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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总理报告:债转股及兼并重组应基于市场原则

作者:锋刃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8-03-05 16:00:43

摘要:2018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发布《政府工作报告》,在对2018年政府工作的建议中指出,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十分繁重。要紧紧抓住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其中,明确强调,加快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和企业兼并重组。

解读总理报告:债转股及兼并重组应基于市场原则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锋刃 两会报道

2018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发布《政府工作报告》,在对2018年政府工作的建议中指出,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十分繁重。要紧紧抓住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完成年度攻坚任务,明确各方责任,强化政策保障,把各项工作做实做好。其中,明确强调,加快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和企业兼并重组。

债转股是指将银行对企业的债权转换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时隔19年后,再次被关注的债转股似乎即将迎来春天。1999年,我国曾实行过一轮大规模的债转股,当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高达39%,国有企业陷入债务困境,银行面临着不良贷款风险。彼时,债转股由政府主导,债转股企业由国家经贸委进行筛选,同时相关政策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不良贷款的价格按资产价值原值计算,在股权退出时,要求企业100%回购资产管理公司股权。

中银国际研究公司董事长、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债转股是一个调整工具,很多市场经济国家都有债转股的内容,可称为资产重组安排。在中国历史上,1999年曾经历过政策性的国有企业债转股。如按市场化运作,银行需与企业进行谈判,不能将收贷无望及烂账的内容转成股份。企业可能会有遇到暂时性困难,如企业资产质量还不错,双方通过谈判解决是较为公平合理的解决办法。既能缓解企业困难,又能保证银行资产安全。平等协商,是市场债转股的一个基本操作原则。

2016年,国务院曾发布《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便意味着时隔多年后债转股被重启。而债转股重启的背后,则是近年来债券违约事件频发。与上一轮政策性债转股不同的是,《指导意见》中市场化、法治化成为突出特征。同年末,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专项债券发行指引》明确指出,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银行债权转股权项目,债转股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债转股项目合同约定股权金额的70%,发行人可利用不超过发债规模40%的债券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债券资金既可用于单个债转股项目,也可用于多个债转股项目。对于已实施的债转股项目,债券资金可对前期用于债转股项目的银行贷款、债券、基金等资金实施置换。

除债转股外,企业兼并重组同样被提及关注。

对于两会此次再次关注债转股及企业兼并重组的内容,曹远征对记者表示,收购兼并重组,双方同样应基于市场的商业原则进行谈判,不应该受到其他因素影响,这将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基本准则。债转股属于非常措施,一般情况下银行贷款就是贷款帐目,但在阶段性困难时期才会安排债转股措施。当年,第一批100多家企业实施债转股,都是大型国有企业,但属于政策性安排。本次两会再次提出债转股内容,这与1999年时不一样,将不属于政策性安排,而是基于市场原则实施,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提示。

编辑:刘春燕 主编: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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