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半时间全国推进 省管县“大步走”阻力重重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吴丽华 北京报道
7月9日,财政部突然在其网站公布《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改革总体目标:2012年底前,力争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外全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
至此,在全国多个省市试点多年的省管县财政终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在全国范围内政府间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资金往来、预决算、年终结算等方面,实现省财政与市、县财政直接联系,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省管县财政近年来一直在一些省市试点推进,其最大的意义则是缓解基层财政困难和发挥基层财政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作用。”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对此,从2004年开始进入河南省首批试点省管县财政的河南省永城市财政科长李可法深有同感。
李可法告诉记者,当时确定了一个收入基数,每年县财政交给市里这个既定基数的收入之后,剩余的增收收入就归县里支配,这样,县财政的收入肯定会增加,进而增加县财政实力,缓解基层财政困难的局面。
“而在现在金融危机财政困难的大环境下,全面实施省管县财政,省去了地级市的审批程序,还将节约财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下发的效率。”王雍君表示。
大转变
基层财政问题由来已久,实现财政体制的扁平化,一直被认为是解决基层财政困难的必由之路,此次省管县财政无疑是这一道路上的重要一步。
我国目前实行的“市管县”体制是1983年以来逐渐形成的。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告诉记者,长期以来,我国政府间的事权划分往往重视中央与省的关系,而轻视县的地位和作用。1994年分税制之后,在整个财力分配过程中,中央所占比重提高了,省和市两级也提高了,致使县级财政困难重重。财权、财力弱的县,只能维持最基本的行政运转,甚或连这个也维持不了。
对此,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指出,导致基层财政困难的一个原因是财政层级过多,加重财政负担。
有数据能说明县级财政的困难:全国2000多个县级单位,竟有1000多个欠发中小学教师或离退休人员工资,或大面积拖欠银行贷款、建筑工程的工程款。
为解决基层财政困难和县域经济发展的问题,诸多省市开始试点省直管县财政的改革。此次省管县财政在全国推进,对解决基层财政困难意义则更加重大。
“作为我国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全面推进对于提高政府运行效率、减少政府行政层级以及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周天勇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阻力重重
在目前财政层级不改变的情况下,真正实现省管县财政还存在阻力。
早在2004年就已经列入省管县财政试点的永城市,在真正实施过程中就存在这样的问题。虽然永城资金往来、财政结算、转移支付等,都是按照省管县财政的标准直接和省财政联系,但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省管县财政。
永城市财政局预算科长李可法告诉记者,本来按照规定,永城财政局上交既定基数财政收入后,企业税收上级市财政不再参与分成,但是至今为止市财政依然参与当地三大企业的主要税种分成,主要原因则是三大企业是永城乃至地级市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
而这种市县之间的矛盾在其他省市的试点中也有发生。江苏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基本完成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做好强县扩权试点工作。”正式拉开了“十一五”期间实行“省管县”的序幕。但后来改革进展并不顺利,据报道,在2006年7月一次“不公开”全省范围内的“省管县”会议后,有关江苏“强县扩权”的声音逐渐削弱。
王雍君表示,目前市依然拥有对县区的行政管理权,仅仅省管县财政不能切断二者之间的联系,由于涉及财政问题,全面推进省管县财政阻力不小。
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所研究员杨志勇则提醒说,由于要跳过市,一些市可能将富裕的县、县级市重新划定为“区”,而不“上交”给省。
王雍君则表示:“财政改革是第一步。为行政‘省管县’提供了条件,最终实现地级市不再管辖县。”
要想解决目前基层财政困难和省管县财政的阻力问题,长远来看,改革目标应该是实行省直管县的三级政府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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