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丹东港债券违约影响 丹东银行信用评级遭下调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8-03-28 21:47:39
本报记者朱丹丹冉学东北京报道
3月23日,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下称“联合资信”)发布公告称,决定将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丹东银行”)长期信用等级由AA-调整为A+,“16丹东银行二级”债项信用等级由A+调整为A,并将其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据丹东港发布公告,丹东银行已于2018年2月7日向丹东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请求解除丹东银行与丹东港之间的《综合授信合同》及《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并宣布借款全部到期。仲裁申请涉及金额分别为本金约47.39亿元,利息约1.06亿元,追索费用约4844.21万元。” 上述公告进一步表示。
本报记者注意到,早在3月6日,丹东港发布公告称,丹东港收到丹东市仲裁委员会通知,仲裁可能促使公司融资环境进一步恶化,对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丹东港这一公告中所提及的仲裁案就是上述丹东银行向丹东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请求丹东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解除丹东银行同丹东港之间的《综合授信合同》及《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对于仲裁,丹东银行当时指出,丹东港资金链断裂,无法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还款义务,丹东银行宣布借款全部到期,诉至丹东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联合资信上述报告中指出,据其了解到,丹东银行对丹东港的信贷规模大、贷款客户集中度高,贷款的担保措施以丹东港股东所持股权质押及土地和部分海域使用权为主;目前,丹东银行尚未将该笔贷款计入不良贷款。鉴于丹东港信用水平恶化,其股权价值在未来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以上大额信贷规模对于丹东银行的资产质量、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准确度、拨备充足水平、资本充足性及盈利水平已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近期,丹东银行已采取相关措施积极化解贷款风险,并已取得较大进展。
据悉,丹东港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5 丹东港 MTN001;债券代码:101573002)和2013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3 丹东港MTN1;债券代码:1382088)应分别于 2018 年 3 月 10 日和2018年 3 月 13 日付息及兑付本金,截至付息/兑付日结束,该公司尚未能筹集足额偿付资金,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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