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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民营经济痛点,多位代表委员建议加快《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两会声音

作者:张智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4-03-03 09:37:00

摘要:民建中央建议,应尽快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建立健全民营企业保护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重大立法、应急立法列入2024年度立法计划,并争取在2024—2025年正式制定出台。充分发挥该法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立法引领作用,提升民营经济投资和发展信心。

聚焦民营经济痛点,多位代表委员建议加快《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两会声音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张智 北京报道

2月21日,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组织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座谈会。会议强调,加快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这引起巨大的关注,《华夏时报》记者获悉,多位代表委员聚焦民营经济痛点,呼吁立法解决实际难题。

比如,民建中央建议,应尽快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建立健全民营企业保护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重大立法、应急立法列入2024年度立法计划,并争取在2024—2025年正式制定出台。充分发挥该法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立法引领作用,提升民营经济投资和发展信心。

全国政协委员、成都市工商联主席俞建也表示,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统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专门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纷纷出台政策措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层级、密度、广度前所未有,极大地提振了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今年全国两会自己最关注的也是《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的问题,希望以法治力量进一步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

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则建议,支持政策出台后,应重视解读引导和相关落地措施配套,定期进行政策效果评估复盘。

《民营经济促进法》引热议

民建中央递交的提案显示,民营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参与者,目前,民营企业仍面临一些问题,比如,相比国有经济和外资企业相关法律,关于民营经济的国家立法一直处于缺位状态,导致不同经济形态上的差别对待。近年来中央出台的保护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大多没有实现法律化,已出台的一些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在法律位阶和效力上仍然较低,且缺乏系统性。民营经济的定义、性质、范围、地位、作用等尚未进行法律界定。民营企业的经营范围、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还存在不少限制和壁垒。

因此,民建中央建议,应尽快组织起草《民营经济促进法》。从法律层面对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以及民营经济的定义、性质、范围、地位、作用等进行明确,保障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提振发展信心。对民营企业的经营范围、市场准入、招投标、投融资等进行明确的法律规定,为民营企业提供与国企、外企同等的国民待遇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会,推进构建市场公平竞争机制。对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公共服务、政企关系、统计监测、征信建设、人才引进培养、职称晋升等进行明确的法律规定,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宽松和谐的政策环境、融资环境、创新环境和发展环境。四是加强对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的整顿治理,加大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严格区分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涉刑事案件非法财产与合法财产,建立明晰的界限和有效的保护机制。

同时,《民营经济促进法》制定出台后,立即配套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的“立改废释”工作,充分发挥《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效用,保证相关规定的落地,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不仅如此,还应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投资协调机制。完善涉企重大政策企业家对话机制,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此外建立健全专项产业部门负责制度。健全企业诉求响应及咨询反馈机制,完善营商环境问题反馈和督办解决闭环机制。

此外,还应积极为民营企业投资、运营松绑,完善公平市场环境。系统梳理和废除限制民营企业准入的政策,清查整顿隐性壁垒,发布相关政策通知,定期公示清理成果;探索拓宽民营企业准入领域,鼓励各省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重点领域项目的长效机制;探索民营企业投资参与方式;探索建立包括民营企业投资基金运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重大投资项目市场化入股等多种方式并存的民资投资图景,在重大项目、政府投资项目中对国企民企一视同仁。

针对痛点加强应对

针对民营企业痛点,代表委员也有不少建议。

“当前,现存政策在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执法公正司法、中小企业账款拖欠治理等民营企业核心关切问题上,以及在执行的力度深度上,仍然还有所欠缺。俞建表示,”俞建表示。

他表示,广大民营企业迫切期待能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政策,由法律加以规范化、定型化以保证稳定性,期待能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持政策制定和执行的一致性、稳定性,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切实从法律制度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用硬实措施落下来。

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表示,近年来受到错综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影响,民营经济活力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

他建议,可以对重点行业头部企业建立“一对一”“点对点”的绿色沟通机制,“一企一策”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特殊时期的金融和资金支持,不在特殊困难时期抽贷,在新增贷款和发债担保增信方面给予支持。此外,产业调整政策出台前多征求相关方的意见,避免对行业和相关企业造成大的冲击。

“尤其是在体量大、影响大的行业,要充分重视政策出台前的预沟通,让相关企业和机构了解政策调整的目的和措施以及可能会产生的积极或负面的影响,提出较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形成推动解决困难的合力,降低政策出台后的曲解和冲击。政策出台后,也要重视解读引导和相关落地措施配套,定期进行政策效果评估复盘。此外,刘永好建议,要加强各部门协同,对于重要政策要持续坚持执行。”刘永好表示。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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