体案例,可谓情理兼具。龙案引述相关数据论证,直指问题要害,并陈述利弊,逻辑清晰。

三是具体性。这两个提案针对的都是具体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方式,如吕案提出明确的四大建议:慈善法修订过程中将遗产捐赠写入法条、出台遗产管理人制度配套机制、民政部门牵头制定遗产捐赠工作规范、健全遗产捐赠税收减免制度。

四是联动性。两案均出自相关社会组织。吕案由真爱梦想实践总结难点与症结,并提出建议,由吕红兵委员从法律专业上提炼改写;龙案由相关机构提出,经委员本人提出修改建议,精炼得当。两者是公益慈善与政协委员联动的典型案例。

社会组织如何有效参与建言

根据多年来的观察与接触,我认为,当前社会组织参与“两会”建言,仍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是不了解“两会”的运作机制,有的机构甚至“提案”“议案”“建议”的区别都搞不清,“代表”“委员”甚至写错;其次,与代表、委员联动不够,有的仅靠私人关系,这与社会组织自身的资源有关,但根本原因是,并没有有意识地行动,主动与代表、委员建立联系,通过长期联动实现目标;再次,自身能力不足。机构与项目是否深度切入所涉社会议题,是否具备准确的数据和分析,是否能提出切实的建议,这都是制约因素。

对于想通过“两会”进行政策倡导的社会组织,我建议:

首先,抓住领域或议题的核心问题,有计划、有规划、分步骤地进行,尽量提出可行性具体建议,不要期望通过一次建言解决某个社会问题,须知,即便在政治、经济等重要领域,政策迭代也非一蹴而就。

其次,提升专业能力。增强政治素养,了解政策的历史和现实的关键点,合理利用制度为政策发展贡献力量;提升调研、分析、建议的能力;提升与委员代表互动的能力,进行长期联络和反馈;提升传播能力,做好建言传播。

最后,做长期主义者。这一点非常重要,但很少有社会组织这样做,根本原因是对政策倡导不够重视,这也是公益慈善行业在公共话语中“缺位”的一个重要原因。实际上,建言并不遥远,它的内容可大可小,讲述的从来都是“身边事”。

当然,建言也要讲策略。记得之前有机会听过全国政协委员分享如何有效建言:连续多年为一件事呼吁,每年建言的侧重点不同,久久为功,体现了一种坚韧的力量。

(作者系善达网副总编辑)

责任编辑:周南 主编:文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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