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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信托部分TOT产品逾期 公司承诺将通过多种手段筹资兑付

作者:冉学东 马雪飞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0-06-15 17:48:51

摘要:6月15日,部分投资者到四川信托总部询问该公司旗下多款资金池项目发生逾期的情况,四川信托为此召开了投资者沟通会。与会的投资者告诉记者,信托方面总裁、董事长等出席了投资者沟通会。“唯一诉求就是希望能够还本付息,并明确还本付息的时间和计划。”投资者表示。

四川信托部分TOT产品逾期 公司承诺将通过多种手段筹资兑付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冉学东 见习记者 马雪飞 北京报道

6月15日,部分投资者到四川信托总部询问该公司旗下多款资金池项目发生逾期的情况,四川信托为此召开了投资者沟通会。与会的投资者告诉记者,信托方面总裁、董事长等出席了投资者沟通会。“唯一诉求就是希望能够还本付息,并明确还本付息的时间和计划。”投资者表示。

据参会人员透露四川信托在会上表示这些产品因经营不善、疫情和资管新规规定,造成不能如约兑付,公司愿承担相应责任,尽力解决本金和利息。接下来将通过项目抵押物、自有资金、股东变卖资产等手段筹资兑付。

另外有相关人士表示有战略投资者想接手,四川信托是唯一一家私人大股东持股的信托公司,虽然有窟窿,但牌照具有一定的稀缺性。

公开信息显示,发生逾期的项目涉及申鑫74号、百福36号、申富129号等。这些项目的到期日都在五月底,而6月11日是这几个信托计划的最后兑付日。目前均无法兑付本息,产品延期。

其中,申鑫74号项目公告表明:当前信托财产不足以满足受益人按约定可获得分配的信托利益且仍有未变现信托资产的,则信托期限延长至信托财产全部变现之日。

但从官方渠道来看,目前四川信托暂未对外正式发声。

据了解,6月12日四川信托已经与投资者就资金池项目进行了沟通,有与会人士透露负责接待的四川信托监事会主席孔维文表示目前资金池项目遇到流动性问题,在考虑处置资产和引进战略投资者。

《华夏时报》记者从投资人处了解到,四川信托相关人士此前曾表示公司有30至40亿元的资金缺口,会通过出售证券公司股份、固有资产和引进战略投资者来解决困难。但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四川信托TOT产品存续规模大约在260亿元,但其中也有能如约兑付的。

对此《华夏时报》记者致电四川信托,暂未收到相应答复。

5月初风波隐现

四川信托的风波最早源于五月初。

网络传闻称“四川信托即将被接管,高管护照全部上缴”,对此四川信托紧急回应称即将被接管,以及资金池业务全部停止为不实信息,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一切正常,各项业务均有序开展。

但早在3月,就有消息称四川银保监局暂停了信托所有TOT产品的备案与发行。而从川信的推介项目中来看,3月初的TOT项目确实消失了。

所谓的TOT就是信托的信托,即通过投资信托产品的信托。

据不完全统计,四川信托的TOT项目大概有十余个系列,涉及申鑫、申富、芙蓉等,期限为12个月或14个月。收益率多处于8%—9%,高于同行同类型产品,基本与其房地产项目持平,甚至略高于房地产项目,其规模也相对较为庞大。

从资金投向来看,这些产品大致可以分为几类,一是国债、货币市场基金、固定收益资产等;二是流动性资产、融资类资产以及金融机构产品;三是基建项目及重点企业;最后是同业存款、信托计划等。

从常识来看,货币基金、国债、以及普通固收类项目都难以达到8%的高收益,能够支撑这一高回报的只有非标项目。

有投资者表示,四川信托的TOT项目相对较多,之前有其他项目出了问题,也都进行了兑付,很可能是用后续的资金进行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四川信托目前注册资本为35亿元,管理资产规模逾3000亿元,为民营企业控股,当前共10家股东,其中前三位为四川宏达集团(32.04%)、中海信托(30.25%)、四川宏达股份(22.16%)。其中宏达集团和宏达股份的实际控制人都为刘苍龙。

四川信托2019年的财报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2019年四川信托管理资产规模约为该公司管理资产规模为2334.76亿元,2019年实现营收23.23亿元,同比下降了16.67%;净利润5.21亿元,同比下降28.88%,公司经营、盈利情况出现不同程度下滑。此外其自营业务的不良资产也从年初的4.66亿元,增长到年末的22.42亿元。

非标资金池风险隐现

尽管近年来监管层反复强调要清理信托公司非标资金池,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仍有部分公司或多或少存在一定存续规模。

监管严格限制,但TOT产品却一直备受信托公司青睐。一方面TOT项目可以降低信托公司的融资成本并赚取息差。也就是在同等条件下如果存在资金池,从资产端和资金端来看资金的使用效率都会更高;另一方面是TOT项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不良,资金池的存在可以在违约的情况下先行兜底,而这也是TOT项目最大的风险,业内人士表示。

期限错配、底层资产不明确、产品滚动发行,资金池带来的流动性风险一直存在。此前P2P如此 ,信托亦如此。

从监管来看,5月8日银监会发布的《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于资金池项目也进行规范,明确要求信托公司应该做到每只基金单独设立,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参与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的资金池业务特征,不得将本公司管理的不同资金信托产品的信托财产进行交易。

从防范风险的角度来看,监管穿透管理、禁止资金池产品的方向无疑是正确的。

2020年资管新规大限将至,资金池业务一直是监管关注的焦点,有业内人士表示,存在硬着陆的风险,在基调不会变的背景下,池子类业务留给大家的时间不多了。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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