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金融正文

成功接入百行征信 汇中网申请执行的案件超6500起

作者:徐晓梅 冉学东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9-07-08 16:31:52

摘要:本报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统计发现,其公布汇中网申请执行的案件就已经超过6500起,且这个数量还在以每天近十起案件的速度增加。

成功接入百行征信 汇中网申请执行的案件超6500起

见习记者 徐晓梅 记者 冉学东 北京报道

近日,第三方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天眼查公布了汇中网一系列的司法诉讼案件。本报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统计发现,公布汇中网申请执行的案件就已经超过6500起,且这个数量还在以每天近十起案件的速度增加。案件被执行人有的被冻结账户,有的财产被查封,有的则被限制消费措施,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坏账率。

不久之前,汇中网成功接入了百行征信,双方携手打击逃废债等失信行为,进一步防范多头借贷、恶意骗贷等线上欺诈问题,提高反欺诈、信用评估、贷后管理等能力。目前,个人征信机构百行征信已启动个人征信系统、特别关注名单平台和信息核验平台三款产品的上线验证测试工作。

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汇中网7月7日的待还余额超过4.18亿元人民币。

被投诉“暴力催收”

汇中网上线于2015年10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缴资本5000万元,位于北京通州区,是由汇中利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中利通”)推出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官网数据显示,截至5月31日,汇中网累计交易总额为542亿元,服务用户数超56万人。

本报记者发现,汇中网的标的主要是企业信用贷,平均预期收益率为11%,借款期限2个月至48个月不等。2017年4月,汇中网成功对接华兴银行的资金存管系统,后对接百信银行。

随着各种监管文件的落地,很多p2p网贷平台出现问题。投诉平台作为一种维权途径,关于网贷平台的一些投诉内容和意见被公开。

聚投诉数据显示,汇中利通的投诉量为191起,解决率为14.14%。投诉内容最多的是汇中利通暴力催收。投诉人赖女士表示,“这两年来,家里外面钱一直没有收回来,导致我在汇中借款的6万元,逾期1个月5天没有还,期间我打电话致汇中总部,协商我款到后,跟他们一次性结清,但是催收电话一直不停骚扰我及家人、朋友,不停的恐吓威胁,我当初借款6万,还了7个月,每个月还3338元,问现在一次性结清要还多少,他们说74000多,这明显是高利贷。177******73这个电话自称是汇中总部的总经理。186******23这个电话说他是收账的。这两个号码多次对我辱骂,并没有任何协商的态度。”类似的事件还有很多。

根据天眼查信息,汇中利通由汇中金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中金科”)控股,持股51%。公司法定代表人薛刚持股44%,为第二大股东,同时也是最终受益人之一。

汇中网另外一个最终收益人为曹伟,持有汇中金科65%股份,间接持有汇中网约33.15%股份。天眼查信息还显示,曹伟为汇中网疑似实际控制人。

值得一提的是,曹伟还是汇中普惠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简称“汇中财富”)的首席执行官。薛刚也与汇中财富有点渊源,2015年9月以自然人股东的身份加入汇中财富,2016年8月选择退出。

汇中财富是一家第三方财富管理企业,成立于2013年6月,总部位于北京。2013年至2015年是汇中财富大规模扩张的时间段,在全国跑马圈地,成立100多家分支机构,现仅10余家公司正常运营,其余均已注销。

且汇中财富曾两次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15年8约19日,汇中网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列入异常经营名录,2015年9月1日被移出。2018年10月8日,汇中财富再次以同样的原因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目前还尚未被移出。

被判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汇中网成立之初,就组建了风控团队。公司自主研发了大数据风控平台“智能金融芯”,通过关系图谱及自动化建模等功能模块,提供一站式风控管理服务,具体功能模块包括:数据平台、可配置化的流程引擎、规则引擎、任务引擎,可在线开发的衍生变量平台,以及可在线训练的模型平台。汇智大数据风控系统已成功接入数十家第三方数据,覆盖数百个数据维度,包括实名认证、人脸识别、不良司法记录、信贷逾期、多头负债以及欺诈风险等评估借款人风险的重要信息。

2018年5月,汇中网还引入“确认仲裁”机制,旨在通过此举前置处理坏账源头,在逾期后用裁决书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百密总有一疏。汇中网依托自身的风控系统对贷前、中、后进行监查,但仍有坏账发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已披露的案件中,部分被执行人被冻结资产或者查封财产,但仍有一些人因没有偿还能力被列入失信人名单,这对于公司来说是一笔坏账。

本报记者注意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案件中,汇中网有多起案件被判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如汇中网因借款纠纷一案,依据湛江仲裁委员会(2018)湛仲字第C048939号裁决书,于2019年6月18日向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张耀亭给付借款本金及利息25442.49元。

法院查明,2017年8月3日,当事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共借款54175.95元,每月等额本息还款2542.67元,24个月还清。同时又签订了调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天收到了《债权转让通知》,并支付借款服务费为14175.95元,超出借款本金四分之一。

审查认为,汇中网超出了经营范围,通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资金赚取了高额利润,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借款目的具有营业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银行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汇中利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贷款业务,属于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不予执行湛江仲裁委员会(2018)湛仲字第C048939号裁决书,且立即生效。

工商信息显示,汇中网的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咨询等,而且其营业执照上明确要求: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经营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无独有偶,居住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的王女士的借贷合同纠纷案件也和上述案件如出一辙,汇中网被法院判处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目前,汇中网通过了国家公安部监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达到非银机构的最高级认证级别,同时获得互联网金融ICP证书。

责任编辑:冯樱子 主编:冉学东

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