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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信保业务进入过渡期 高门槛下险企风控能力考验加剧

作者:朱丹丹 单美琪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0-05-21 16:58:36

摘要:日前,银保监会发布《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下称《办法》),进一步提升了融资信保门槛。

融资性信保业务进入过渡期 高门槛下险企风控能力考验加剧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朱丹丹 单美琪 北京报道

随着金融新业态的发展,信保业务风险发生了变化,为适应保险行业和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日前,银保监会发布《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下称《办法》),进一步提升了融资信保门槛。

《办法》明确了融资性信保业务的经营要求,提出对接央行征信系统等经营资质要求,明确核心业务不得外包等独立风控要求,明确每季度开展压力测试等流动性管理要求。对此,业内预计,短期内该业务经营主体会减少,个人消费类业务占比有所降低。

同时进一步强化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针对销售不规范问题,《办法》提出承保可回溯、强化合作方管理等要求;针对费率高问题,提出消费者可承受的经营原则;针对催收不规范问题,明确严禁催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委外催收机构管控等要求。

另外,为稳妥有序化解存量业务风险,《办法》设置了6个月的过渡期,对已开展融资性信保业务但不符合办法经营资质要求的保险公司,过渡期内,采取总额控制,逐步降低责任余额的措施,过渡期后不符合办法要求的保险公司停止开展融资性信保业务。

不达要求限过渡期内消化存量

近年来,创新型险种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呈现爆发式增长,但随着市场上信用风险的增加,这一险种背后所蕴含的相关风险,也逐渐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

记者注意到,银保监近日印发的《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修订内容涉及三方面内容。首先,进一步明确融资性信保业务的经营要求。例如,提出对接央行征信系统等经营资质要求;进一步压缩整体和单个履约义务人的承保限额;明确核心业务不得外包等独立风控要求;明确每季度开展压力测试等流动性管理要求。

其次是强化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针对催收不规范问题,《办法》明确严禁催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委外催收机构管控并制定准入退出机制等要求。此外,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明确禁止为不具有合法融资服务资质的资金方提供信保业务的行为。

另外,《办法》明确保险公司经营融资性信保业务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最近两个季度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且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以及具备对履约义务人独立审核的风险管控系统,且需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具体要求来看,保险公司承保的信保业务自留责任余额累计不得超过上一季度末净资产的10倍。除专营性保险公司外,其他保险公司承保的融资性信保业务自留责任余额累计不得超过上一季度末净资产的4倍,融资性信保业务中承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达到30%以上时,承保倍数上限可提高至6倍。

与此同时,保险公司承保单个履约义务人及其关联方的自留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季度末净资产的5%。除专营性保险公司外,其他保险公司承保的融资性信保业务单个履约义务人及其关联方自留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季度末净资产的1%。

《办法》实施后,保险公司如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要求过渡期内逐步降低融资性信保业务的未了责任余额,妥善有序消化存量业务,融资性信保业务总体未了责任余额不得超过该办法印发之日的余额。过渡期为该办法印发之日起6个月。过渡期满后,保险公司仍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开展融资性信保业务。

“助贷+信保”模式发展迎挑战

伴随近年助贷业务的迅猛发展,也吸引了众多参与者进入领域。141号文下发后,为了符合监管要求,助贷机构在贷款模式中引入了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增信机构。

这其中,有不少保险公司通过“助贷+信保”的模式的为助贷机构提供信保服务,即“助贷险”。助贷险通常归为合同保证保险当中的履约保证保险,属于融资性保证险。信用保证保险已成为部分险企保费收入增长的助推器。

另一方面,凭借收益高和风险大的特点,信用保证保险在增大险企风险的同时,也因捆绑销售的被频繁投诉而饱受诟病。记者发现,在各大第三方投诉平台上,有不少借款人投诉被捆绑搭售个人贷款保证保险的问题,甚至一度被划归为变相“砍头息”。

对此,《办法》中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信保业务评估审议及决策机制,确保相关决策可追溯。融资性信保业务的管理制度至少包括核保政策、业务操作规范、产品开发与管理、合作方管理、抵质押物管理及处置、催收追偿、内部人员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实际上,早在2017年7月,原保监会印发《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试行期限为三年;2019年12月,银保监会下发《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从准入门槛、承保限额等方面,全面收紧助贷险等融资性信保业务,并设置了诸多红线。

加上信用环境下行的背景下,市场上恶意逃债的情况愈演愈烈,多数保险公司也深陷其中。来自中国保会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2019年有13家财险公司原保费收入破百亿,但信用保险收入同比下降了17.53%。

但直到今年4月份,信用保险市场才嗅到“危机”。彼时,业内出信用保险保单的保险公司不再为融资类的业务出具保单,其中指的是被保险人是银行或者保理公司的保单。

值得一提的是,人保财险信用保证险承保去年亏损近29亿元。巨亏之下,人保也对之前出现亏损的助贷险分支机构关闭,进行停业整顿。随着信用保证险的市场加速降温,不少险企也对其“退避三舍”。

对此,业内分析人士表示,风控不力也是一大原因,信用风险是保险公司的短板,多数险企由于缺乏数据与经验风控能力欠佳,而且此类业务的场景也不掌握在保险公司手中,导致保险公司难以进行有效风控和合理定价。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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