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升迁将挂钩PM2.5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马维辉 北京报道
5月27日,国务院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李江涛对此表示,《考核办法》的出台非常及时、必要,因为它是实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抓手。
在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看来,《考核办法》有两个亮点:一是将看不清、道不明的总量减排目标改为公众有直观感受的浓度质量目标,减小了数据造假的可能性;二是考核周期由5年一次缩短到1年一次,力度加大了。
而在惩罚手段上,环保部会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地区的有关责任城市实施环评限批。“这是非常厉害的一个手段。”湖南省人大环资委监督处处长刘帅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因为这样会影响到地方上马新项目,从而间接影响GDP。
“地方压力很大”
2013年9月印发的“大气十条”治理大气污染的目标是:经过5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5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但是,国家发改委对“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显示,最近3年来,全国能耗强度累计下降9.03%,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累计下降2%,分别只完成5年任务的54.3%和20%,与60%的进度要求差距不小。
李江涛告诉本报记者,目前,“十二五”规划的完成情况落后于时间进度要求,形势异常严峻,所以《考核办法》的出台是非常及时、必要的。
刘帅认为,《考核办法》的意义是让环境保护的责任落实到人,“以前地方政府也都知道环境问题严重,但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这一次,环保部副部长翟青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是实行“大气十条”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
《考核办法》还规定,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由环保部会同组织部门、监察机关等部门约谈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对未通过终期考核的,要加大问责力度,必要时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约谈省(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在刘帅看来,“这些措施与官员升迁挂钩,约束性严,地方压力很大。”
翟青表示,《考核办法》强化了对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报经国务院审定后,交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作为对各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骆建华向本报记者表示,《考核办法》的亮点之一是将总量减排目标改为浓度质量目标。过去,政府也有考核,内容是二氧化硫、COD、氮氧化物和氨氮等指标在5年之内的减排总量,由于数量太大,不容易核查,往往成了“数字游戏”——污染物总量下来了,而公众实际感受却越来越严重。而这次,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以各地区细颗粒物(PM2.5)或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比例作为考核指标,这两个数据每天都会公布,不容易造假,与公众实际感受也更趋一致。
此外,考核周期也缩短了。翟青表示,自2014年起,每年都会对各省(区、市)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考核,而2018年则对整体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考核。由重突击检查、轻日常监管,向强化日常监管、突击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转变。骆建华表示,中国的地方干部变化较快,如果5年一个周期算总账,很多人员实际都已经升迁、变化了,使得考核失去了意义。
《考核办法》规定,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环保部暂停该地区有关责任城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对此表示,这是一项关键性措施,如果停止项目审批,会对地方政府的GDP造成很大影响。
《考核办法》还规定,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取消环保荣誉称号。刘帅认为,这也会让地方政府有所顾忌。争创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都很不容易,上一届政府好不容易申请下来,如果在下一任被取消了,政府没法交代。
防止数据造假
《考核办法》规定,中央财政将考核结果作为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将加大支持力度,不合格的将予以适当扣减。
在马军看来,这一措施的力度有限,与发展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所得相比,每年全国100亿元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显得杯水车薪。骆建华也表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还没有固定的分配比例,缺乏基准,就更谈不上加大和扣减了。
而更让他们担心的是数据造假。虽然现在造假的难度加大了,但毕竟官方还不允许社会组织或个人自行发布监测空气质量,如果每天官方监测的PM2.5数据还需要领导签字才能公布,那考核工作就失去了意义。
《考核办法》对此已有所警惕:考核中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其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并按照“大气十条”有关规定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翟青也表示,未来将加快实施空气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控、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监测数据的质量控制。
骆建华表示,除了地方政府自行监测的数据,环保部应该尽快建立、扩大自己的监测点位。此外,还应该引入第三方监测和评价,交给社会组织独立进行,发挥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双重作用。
马军也表示,地方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参差不齐,以污染物在线监测为例,有的省份如山东、浙江、陕西、新疆等做得就比较好,每小时都会公布;广东省则差一些,只在第二天公布一个前一天的日均值。而按照要求,污染物数据应该“实时公布”。
所以,在政府监督之外,还应该引入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马军表示,这应该成为大气治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但是,《考核办法》规定了10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其中并没有“社会参与”这一项。
过去,地方政府唯GDP是瞻,如今加大环境因素的考核比例,会不会使得地方官员无所适从?刘帅表示,加大环境因素考核不代表不发展经济,而是倒逼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改变过去粗放式、低层次的发展。过去,企业和地方政府存在惰性,喜欢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赚简单钱。现在,要通过政策施压,倒逼其提高管理水平,转变发展方式。
未来,翟青表示,环保部将按照《考核办法》要求,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住建部、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办法(试行)》指标解释,进一步明确、细化各项指标的定义、考核要求和计分方法,并尽快印发实施,为具体落实考核工作制定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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