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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琼花重组演绎“国进民退” 江苏国信分文未付轻取控股权

作者:傅航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9-25 19:51:02

摘要:*ST 琼花重组演绎“国进民退” 江苏国信分文未付轻取控股权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傅航 西安报道

   9月22日,*ST琼花(002002.SZ)终于公布重组预案。预案明确,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信)以不承债的方式向*ST琼花定向增发6亿股,总价值约为39亿元,持股比例为78.24%,成为*ST琼花绝对控股股东。江苏国信以几乎零代价将*ST琼花收入囊中。*ST琼花重组案例,似乎昭示着“民退国进”的另一种样本。


资金链吃紧
    无疑原*ST琼花董事长于在青成为本次重组的关键人物。2004年6月25日,*ST琼花登陆中小板。上市当日,于在青身价近3亿元。于在青间接持有*ST琼花38.21%股权,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ST琼花却从上市前2003年净利润2258万元,到2008年净亏1.29亿元。2009年,*ST琼花面临暂停上市之危。
    资金短缺导致于在青最后不得不让出*ST 琼花控股权。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集中爆发的担保诉讼民间高额借贷案,彻底将于在青和他控制的琼花集团推到悬崖边上。*ST琼花为包括于在青在内的控股股东江苏琼花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民间借贷提供总额1.6亿元的违规担保,其中涉及诉讼金额为9348.5万元。
    “不是走投无路,于在青不会向别人借高利贷。”据江苏某熟悉*ST琼花人士介绍。2008年*ST琼花营运资本为-1.34亿元,现金流极为吃紧。事实上,*ST琼花自上市以来,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就呈不断下降趋势。2004年1947万元、2005年2894万元、2006年1387万元、2007年-1183万元、2008年1698万元。同时归属上市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也不断走低,2004年2093万元、2005年1993万元、2006年898万元、2007年-2570万元、2008年-4065万元。
    于在青经营上的失败,导致其现金流不断吃紧。2006年8月,于在青控制下的琼花集团准备上马高科技镭射激光材料和烯烃材料两个项目。但琼花集团解禁日期为2008年8月,急需资金的于在青于是与江苏国投签订了《江苏琼花股权收益(权)财产信托合同》。当时双方约定,琼花集团将其持有公司4065.188万股股权(经送配后现股票数额7398.64万股)未来18年的股权收益(权)信托给江苏国投,设立财产信托,募集资金人民币1.6亿元,并委托江苏国投代为转让财产信托项下的全部优先信托权益。


不对等的重组协议
    由于资金短缺,于在青一再违约。按照信托文件约定,琼花集团应于信托投资计划成立满一年半即2008年3月1日和成立满两年时即2008年9月1日分别支付回购保证金3000万元;但截至9月10日,因琼花集团仅支付回购保证金1000万元,琼花集团书面承诺于12月31日前支付回购保证金2000万元。2007年12月,琼花集团与江苏国信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申请期限为两年的委托贷款人民币2.2亿元,并与江苏国信和江苏国投签订了债权信托合同和质押合同,合同要求琼花集团将其合法拥有公司7398.64万股股票再次质押给江苏国投,累计质押金额为人民币3.8亿元。
    根据重组预案,在总额2.2亿元委托贷款中,江苏国信实际发放贷款仅为1.5亿元,期限为两年,即为2009年12月。琼花集团为何在贷款未到期日,就同意签订重组协议,也许还有更多不为人知的原因。
    以9月24日收盘日,*ST琼花股价每股6.99元计算,琼花集团总计可套现5.43亿元。不但可彻底还清江苏国信总计3.1亿元欠款,而且还可偿还1.6亿元*ST琼花违规担保额。
    但是根据双方签订的重组协议,琼花集团减持获利金额,先保证清偿*ST琼花1.6亿元违规担保额,剩余款项用以偿还琼花集团所欠国信集团的信托计划。如此,江苏国信不但分文未付,轻取*ST琼花6亿股绝对控股权,而且不承担*ST 琼花原有人员的安置。
    于在青为何急于与江苏国信签订重组协议?现在还是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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