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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为探索银行破产制度奠基

作者:刘波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4-12-03 22:36:00

摘要:已酝酿了20多年的存款保险制度终于要和公众见面了。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和央行公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为即将出台的存款保险制度勾勒出了大致框架。

存款保险:为探索银行破产制度奠基

 


■刘波

    已酝酿了20多年的存款保险制度终于要和公众见面了。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和央行公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为即将出台的存款保险制度勾勒出了大致框架。当前确定的最高赔付限额为50万元,超出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央行在回复公众提问时表示,50万元的上限额度能为99.6%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相当于我国人均GDP的12倍多,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
    历史上的存款保险制度最早是美国吸取“大萧条”期间银行挤兑潮的教训而创立的,该制度大大降低了银行破产的比例,并给予存款人更强的保护,在二战后得到各国借鉴,逐渐成为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成为一种基础性的金融制度,中国也的确有必要及时弥补上这个制度短板。更重要的是,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对金融改革的现实意义很大,正如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说的,其意义在于,“我们不能再什么都依靠政府,而要逐步探索市场化的改革方向。”
    存款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划清了银行破产过程中的风险承担责任,把风险分配制度化、明晰化,从而可以破解政府对银行的显性或者隐性担保。当政府不再承担救助银行的责任之后,责任不清导致的道德风险可能就将减弱,这将迫使银行业改善内部管理,更主动地控制不良贷款率。利率市场化是我国金融改革的大方向,如果利率管制进一步放开,银行业就必须为更激烈的市场竞争做好准备,而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就是前提,提醒银行业更注意风险防范,也在更高风险的时代到来之前,为存款人撒下一张防护网。
    这次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和媒体上广泛的讨论和解读,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全社会对金融风险的关注。长期以来,因为我国公众普遍相信存在银行里的钱是绝对安全的,所以就缺乏对在银行存款的风险意识,对于监督银行也缺乏兴趣,万一出现问题也总是要求刚性兑付,加大了整个银行业的道德风险。而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50万的限制,是对民众风险意识的一个很好的提醒。应该认识到,凡是金融发达的国家无不经历过一段银行破产的历史,政府和民众盲目追求“零破产”只会加剧银行业的道德风险和效率损失,只有全社会对日常金融风险更加关注,对银行有更强的监督心,才能倒逼银行业加快改革。
    存款保险制度如果完善,对金融业的监管方式也将产生巨大影响,监管机构可以通过对银行风险程度的认定和保险费率的调整,来倒逼银行改善内部管理,对于资本充足率低和高风险资产比重高的银行,可以要求其缴纳更多保险费,迫使其控制风险。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对正在出现的民营银行也是个好消息,有利于发挥出其更接地气更灵活的优势。因为一直高高在上享受政府隐性担保的国有银行,如果在资源配置上效率更低,风险更高的话,就会承受更高的保险费率和经营成本,这将迫使它们向更高效率的银行学习。长久来看,这将有利于民营银行、中小型银行在更平等的基础上和国有大银行竞争。
    但即使有这些优点,存款保险制度也不是说只要一推出就绝对有利无害,具体的制度设计至关重要。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前主席威廉·赛德曼曾说:“存款保险如同核电站,如果操作得当,可以获益,但只有具备适当的安全预防措施才能防止它失去控制;而一旦失控,其造成的伤害会波及整个国家。”显然,要发挥存款保险对金融监管的改革作用,就必须存在合理而灵活的保险费率机制。根据当前公布的意见,现在是要实行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相结合的制度,显然这个粗略的规定还不够,还有待于更多的具体细节的出台。政策也许还需要考虑到中国民营银行、中小银行羽翼未丰的现实,做好利益平衡工作,在短期内不要导致其保费负担和经营成本过度增加的结果。
    总体上,无疑存款保险制度将稳定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从而为银行破产机制的构建和完善解除了后顾之忧。金融业改革的理想未来是,银行业不能再坐拥高额利润睡大觉,遵守市场法则有生有死、优胜劣汰才应该是这个产业的常态,银行业也应该有激烈的竞争和产业整合。
    不过,存款保险作为一个正在筹建的新制度,与现有的制度仍会存在一些摩擦,需要银行破产制度等方面改革的跟上。比如,现行的《商业银行法》第64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这一条款的实质,仍然是国家对银行信用的某种担保,而如前所述,这种隐性担保的继续存在无益于促进商业银行控制风险,降低不良贷款比例。
    要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放开贷款利率,更合理地配置金融资源,要提高银行业的服务水平,保障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就必须让银行业出现更大程度的竞争,但只要有更多竞争,就必须更多考虑银行破产的可能,市场化的金融机构必须有平稳的退出机制做后盾。目前银行业正对外资、民资日益放开,而且中国金融也会受到国际金融形势的更多传染,这些都意味着破产可能性的增加。虽然在当前比较稳定的金融形势下,银行破产还是小概率事件,但市场化的进展必然意味着一种更高风险的环境,对银行破产可能性的提醒不应被视为危言耸听,最重要的是及时加快制度设计,补齐金融安全网上的漏洞,以在低概率的可能性成真时,有现成的明晰规则可用,保护好各方的利益,维护好社会的稳定。
(作者为资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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